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剛蒙蒙亮時,我和楊大龍與領受了誆騙劉曉回龍口村任務的楊二龍分手,乘出租車來到定陵市東出市口,等待長途汽車站發往千山縣的第一班車。我們在一個僻靜的油條攤兒吃了早點,之後,在一個小門市部買了一些生活用品,為了記錄劉曉的“口供”,我們還專門買了筆和紙。離開時,我發現這個門市部還有個零售報刊的小攤位,於是,又買了一份剛剛送到的《定陵晚報》。
楊大龍還在路口左顧右盼地望著,看樣子,長途車還沒有到,時間還早,我收拾了一下東西回到油條攤兒,坐在一個油漬麻花的板凳上,打開報紙翻看起來。
報紙很厚,像一本大雜誌,花花綠綠的,登了許多廣告、通告、啟事什麼的。這兩天,我一直擔心公安局會在報紙上做我的手腳,心裏很害怕。“公安局會不會在報紙上發一條抓捕我的通告呢?”我想。可是,我把報紙從頭翻到了尾,並沒有發現通緝令之類的東西,正要鬆下這口氣;驀地,一個醒目的標題使我周身一震:《兩車匪持刀搶劫,一“逃犯”挺身而出》腦袋轟然一響,我嚇了一跳,立刻意識到這件事似乎與我有關。我穩穩心神,睜大眼讀下去,首先映入我眼簾的是標題下邊那幾行加黑加粗的仿宋體導讀:
省城至定陵路段發生一起劫匪持刀搶掠乘客錢財事件,一個自稱逃犯的光頭男子“行俠仗義”,“黑吃黑”後,將錢財全部歸還被搶乘客。
光頭男子與兩歹徒在定陵市郊南口村附近下車,去向不明。目擊者對自稱逃犯者的身份眾說紛紜:說是真逃犯者有之,說是見義勇為者有之,說是便衣警察者亦有之。
我一下子明白了,這篇文章果然說的就是我。冷汗不由自主地從額頭流了下來。我的心怦怦跳著,開始一字一句地默讀正文。正文裏,記者客觀地記述了事件發生的整個過程和我與楊氏兄弟的相貌特征,還引用了目擊者猜測我身份的一些原話:說我是逃犯的,強調了我的土匪相貌和事件前後的種種破綻,尤其提到我中途下車與兩歹徒鑽入路邊莊稼地的情節,並要求公安機關給予追捕,捉拿歸案;說我是好人的,認為我自稱逃犯隻不過是一種保護自己和保護別人的手段,強調見義勇為就應該機智靈活,而不是去蠻幹送死;說我是便衣警察的與第二種說法的人觀點大致相同,認為人民警察雖然職業特殊,但畢竟也是普通人,麵對歹徒,如果有“兩全”選擇的話,就不該輕易做出犧牲等等。
文章裏,記者把這些觀點一一總結出來,提醒大家繼續關注這一事件的最新動態,同時,還就人們對這個事件所持的不同觀點,擬定了三個選題供大家討論。一是“逃犯的行為能否稱作見義勇為”;二是“見義勇為者能否以毒攻毒自稱逃犯”;三是“人民警察能否不顧身份選擇‘兩全’”。最後,記者還用一行醒目的黑體字通知提供本新聞線索的X先生、Y女士、W同誌到報社領取稿費……楊大龍、楊二龍兄弟倆持刀搶劫事件見諸了報端,我這個“黑吃黑”的逃犯、見義勇為的“壯士”、機智靈活的“便衣警察”也被公之於眾,我沒有想到報社會如此重視這件事,更沒有想到他們會以報紙為媒介發動全社會都來關注、討論這件事。問題複雜了,事件轟動了。我的“見義勇為”即將成為人們討論的焦點,如果我不是逃犯,也許會被眾多媒體追捧為“星”,身邊記者成群,照相機頻頻閃光,采訪話筒槍口一般齊刷刷瞄準我的嘴……天哪!我與楊氏兄弟很快就要成為萬人矚目的新聞人物了。
我了解媒體的威力。《兩車匪持刀搶劫,一“逃犯”挺身而出》並不亞於公安局的一紙通緝令,我害怕了,麵對這一突發事件,我不知該怎樣做……正在這時,我忽然看到楊大龍站在路口踮著腳衝我招手,我知道,去千山縣的長途車終於來了。
我暗暗為自己慶幸,幸虧今天動身早,出市早,幸虧《定陵晚報》剛剛發售,否則,以我的土匪相和長在短粗脖子上的這顆光頭,隻要在定陵街頭出現,肯定會使人聯想起報紙上的那個“逃犯”。
我把報紙悄悄藏在了手包裏,匆匆奔向路口,我感到我的行蹤可能已經暴露,明眼人看到這張報紙,一定能夠推斷出我就在定陵附近。我所說的“明眼人”,比如我嶽父,比如胡鳳岐、馬長民、劉曉,比如範子輝……想到範子輝,我自然想到了公安局。公安局是否看到了報紙、接到了報案,他們是否已經在全市布控?
我疑心重重地與楊大龍登上去千山縣的長途汽車,然而,車上並沒有警察,也沒發現有什麼異常情況。落座後,我想了許久,最後還是從手包裏取出《定陵晚報》,遞給了楊大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