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培的故事 第十八章 浮出水麵
煎熬了幾天之後,終於等到她的出現。
若秋掛著一對黑色眼圈,坐到了我的對麵。
“告訴我那一切都不是真的。”若秋祈求說。
我搖搖頭。“哪一切?我都不知道你指的是什麼。”
她深吸一口氣,然後一股腦兒地全盤托出。“寫文汙蔑他的事,在公司將我帶走的事,讓人將他打傷然後拍下裸照的事,你從一開始就是為了利用我傷害他的感情,對吧?”
我忍住憤怒和心痛,因為她說的那些的確全都是我做的,可我之所以還是這麼難受,是因為她在懷疑我對她的感情……
“這麼說,你是知道曾木可對你有多在乎了,既然知道,幹脆回到他身邊吧。是的,那些都是我做的,知道事實了,你打算拿我怎麼辦呢?”
“混蛋!”她罵了一句,然後整理了下情緒繼續說道:“今天來,是想問你,林淑儀的事,究竟是不是你做的?”
“如果我說不是,你會相信嗎?”
“相信,因為殺了她對你沒有任何好處。包括和木可傳緋聞的那個男生的死,也和你沒關係吧?杜娜全賴在你身上,但是我知道,你沒有這麼殘忍。”
我無奈地笑了笑,這個笨蛋,既然知道我對外人都無法殘忍,又怎麼會誤會……
“謝謝你哦,這麼相信我。”
“不是你的錯,我是不會讓別人冤枉你的。而你犯下的錯,就去跟木可賠罪吧。”
“我為什麼要賠罪?!難道你還不知道為什麼我會這麼恨他?”
“不是因為我嗎?”
“哈哈哈……即使沒有你,我也會這麼做的。隻是真希望這裏麵沒有你,這樣你是你,他是他,我也不會這麼痛苦了。”
“那是為什麼?”
“因為他是我的雙胞胎弟弟。我恨他,更恨愛護他卻拋棄我的母親。”
“難怪你們會這麼像……他還不知道吧?”
“不說他了,我現在隻想問你,知道我曾經做過的壞事,知道我曾經陰暗的靈魂,你還會跟我在一起嗎?”
“隻是曾經嗎?如果你已經放下仇恨,會跟你弟弟相認嗎?”
“沒可能!別轉移話題,回答我。”
“我不能回答你,因為我已經不清楚,你到底是愛我,還是隻是希望把我拴在身邊,滿足你報複的心理……我不想插在你們兄弟之間,我退出。”說完,她義無反顧地轉身離去。
“若秋!若秋!”
我的聲音飄蕩在那陰冷灰暗的房間,在四麵堅實的牆麵前,顯得那麼無力。
半個月之後,我的案子開庭審理。我站到了被告席上,而證人席上則坐著若秋。
“請問證人,2007年2月6日21點零8分,你在哪,和誰在一起,在做什麼?”
“我在朋友雨婷家,和被告在一起,喝著啤酒。”
這個傻瓜,她在說謊!
“你口中的被告可是指庭上坐著的被告,安亞培?”
“是的。”
“你說你們喝酒,有沒有可能你當時已經意識不清,他趁你昏睡時離開你卻不知?”
“不會。因為沒喝幾杯,我們就借著酒意做了該做的事。之所以把時間記得這麼清楚,因為那時候電視裏正在播放的節目是每天晚上九點準時播放的《娛樂秀》,我倆對主持人的開場白很無語,覺得老套,後來幹脆關了電視。”
“你說的該做的事,是否指男女之事。”
“是的。”
“法官大人,我沒有問題了。”我的辯護律師如是說。
“現在請檢察官對證人提問。”法官麵無表情按部就班地讓審理程序進行著。
“請問證人,你和被告是什麼關係。”
“老朋友的關係。”
“老朋友,還是舊情人。”
“舊情人。不過已經過去了。”
“這麼急著劃清你和他的界線,是否說明,你心虛,害怕你在法庭上替對方說謊會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剛才宣誓時我已經說得很明白了,我所說的一切全是事實,如有半句謊言,我願意接受法律的製裁。”
“請問你們當晚在一起還有誰可以作證?”
“沒有,就我們倆。我朋友知道他會來,所以一晚沒回家,是為了不打擾我們的重聚。”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本案唯一可以為被告做不在場證明的人是被告的前女友,其證詞的真實性值得推敲,本案的受害者是一個六歲男孩的母親,她的死理應有人對此負責,法律是維護正義,維護人民利益的堅實後盾,也是懲惡揚善的利器,理應讓罪人服罪,受害者得到補償和安慰。我的話完了。”
“等等。我有證據。”若秋從位置上站了起來。
“請證人出示證據。”
若秋從口袋裏掏出一張紙來,遞給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