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朱元璋大事年表(2 / 2)

洪武二年(公元1369)奉元、鳳翔、臨兆相繼下,李思齊降。常遇春克開平,元帝奔和林。常遇春卒於軍。元軍攻大同,李文忠敗之。徐達下慶陽。元璋定內侍官製,編《祖訓錄》,定諸王封建之製。

洪武三年(公元1370)命徐達李文忠等分道北征。李文忠獲順帝孫以歸,元嗣君北遁。元璋分封諸王,賜爵功臣。

洪武四年(公元1371)命湯和、廖永忠率舟師由東路入川,傅友德率步騎由秦隴取蜀。傅軍連下階州、文州、隆州、綿州。廖永忠克夔州,明升出降,夏亡。元平章劉益以遼東降。

洪武五年(公元1372)命徐達為征虜大將軍,出雁門,趨和林,李文忠趨應昌,馮勝取甘肅,征擴廓帖木爾。徐達為擴廓所敗。命鄧愈征土蕃。詔以農桑,學校課有司。

洪武六年(公元1373)頒《昭鑒錄》,訓誡諸王。擴廓犯大同,徐達遣將敗之。頒定《大明律》。

洪武七年(公元1374)李文忠藍玉大敗元兵。遣元順帝孫北歸。

洪武八年(公元1375)詔天下立社學。

洪武十年(公元1377)以羽林等衛軍益秦、晉、燕三府護衛。鄧愈、沐英討吐藩,大破之。命大小政事先啟太子裁決。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左丞相胡惟庸以擅權誅,坐其黨,死者甚眾。廢中書省及丞相等官,提高六部官秩。改大都督府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燕王棣到封國北平就王。安置宋濂於茂州,死於道。

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命傅友德、沐英、藍玉征雲南。傅友德敗元兵於白石江,遂下曲靖,元梁王自殺,雲南平。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藍玉沐英克大理,分兵攻鶴慶、麗江、金鹵俱下。馬皇後卒。置殿閣大學士。空印案發,株連死者數萬。

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召征南師回京,沐英留守雲南。

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曹國公李文忠被毒死。禁內官預政,敕戒諸司不得與內官公文往來。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魏國公徐達中毒死。戶部侍郎郭桓坐盜官糧被誅,死者數萬。

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馮勝、傅友、德藍玉同征納哈出。馮率師出鬆亭關,下大寧寬河會州富峪四城,納哈出降,東北平。

洪武廿三年(公元1390)晉王棢、燕王棣率師征元,穎國公傅友德等皆從其節製。齊王率師從征,燕王師次迤都,元丞相咬柱等降。韓國公李善長因胡惟庸案發,坐誅,牽連死者甚眾。作《昭示奸黨錄》,布告天下。

洪武廿四年(公元1391)天下郡縣賦役黃冊成。八月皇太子巡撫陝西,十一月還京師。

洪武廿五年(公元1392)皇太子標死,立長孫允炆為皇太孫。沐英卒於雲南。子沐春襲封西平侯,鎮雲南。

洪武廿六年(公元1393)涼國公藍玉被殺,功臣死者甚眾。馮勝、傅友德備邊北平。其屬衛將校悉聽晉王燕王節製。詔二王軍務大者始以聞。

洪武廿七年(公元1394)穎國公傅友德坐誅。

洪武廿八年(公元1395)諭群臣茲後不得法外用刑;嗣居不許置丞相;皇親唯謀逆不赦,餘罪宗親會議取上裁,法司隻許舉奏,不得擅逮,勒諸典章,永為遵守。八月,秦王樉死。頒皇明祖訓條章,後世有言更祖製者以奸臣論。

洪武卅一年(公元1398)二月晉王棢死。閏五月,元璋卒,終年七十一歲。太孫允炆繼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