禁忌證是相對於適應證的反義詞,指藥物不適宜應用於某些疾病、情況或特定的人群(兒童、老年人、妊娠及哺乳期婦女,心、肝、腎功能不全者)。或應用後反而會引起不良後果,在具體給藥上應予禁止。
對禁止的指征應絕對禁止使用;對顧忌的指征應適當的顧忌,盡量不用或改換藥物替代;對慎用的指征應謹慎小心的使用,並在用藥後密切觀察藥物的不良反應和身體情況。
藥物性損害現已對人類健康構成威脅,成為一個全球性的問題,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
有一名旅行者腹瀉兒童在由煙台返回北京的路途中,腹瀉難忍而中途下車,到衛生院應用慶大黴素8萬單位肌內注射,結果第4日後出現蛋白尿、血清尿素氮和肌酐升高、急性腎小管內膜損傷,並致耳聾而失聰。
在我國7歲以下兒童因為不合理使用抗生素而造成耳聾者多達30萬例,占總體聾啞兒童比例高達30%~40%,而一些發達國家卻僅有0.9%。2004年春晚,在轟動全球的著名舞蹈《千首觀音》中,21位殘疾人演員中有17位是由注射慶大黴素等而致聾的。
北京某一大學校醫院為一名大三男生治療感冒,醫生在診斷感冒有繼發感染下開具環丙沙星服用,一次0.25g,一天2次,服用3日而致急性精神失常、休學。
2006年,四川省樂山市一家醫院為1名急性胰腺炎伴腫瘤患者改善營養,靜滴脂肪乳,一次250ml,一日2次,連續5日。導致脂肪代謝嚴重紊亂而死。就連不懂醫藥的老百姓也多少知道得了胰腺炎的病人連油膩食品都不敢吃,更別說注射脂肪了。而後查閱藥品說明書發現,說明書上明確提示:對嚴重急性肝損傷、急性胰腺炎、脂質腎病、腦卒中、高脂血症者禁用。而醫生卻忽視提示,在有藥品禁忌證下應用,導致患者於術前死亡,結果被起訴。
此外,鬧笑話的荒唐用藥也有,如為女性病人開具治療前列腺增生的藥品坦洛新;為幼兒服用18歲以下兒童禁用的依諾沙星;為少女注射雌激素等,均是在不懂藥品性質的情況下發生的!
謹慎地用藥哪些藥可出現依賴性?
依賴性即所謂的“成癮”。泛指“由藥與人體相互作用造成的一種精神狀態,有時也包括身體狀態,有的人是體驗藥的精神效應,有時也是為了避免由於斷藥而引起的不適。同一個人可對一種以上的藥產生依賴性。
麻醉性鎮痛藥:如阿片、嗎啡、雙氫嗎啡、二氫埃托啡、罌粟殼、可待因、雙氫可待因、可卡因、鹽酸呱替啶、罌粟堿、芬太尼、氫可酮、氫考酮、美沙酮、乙基嗎啡、蒂巴因、阿芬太尼、右丙氧芬、鹽酸瑞芬太尼、枸櫞酸舒芬太尼等。
非甾體抗炎藥:阿司匹林、卡巴匹林鈣、卡巴匹林鎂、阿司匹林賴氨酸鹽、複方阿司匹林、貝諾酯、賴氨酸阿司匹林、舒林酸、酮洛酸、萘普生、氟比洛芬、雙氯芬酸、酮洛芬、非諾洛芬、尼美舒利、二氟尼柳(雙氟尼酸)。
鎮靜催眠藥:戊巴比妥鈉、苯巴比妥、水合氯醛、佐匹克隆、甲喹酮、硝西泮(硝基安定)、氯硝西泮、三唑侖、阿普唑侖、唑侖。
精神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有丁丙諾啡、氯胺酮、馬吲哚、呱醋甲酯、司可巴比妥、三唑侖、二甲基安非他明等。
第二類精神藥品有異戊巴比妥、布托啡諾及其注射劑、咖啡因、去甲偽麻黃堿、安鈉咖、地佐辛及其注射劑、氟西泮、γ-羥基丁酸、噴他佐辛、阿普唑侖、巴比妥、氯氮、地西泮、艾司唑侖、勞拉西泮、甲丙氨酯、咪達唑侖、納布啡及其注射劑、硝西泮、匹莫林、苯巴比妥、唑吡坦、紮來普隆、麥角胺咖啡因、氨酚氫可酮片、氨酚氫考酮片和膠囊等。
易製毒藥品:麻黃堿、偽麻黃堿、從麻黃草提純的和化學合成的鹽酸麻黃堿、麻黃浸膏、麻黃浸膏粉。
什麼是耐受性?
所謂耐受性是指藥品長期或連續多次用於人體後,其藥效逐漸減弱,必須不斷地加大用量才能達到和維持原來的效應。
耐受性在藥物治療中司空見慣,發生的機製可因藥物性質的不同而異,其實說開了就是肝藥酶在作怪!
大家知道,藥吃到人體後,肝髒是解毒器官,肝髒中由一種叫做細胞色素酶(CYP)的來代謝和分解藥物。但此酶有活性,遺傳、年齡、營養、機體狀態和疾病等均可影響酶的活性。
同時有些藥品也可刺激或抑製它的活性,分別被稱為“肝藥酶誘導劑或酶促劑”或“肝藥酶抑製劑或酶抑劑”,恰恰多數催眠藥如苯巴比妥(魯米那)、苯妥英鈉(大侖丁)、地西泮(安定)等就正是此酶的刺激劑,越吃越刺激,酶的活性就高,促使肝髒本身加速代謝,使經酶藥物代謝的速度加快,數量增加,必須不得不逐漸加大用量才能維持療效。因而,我們常常遇到有些失眠者大把大把地吃藥,睡前要吃十幾片者大有人在。
妊娠婦女吃藥對胎兒有傷害嗎?
眾所周知一個可怕的事實是:海洛因對胎兒具有嚴重的毒害。如妊娠婦女吸毒,濫用藥1小時後就可從胎兒的血液中檢測出毒品。妊娠期婦女吸毒後,胎兒在母體內就產生毒癮,出生後第1天即出現戒斷症狀,如不給予治療,就有可能死亡。吸毒女性所生的新生兒中50%為低體重,80%會出現窒息、顱內出血、貧血等。當然,妊娠期婦女吸食毒品為濫用藥,其用藥目的與正常妊娠婦女用藥目的截然不同,但上述事實真實地說明了藥可通過妊娠期婦女對胎兒產生作用。
1966年,美國先後發現了300多例16~18歲妙齡少女罹患陰道腺癌,疼痛難忍,經過大量的流行病學調查發現,原來她們的媽媽在懷孕期間,曾服用過人工合成的保胎雌激素——己烯雌酚,這樣便為子女埋下了潛在的定時炸彈。
另據報道,嬰兒出生時帶有嚴重缺陷的情況中,有3%是由於母親在妊娠期有感染、放射或用藥的經曆而造成的。準媽媽吃藥為什麼會在子代出現後遺症呢?原因是有些藥可以透過血液-胎盤屏障進入胎體。
此外,鑒於人倫理學的限製,妊娠期婦女和兒童常被排除在新藥的試驗之外,因為誰也不敢把妊娠期婦女作為試驗者,所以,在人身上查出能致畸的藥極為困難,目前由醫生掌握的藥品對胎兒影響的資料遠遠不能滿足需求,導致醫師對妊娠期婦女用藥十分模糊,危險極大。
在妊娠的哪期服藥最危險?
婦女的妊娠期分為4個時期,第1期為著床前期,從受精到著床約12日。第2期為器官發生期,13~56日。第3期占其餘70%的妊娠期,是生長發育期。第4期是分娩期,7~14日。
妊娠期婦女在哪個時期用藥、劑量和維持作用時間、胎兒的遺傳構成和易感性、母親的年齡及營養狀況等諸多因素決定藥物對胎兒的影響。尤其是前2、3期最危險。
妊娠期婦女如何服藥?
妊娠婦女如有病不治,其後果可能比藥對胎兒的害處更大,所以在妊娠初始3個月中,宜按原則權宜後用藥,同時在用藥後應密切觀察胎兒的發育情況。
處於可用與可不用之間的藥一律不用,優先選擇食療、運動、心理治療。
選擇同類藥中最為安全的,即選擇危險與利益比值最小的藥。如妊娠期婦女發生感染,可選用較為安全的抗感染藥,如頭孢菌素的頭孢氨苄、頭孢拉定、頭孢噻吩;青黴素類的阿莫西林或氨苄西林;紅黴素中的羅紅黴素(羅力得)、阿奇黴素(泰力特、希舒美)、乙酰麥迪黴素(美歐卡黴素);解熱藥可選對乙酰氨基酚(泰諾)、芬必得(布洛芬、芬尼康)。
為防止意外,要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尤其是禁忌證、注意事項、不良反應。
用藥後多飲水,使藥物盡快排出體外。國外把對妊娠有危險性的藥分成5個等級(即A、B、C、D、X級),由美國FDA頒布,大部分藥危害性的級別均由製藥公司按上述標準擬定,如需詳知可檢索《新編藥物學》第16版附錄。
哺乳期婦女服用哪些藥須格外警惕?
長期服用鎮靜催眠藥,可引起小兒嗜睡和生長發育遲緩。
服用治療“甲亢”的硫氧嘧啶可以引起嬰兒甲狀腺功能減退。
服用甲苯磺丁脲可使孩子的胰島功能下降。
服用四環素後可誘發小兒過敏反應和耐藥菌株的產生,同時與兒童新形成骨和牙齒中所沉積的鈣相螫合,引起牙色素沉著,牙釉發育不全,進而易發生齲齒。
異煙肼的乙酰化代謝物對乳兒有肝毒性;磺胺藥和呋喃妥因可引起小兒溶血性貧血。如果小兒缺乏6-磷酸葡萄糖脫氫酶,母親不僅口服伯氨喹可引起小兒中毒,就是吃蠶豆也能引起急性溶血。
在動物實驗中,發現喹諾酮類藥能造成幼犬的承重關節損傷,所以兒童和乳母都不能服用諾氟沙星、環丙沙星、依諾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此外,母親在哺乳期絕對不能應用抗精神病藥、抗癌藥、酗酒或吸毒。乳母用藥的原則:一是盡量減少藥對子代的影響,同時,由於人乳是持續地分泌並在體內不貯留,母親如需服藥,要在服藥後等6個小時(藥物的一個血漿半衰期)再喂奶,如藥對孩子影響太大則停止哺乳,暫時由人工喂養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