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周邊談話(2 / 3)

就像,最近已經有一家糖果工廠找到電子遊戲聯盟,在商談有關於《吃豆人》形象糖果授權的問題了。

電子遊戲聯盟,在之前並沒有注意到對知識產權進行拓展這一塊的內容。畢竟,這是一個新興的行業,所有人都在摸著石頭過河。不過,雖然這個行業還沒有曆史,但是卻有相似行業的曆史,可以進行參考。那就是——漫畫行業。

從手塚治蟲將漫畫行業發展壯大之後,漫畫行業已經經曆了幾個階段。從最初的隻賣漫畫,到後來對於漫畫周邊版權的拓展。漫畫人物形象的糖果,漫畫人物形象的文具,漫畫形象的貼紙。等等……

電子遊戲聯盟的人,稍微鏈接了一下漫畫行業周邊版權的拓展,簡直是驚了個大呆。因為,周邊版權的收益,實在是太多了,多的超乎想象。甚至能達到漫畫本體收益的幾倍,幾十倍,幾百倍。

電子遊戲聯盟的人簡直都快瘋掉了,因為他們的手邊,似乎就是一個唾手可得的金礦。不過,這個他們還離金礦有道坎就是了。除了《屁屁車》的所有版權,包括《吃豆人》在內,都在林彥的手裏。

林彥隻是把遊戲的遊戲版權,義務性的授權給了電子遊戲聯盟,其它的任何版權,他都緊緊地握在手裏。

在錢的麵前,以前再大的矛盾,也不是矛盾了。有幾十天沒有做過皇冠車,進入電子遊戲聯盟總部大樓的林彥。又再一次坐上了皇冠車,走進了電子遊戲聯盟總部大樓。

“想從我這裏得到遊戲的其它版權唄?”林彥坐在白石的辦公室裏,目光越過了白石,透過巨大的落地窗,看著窗外車流不息的景色。

“就是這樣林彥君,您作為電子遊戲聯盟的副盟主,請您將所有由您創作的電子遊戲的所有版權,全部授權給電子遊戲聯盟。您作為電子遊戲聯盟的副盟主,您有這個義務。”白石看著眼前這個能夠稱得上是少年人的林彥說道。他的雙手手指交叉握在一起放在巨大的老板桌上,身體前傾,顯然極為在意現在談的事情。

“我記得我的義務隻是提供我的遊戲的電子遊戲版權,無償的授權給電子遊戲聯盟使用。我不記得我有把周邊版權,提供給電子遊戲聯盟的義務。”林彥表情淡淡的,語速也慢慢地說道。

他和白石不同,其實他早就注意到了周邊版權的事情。太早的遊戲他不記得,他隻記得任地獄的那款,名為《數碼寶貝》的遊戲,是如何在周邊版權上,賺得盆滿缽滿。

白石看著林彥的態度,也有些後悔那麼快就和林彥結束蜜月期,想把他踢出電子遊戲聯盟的決定了。

雖然,他有些後悔,可是讓他回到幾十天前,他依舊還是要那麼做。因為,這不是他一個人的決定,而是東立和柿家聯合董事會董事們的決定。董事們對於電子遊戲什麼的,其實一點也不了解,也不感興趣。

他們感興趣的東西,隻有錢隻有鈔票。不管是電子遊戲,還是任何業務。隻要能給他們帶來豐厚的回報,就是一個好業務。

如果林彥的年齡再大些,身後再有一些背景在撐腰。那樣的話他也不會這麼快就要被趕出電子遊戲聯盟。

林彥單薄的背景,卻又占了電子遊戲聯盟百分之三十三的股份,這讓那些董事,覺得很不爽。因為,電子遊戲街機火爆的銷售現狀,以及未來可期的錢景。讓他們都紅了眼,他們覺得讓林彥這樣一個沒有絲毫背景的小屁孩,占那麼高的股份,獲得那麼高的紅利。簡直就是一項罪無可恕的事情。

因為,股份代表著分紅。如果林彥有著可以和他所占的股份,帶來的收益,相應的硬實力,他們也就不會對他動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