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仁德是因為省城的“123夜總會案”而外逃的,按照後來的情況通報,黃仁德任市長期間,該案主犯周興宜為了拿下本城一塊地,也為了謀求今後支持,以幫助黃仁德兒子赴美留學的名義,通過中間人給他送了十萬美元。後來周興宜涉黑、涉黃案發,連累省、市大批官員,黃仁德於事發前,拿著早經準備的一份假名真護照出逃,輾轉到了美國。黃仁德顯然不止是十萬美元的事情,敢拿周興宜這一筆賄賂,肯定也敢拿其他人的,之所以選擇出逃,可能是怕從周興宜這筆錢突破,拖出一大堆其他事情。黃仁德出逃後,省市有關方麵通過一些渠道給他傳話,讓他回來協助辦案,可以計為投案自首,他沒有聽,隻是答應盡自己所能協助辦案。他曾應辦案方麵的要求寫過一些材料,提供了他知道的周興宜案的相關情況,卻始終不敢回頭,可能自知事情不小。由於辦案方麵所掌握的情況還不充分,僅以已知的事實,黃仁德還進不了國際通緝或者犯罪人員引渡名單,與進入那類成本昂貴名單的人物相比,黃仁德還夠不上,隻好說是小巫見大巫。因此黃仁德一直躲在美國,沒有到案。
趙榮昌沒想到會在美國見到這位前搭檔,更沒想到黃仁德會主動露麵來找他。當年他們共事,趙榮昌當書記,黃仁德當市長,工作配合基本還行,黃仁德到本市當市長前,是鄰近另一個市的副書記,從基層起家,經曆很豐富,人比較滑,喜歡拉拉扯扯,手下有一幫人,有時會弄點小名堂,於冠冕堂皇名義下塞點自己的私貨。但是這人很有眼光,知道趙榮昌與其他人不太一樣,亂來不得,兩人共事期間,他對趙很尊重,趙做的決定他都表示支持,哪怕心裏未必認同,行動另有動作,也從不正麵反對,因此兩人相處不隻相安無事,基本還可稱默契。黃仁德跑到國外後,曾經給趙榮昌寄過一封信,稱自己做事不慎,犯有過失,出逃實屬無奈,對可能給趙榮昌造成的麻煩表示歉意等等。那以後再無聯絡,直到今天。
趙榮昌斷定黃仁德找他肯定有事,絕不是出於感情要見一見故人。是什麼事呢?要不要見?當時沒時間多考慮,趙榮昌沒進電梯,跟著年輕人走向大堂酒吧。黃仁德起身相迎,兩人握手。趙榮昌注意到黃仁德顯老許多,頭發白了,腰也彎了,看來他在美國的日子不怎麼樣。
“寄人籬下,一言難盡。”黃仁德說。
“為什麼不回去?”
他笑:“趙書記能讓我不進監獄嗎?”
趙榮昌說:“總有出來的一天。”
黃仁德搖頭,稱自己當這麼多年領導,前呼後擁,養尊處優,人早就廢了。讓他進監獄,不要別人做樣子,自己就會去上吊。所以隻好跑,遠遠逃遁,苟延殘喘。
“這些年在美國都幹些什麼?”趙榮昌問。
“老美沒請我來當領導,我還能幹什麼?混日子吧。”
黃仁德語焉不詳,不多談他在美國的情況,不涉及自己住在哪裏,是不是就在底特律,不說自己目前以什麼身份留在美國,非法居留,或者已經拿到綠卡。他目前以何謀生?靠出逃前聚斂的不義之財,或者還做些生意?與哪些人交往?一概不談。他顯然有所提防,出逃者宜多加謹慎,以防萬一。他告訴趙榮昌,他從一個渠道聽到消息,知道省裏來了一個團,趙榮昌也在裏邊,舊日一起共事,此刻很想一見。他沒有設法先跟趙榮昌打招呼,因為擔心可能讓趙榮昌為難,見也不是,不見也不是。自己到這裏等,意外相逢,不會給趙榮昌造成麻煩。代表團裏認識他的還有幾個人,包括省委書記譚華,他不想讓他們見到,所以請人幫助,把趙榮昌單獨請過來說幾句話。
“找我有事?”趙榮昌問。
“想幫趙書記做件好事。”
“是幫我?”
“對。”
他稱自己雖遠在他鄉,始終很關注國內,特別是本省本市,棲身美國,畢竟是別人的地方,自己的故土回不去,難免格外關心牽掛,畢竟是自己生活工作過的地方,在那裏做過一些事,也犯過一些錯,有關係的人多,得罪過一些人,也幫助過一些人,有不少聯係信息渠道。他很關心趙榮昌的近況,彼此共事幾年,相處不錯,免不了時常想念。趙榮昌既是做大事的人,也是做大官的人,按趙榮昌的情況,早該提拔重用了,為什麼一直沒輪到?依他看,一個官員如果不靠鑽營,那就隻能靠機遇,靠足夠火候,目前趙榮昌的火候還欠一點,需要狠狠燒一把,才能水到渠成。
“你需要更多政績,大政績。”他說。
趙榮昌開玩笑:“你就是我的政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