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初涉商場,經營輪船招商局(1 / 3)

輪船招商局初辦之時,承辦者意見很不一致,盛宣懷主張商辦,其他人主張官辦。盛的意見最後被否決。招商局成了招商官辦性質的輪船航運局,主要任務是運漕糧。由於官辦輪運從一開始就暴露了它的局限性,即僅僅送漕糧,不攬載客貨,起不到與洋商爭利的作用,所以也難以持久。開辦僅幾個月,招商局就維持不下去了,隻得轉而籌議商辦事宜。於是,盛宣懷又為招商局重擬了章程,裏麵貫穿著為商人設身處地著想的精神,體現了“先顧商情”的原則,即商股商辦。根據新章程,同治十二年(1873年),李鴻章派人赴上海,招致殷實公正紳商,參與招商局的經營。由於盛宣懷具有“官”、“商”兩種特性,既有“官”的身份,又因主張商辦而使“商”的傾向性十分明顯,所以李鴻章起初想讓他總辦招商局,欲借重他聯絡官商,起個中介作用。盛宣懷自己也躍躍欲試,準備做總辦。但後來李鴻章考慮到招股集資,主要是麵向買辦商人,而盛宣懷未做過買辦,與這方麵人缺乏聯係,他的集資關係是在封建官吏和士紳方麵。以是之故,李鴻章任命大買辦唐廷樞為招商局總辦,盛宣懷隻做了個會辦。不過他這個會辦要兼管漕運和攬載二事,地位還是相當重要的。

(1)戰勝外國輪船公司

輪船招商局成立伊始,即遇到一個主要競爭對手——美國旗昌輪船公司。該公司曆史久,實力強,欲以其優勢擠垮新出現的招商局,保護自己的商業利益。它把運費減至一半或六七成,通過壓價競爭的方式排擠招商局。招商局雖力量薄弱,但官商協力,團結一心,克服了重重困難和壓力,不但沒有垮下來,反而稍有贏利。而旗昌公司在競爭中並沒有得到好處,“力撐一年,暗虧已重”,百兩股票價格跌至六七十兩,損失慘重。招商局對旗昌的勝利,盛宣懷是起了很大作用的。他始終堅持以我為主、協同振作的方針,強調招商局是主,旗昌為客,主占地利人和,隻要團結一致,協力進取,定能變不利為有利,反敗為勝。有了這種精神,雖然旗昌有資本2印萬兩,招商局資本僅數十萬兩,力量懸殊,但招商局還是使旗昌認了輸,並購買了旗昌船產,將其吞並。

收購旗昌是盛宣懷經辦的一件大事。議買旗昌船產時,會辦徐潤與盛宣懷有些分歧,於是盛宣懷請示了兩江總督沈葆禎,最後定下“購買”這一大前提,徐潤代表招商局與旗昌協議,簽下草約,正約則由盛宣懷完成,籌款付錢也是盛宣懷“一人之功”。收買旗昌壯大了招商局的力量,增強了它在航運競爭中的實力。

收並旗昌後,招商局麵對的主要競爭對手改為英商太古輪船公司與怡和輪船公司。為了擠垮招商局,太古、怡和仍采用旗昌的手段,即降低運費以為招徠,結果同樣沒有達到目的。之所以如此,除了由於招商局業務不僅有攬載客貨,尚有漕米運輸,而且各項費用均比洋商節儉外,也與盛宣懷等人的競爭指導思想有關。盛不畏洋商,從民族資本的利益出發考慮洋商的特性,認為彼既為謀利而來,就不可能長期折價運輸,而招商局卻有條件長期與之較量,因為招商局隻要運3個月漕糧,收入即可維持自身將近一年的費用,所以長期競爭下去,首先對洋商不利。他預見到“太古爭衡,勢亦不久”。這種指導思想就是招商局競爭取勝的精神保證。果然,時間一長,太古、怡和堅持不下去了,被迫在光緒三年(1877年)冬,與招商局簽訂了第一次齊價合同。

(2)及時進行內部整頓

在招商局戰勝了太古、怡和的競爭並已站穩腳跟的情況下,盛宣懷開始把工作重心放在對招商局內部的整頓上。他先是針對招商局存在的問題提出整頓意見8條,後又就海關總稅務司赫德所擬《整頓招商局條陳》,發表了招商局的弊源和救弊之法的意見。盛宣懷所提之法的根本著眼點在於增加贏利。為此他建議首先要購造先進的新式輪船,免除招商局曆年所購船隻價昂、破舊、耗煤多、行駛慢的弊病,把這些舊船酌量減價陸續出售,將售得之款存放起來,以備隨時購進耗煤少、行駛快、裝貨多的新船。這種救弊之法,就是降低消耗,增加效益和利潤,達到競爭對手目的的資本主義經營之法。其次他建議不任用洋人管事,以省開支。招商局創設,他就主張戒用洋人管事。收並旗昌後,洋人隨同旗昌船產一起移交過來。這些洋人工資很高,但做事不力,浪費較太,所以盛宣懷極力想把他們“斥退”出局。再次他主張不準任用私人,凡屬局員之親戚本家,均應避嫌辭職。盛宣懷的這些建議與主張對於企業降低成本、提高生產效率、加強競爭能力都是有益的,符合近代企業經營原則。

盛宣懷所提的改進意見,基本上得到清政府的認可,實行後,對招商局起了良好的作用,這可從1878~1881年間的贏利情況得到說明。4年裏,招商局共得運費1300餘萬,扣除修船費、官利及提存保險外,淨得盈餘200餘萬。全局30艘輪船,也全部折舊換新。與以往相比,招商局取得了了不起的進步,這其中自有盛宣懷謀劃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