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Z(1 / 2)

張大千:

隻有愛永隨

一生曾蒙無數紅顏厚愛,

然與三妹相比,

六宮粉黛無不黯然失色……

他才華橫溢,是閱女無數的風流才子,20出頭,已經有了一妻一妾。

她是富商家的小姐,美貌伶俐,是遠近聞名的才女。

他們互相傾慕,互相愛憐,形影不離,郎有情,女有意。她想嫁給他,朝朝暮暮,永不分離。他卻給她跪下,說,你是我這一生唯一的紅顏知己,可是我有妻有妾,如果我再娶你,就是讓一代才女受辱……

她淚流滿麵地扶起他,答應與他一生以兄妹相稱。

從此,她終生未嫁,始終追隨在他左右。她給他親手縫製衣服,代替他選拔子弟,人們都叫她師娘。

害怕她寂寞,他把自己的兩個孩子過繼給她。她精心地教育她們,視同己出。

他無論到哪裏,都會寄給她一把當地的泥土,把自己的藝術感受寫成文字,和她交流。她50歲的時候,他帶著他的四夫人來為她祝賀。吃飯的時候,每一道菜她都先嚐,然後再夾給他。

後來,他在南美生活,與她相隔千裏,給她寫信說:一生曾蒙無數紅顏厚愛,然與三妹相比,六宮粉黛無不黯然失色……

1971年,她黯然離世。他聽說了,長跪不起,三天三夜無法進食。從此,他的身體每況愈下。

他離世後,人們在他的遺物中發現了一幅畫卷。上麵蓋著一方石印:秋遲。

她的名字叫李秋君,她戀了張大千一輩子,為他終身不嫁。而張大千,因為愛,最終也沒有選擇與她牽手。可是,那一方印中,卻顯示出無盡的心痛、惋惜和無奈。她遲了一步,就錯過了一生。可是,誰又能說,他們的一生,比別人愛得淺呢?

張大千(1899~1983年):原名正權,後出家為僧,法號大千。張大千是20世紀中國畫壇最具傳奇色彩的國畫大師,繪畫、書法、篆刻、詩詞無所不通。

李秋君(1898~1973年):名祖雲,浙江鎮海人。 曾任上海市人民代表,上海中國畫院畫師,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

張愛玲:

愛上了,就低到塵埃裏

每一個女人,

都可以為愛生,為愛死,

為愛付出一生和所有,

在愛裏,可以卑微,可以丟失自己,

可是,卻不能忍受自己不是對方的唯一。

每一個女人,都會玉碎,

不會選擇苟且的瓦全。

開始的時候,他們並不相識。他是熱衷仕途的男子,妻子娶過三個。

他看到雜誌上她寫的文章,驚為天人,他喜歡上了這個人的文字。他說,就算是男人,也要去找他,發生所有能發生的關係。他去拜訪她,卻吃了閉門羹。

後來,她來找他。她並不美麗,又太高大,沒有太多女人的嫵媚,可他覺得她已經遮蔽了眼前的一切,稱讚她是臨水照花人。

而她,也那麼深地愛上了他,不管他是漢奸身份,不管他有多少家眷。

每天,他都來她的寓所,走的時候,留下一煙灰缸的煙蒂,她每天都把它們裝在一個舊信封裏,舍不得倒掉,因為那是他留下的。

他讚美她的一張照片美麗,她就送了他一張,後麵寫了一句話:見到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裏,但她的心裏是歡喜的,從塵埃裏開出花來。

他唯一給過她的,是給錢讓她做了一件皮襖,她每天都穿上,欣喜萬分。

他逃難去了,她從上海追到諸暨,又追到溫州,她坐在船上,想著這些路都是他走過的,就覺得很舒服,想著他在溫州城裏,就覺得整個溫州城都像珠寶一樣放著光芒。

可是,他有了別人。他白天看她,晚上看另外一個。

她傷心地離開了,這一生,她隻哭過三次,這是第三次。

他送她走,她在雨中流著淚說,我再也不能愛別人了,我萎謝了。

一年半後,她在狂風暴雨中寫了分手信給他,還附寄了三十萬分手費,從此與他再沒有相見。

他曾經想過與她重修舊好,可她再也沒有理過他。

不是不愛了,而是萎謝了,就在看到另一個女人的那一刻。

每一個女人,都可以為愛生,為愛死,為愛付出一生和所有,在愛裏,可以卑微,可以丟失自己,可是,卻不能忍受自己不是對方的唯一。每一個女人,都會玉碎,不會選擇苟且的瓦全。

盡管張愛玲是一個曠世才女,可是,在愛裏,她和任何一個女人,都沒有區別。

張愛玲(1920~1995年):原名張煐。張愛玲的家世顯赫,祖父張佩綸是清末名臣,祖母李菊耦是清廷重臣李鴻章的長女。張愛玲一生創作大量文學作品,類型包括小說、散文、電影劇本以及文學論著,代表作有《傾城之戀》、《金鎖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