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2005[農曆雞年](3)(2 / 2)

老馬讓我陪著,我們各開一台車去紐約。辦理好運車手續後,他再坐我開的車回來。

在返回的路上,我問:“馬哥,回國後你準備幹啥?”

“咳,我現在還在發愁呢!在美國混了四年,現在回去肯定不能再做‘貼工’了。是不?”

“你還用愁嗎?有嫂子那麼大的官給你撐著,你還擔心沒有好工作嗎?”

“別提你嫂子了。她在國內啥事都辦不了。”

“我不信。你在忽悠我。”

“咳,我想你就會認為我在說假話。這不怪你。假亦真時真亦假,是不?你聽過‘清水衙門’這個詞,你就應該想象到,政府機關內還會有無數個‘清水崗位’,這些公務員每個月能把工資拿回家就不錯了。這就像在國內人的眼裏,美國就是天堂,遍地是黃金,凡是出國的人,各個都能賺大錢、當富豪一樣。其實,來到美國,到這兒一看,中國人真正在這兒發家的才有幾個?是不?”

“馬哥,你說的確實是這回事。我有位女同學在大海市做政府秘書長。上次隨大海政府團來DC時,我送給她一條名牌圍巾。當時她就跟我說:‘這是在美國,我們倆又是大學校友,所以我才肯收。如果這事是在國內,打死我也不想收這條圍巾。’我問她:‘為啥?’她說:‘避嫌。我既然已經選擇了從政這條道路,自己就要規規矩矩、幹幹淨淨。如果我真愛錢、愛名牌,那咱就下海經商唄,名正言順地掙大錢,多坦然啊!’”

“你同學說得對。是不?我也這樣跟我老婆講,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好事不能都屬於你一個人。是不?”

“那你現在對你回國幹啥一點譜都沒有嗎?”

“我有一個想法,說出來你可別笑話我。”

“說出來,讓我聽聽。”

“咱倆都愛打球,NBA是所有喜愛籃球的人的向往之地。是不?你說,我回去把想進NBA的孩子弄到美國咋樣?”

“馬哥,你的意思是不是在美國為中國小運動員辦個籃球訓練營?”

“我跟你太好溝通了。真是心有籃球一點通啊!是不?”

“馬哥,這就叫‘一拍即合’!就憑咱哥倆這麼默契,這事準成!”

“但是,兄弟,我這隻是沒事想著玩,大白天做夢一樣。是不?我不知怎麼辦這件事?”

“馬哥,這事不是個‘是不’的事,這事就是一個‘必須成’的事。”

“兄弟,你慢著點。你帶球過人太快了,我沒‘看’清。你好好講講。”

“好!我把剛才的過人動作,放慢給你看。第一步,我在DC附近找個老美的中學,作為我們常年合作的單位。找個學校,主要是為我們提供訓練場地,以及作為平時孩子們上課的場所。第二步,我再與DC奇才隊聯係,請他們為我們配教練,以及做訓練、比賽安排。在我完成這兩步後,我把球傳給你。你接下來有三條突破上籃得分的路線。一是在報紙上打廣告,麵向社會招收參加訓練營的小運動員。二是你到各市、區的教委或體委,與他們聯辦NBA訓練營的事。三是你親自到各個學校去考察,挑一挑合適的苗子。別弄些給咱中國人民丟臉的笨蛋來美國訓練。”

“我想第一條和第三條突破路線比較好辦。第二條路線容易被‘腐敗’絆倒。是不?”

“馬哥,你真是一個反腐戰士!”

“問題是,第一條突破路線簡單,就是個強攻。是不?兄弟,要強攻,你身體得有‘強攻’的本錢啊!是不?”

“馬哥,這個問題你不要操心了,這個本錢由我出!”

“哥們,那往下就沒啥困難了,是不?你就等著我給你招人了。對了,哥們,親兄弟明算賬,是不?你能給我多少?”

“馬哥,我想好了,我的方案是:錢我出,活你幹;掙的錢是你的,賠了錢算我的。”

“那不行。你是出錢的大老板,你應該拿大頭兒。給我個小頭兒就行了。是不?”

“馬哥,這個方案就按我說的定了。因為,我和龐鷺都非常感激你。平時想報答你還沒機會呢,這下就算找齊了!”

“你的話,我一點兒都不明白呢。你和龐鷺‘感激’我?你把詞捅大了吧?是不?”

回到家,我把車上我和老馬談的事,一五一十地跟龐鷺講了。

龐鷺替我和老馬這兩個NBA的球迷能幹點與NBA有關係的事感到高興。但她不解的是,我為什麼那麼大方地把能掙的錢都給老馬?扶貧嗎?

我用手指指放在桌子上的《華人視界》報,說:“我們這一切,不能說是老馬給的。但絕對應該承認,我們的發展源於老馬,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