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恩笑道:“坦布爾大將神勇無敵,此番出擊勢必手到擒來,我便在此恭候佳音。”

“不必!”坦布爾冷冷一笑,看著遠處的小鎮,猩紅的舌頭舔了舔滿口的黃牙,“土雞瓦狗不值一哂,一個藥劑師膽敢反抗男爵大人,就算扒皮抽筋也不足償還罪孽。崔瓦門已死,我不便明著說他,但他輕敵之錯,我又豈會重蹈覆轍,你隻管回去報告男爵大人,這件事已經結束,隻等我回城便是。”

坦布爾嘴裏說著不會輕敵,但他此時的蔑視態度卻已顯露無餘。

蒙恩本不想多說,但是想著還是提醒一下為好,說道:“男爵大人吩咐過,如果遇見李莉絲小姐,一定不要輕舉妄動,但是其他平民全部消滅掉,不要留情。”

坦布爾揮手打斷了蒙恩的話語,獰笑道:“我知道,不必多言,等我踩著賤民的頭顱接過男爵大人的美酒再與你說。”

“那男爵府見。”

見他如此,蒙恩不再說話,轉身騎馬下了去。

坦布爾嘿然一笑,舉起右手,猛然揮動。

“衝鋒!”

話音未落,轟隆隆的聲音響起,高坡背後揚起衝天煙塵。片刻,一排鐵尖冒了出來,塵土率先飛揚而出,一排全身甲胄的騎士策馬而出,飛速的衝過高坡,而後方不斷的奔出一排排騎士,緊跟著前方的坦布爾向著極遠處的小鎮衝去。

如同黑色的潮水席卷大地,馬蹄重重的踩在地上,地震一般的轟隆聲震耳欲聾,馬兒透過麵甲吐出白氣,不發出一聲。身上的人戴著頭甲,隻露出一雙眼睛,眼神冷酷,也是不言不語,整個隊伍散發出一股肅殺之氣,似乎化作了魔鬼的手掌,向著鐵隴鎮襲去。

騎士隊伍終於全部下了高坡,但隨後出現了一群手持大刀的士兵,身著灰色布甲,如同螞蟻一般湧下來,隊伍中沒有雜音,不言不語,踩著整齊的步子,緩緩而行。

小鎮就在遠處,坦布爾心中燃起火焰,眼球充血,一種殺戮的欲望充斥大腦,眼前的一切就如同脆弱的蛋殼,等著他一戳而破。

身後狂暴的聲音更是深深的刺激了他,這是他最喜愛的聲音,看著敵人絕望扭曲的麵孔,耳邊的慘叫和勢不可擋的衝鋒聲,形成了戰爭的序曲。

他此刻就是萬王之王,頭上的天空也成了血紅,陰雲漫卷。

騎兵四百,步兵六百,合計一千人整,經過精挑細選,全部是精銳中的精銳!隻是為了將這個汙穢的地方從地圖上抹去,並將無視秩序,觸摸上位者虎須的賤民活捉。

這種賤民正是坦布爾最憎惡的,簡直比狗還下賤,狗養的好,還能在主人麵前搖尾巴,可是這些卑劣的,虛偽的,不知廉恥的賤民,往往得到一點力量,就狂的無法無天,通過挑釁貴族的顏麵企圖得到利益,殊不知就算能得到也是大人們開恩的施舍。賤民就應該跪著,舔大人們的靴子,這才是他們應該做的。

自己應該怎麼做,是抓住他肮髒的頭顱,讓他哭喊著吸允每個戰士的腳趾頭,然後砍掉鼻子,割掉他喜歡叫囂的舌頭,再把他打鬼主意時不停轉動的眼球剜出來;還是拔掉他的皮,撒上鹽巴,一路拉著,光榮的回到男爵府。

不,這樣他會死掉的,賤民的命雖然不值錢,但是男爵大人要求活捉,那還是選第一種好了,再剁掉他的腳趾,以免他逃跑,雖然這是不可能的,但是就當懲罰他的無知,自大和輕狂。

記得當年,自己就懲罰過一個賤民。這個賤民以為自己有著血脈就膽敢在男爵大人麵前裝大人,真是可笑之極,然後自己一腳踢爆了他的卵蛋,一個一個砍掉了他的手指和腳趾,讓他學狗叫,而在他痛哭流涕叫出第一聲“汪”的一瞬間,自己的大劍從他的嘴中插進去,刺了個對穿,不停的在他下賤的身體中攪動,感受著他劇烈的顫抖,鮮血噴灑的情景至今記憶猶新。

給予這種賤民以最殘酷的刑罰甚至比連殺一千個敵人都要過癮,而今天,他又可以再次嚐到這種滋味。

心髒咚咚作響,血液在血管中噴湧,發出嘩嘩的聲音。他拔出了長劍,銀色的劍身反射出耀眼的光芒,高舉在空中,鋒利的劍刃切開了呼嘯的風!

身後的騎士齊刷刷拔出了長劍,也高舉起來,放射出一片冷厲的光。

殺!殺!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