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玩家的心裏很簡單,就是如果他們不買。歌手或者公司支撐不下去了,不再能推出哪些曾經帶給他們感動的作品了。他們會覺得很傷心的。
也就是說,他們購買的不是這個作品。而是對於這個歌手或者紅絲未來的展望。
聽起來是不是蠻有趣的,任何東西,都能夠發展成情懷。
這也從側麵說明了,真正喜歡一款遊戲,一本書籍,一個歌手,一首音樂。不是靠口頭上的喜歡,口頭上的誇獎。
一邊看著聽著用著盜版,一邊說誒哦,不錯哦。你這個東西搞的不錯哦。這完全就是在耍流氓。
任何東西,哪怕就是夢想。沒有實實在在的支撐,也隻是一個空中樓閣。利益,是推動人類進步的第一推動力。
專利法案和著作權法案,其實都是這麼一回事。
或許,從單個作品上看不出來,這種專利和著作權有什麼用。但是,放在一個極高的高度上來看。就會發現,原來正是這樣一個個專利,推動著科技的進步。
說白了,專利保護期的二十年。就是一個鼓勵賺錢的二十年。如果,研發新產品,申請新專利,不會轉換成切實的利益。那麼,為什麼還會有人去努力呢。沒有人努力,為什麼科技會發展呢,世界會進步的。
專利製度之於發明人,就像是驢子頭前釣著的胡蘿卜。正是因為它,世界才會飛速的發展。
林彥數著數著,直到所有電腦全部賣完。一共賣出去了兩百一十三台。
林彥不知道的不算,他知道的銷售數量,就是兩百多台。按照兩百台來算。剛剛那段時間,銷售額就是二十萬美元。
假如全美有一千家這樣的超市,都賣出了兩百台。那銷售額可就上億了。雖然不一定這一天晚上賺取的利潤,就能把雇傭飛機運量的資金補平。
但是,從這裏就能看出來,壟斷到底是一件多麼高利潤的事情。
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大部分的資本家和企業主,才想著搞一個壟斷的平台。在電子遊戲領域來說,這種壟斷平台的具象化,就是林彥親手畫出圖紙的紅白機。
電子遊戲聯盟也是看到了平台的魔力,所以他們才花費了那麼大的力氣,推自己的遊戲機。
按理說,他們完全可以加入紅白機的陣營,推出遊戲就好了,何必做什麼平台。就算是他們和林彥有恩怨,那又怎麼樣。
商場上隻要利益足夠,縱是有殺父之仇,也能夠傾力合作的。
因為,不合作,有可能你賺不到錢,自己都死掉了。
世界上,從來就沒有一天真正意義上的太平過。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有紛爭。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有江湖。
而商場,相對於戰場來說,更像是一把看不見刀鋒的利器。一不注意之間,就能毀掉一個國家人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