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強化教師的專業性是建立高水平、有活力的教師教育體係的根本保證
在開放的教師教育體係下,教師來源實現了多樣化,同時又提出了教師教育專業化的更高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明確規定: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作為專業人員與其他人員的區別在於:
1.需要長期的專門訓練,有著較高的學曆要求;
2.需要專門的知識技能為基礎,教師不僅要有所教的學科知識,也要有教育專業知識和能力;
3.需要把教學與研究融為一體,通過行動研究不斷提高專業水平;
4.需要有專門的從業資格要求和專門的職業道德規範要求;
5.需要有強烈的事業感,職業投入感強,獻身於自己從事的職業。根據教學專業人員的要求,建立開放的教師教育體係需要在製度的層麵上對此予以保障: (1)建立嚴格的教師教育課程鑒定製度; (2)建立嚴格的教師資格證書製度; (3)建立有效的教師專業發展製度。
二、分層次、分步驟推進高師院校改革
“九五”期間,我國高等學校的布局結構進行了大規模的調整改革,但師範院校基本上沒有加入到這次調整改革的洪流中。“十五”期間,師範院校的調整改革應該被擺到議事日程上。如果說建立開放的教師教育體係是從大處著眼革除原有的師範教育體係的弊端的話,那麼推進師範院校的改革則是從實處入手革除原有的師範教育體係的弊端。由於我國地域遼闊,教育發展極不平衡,因此師範院校的改革需要分層次、分步驟地推進。
(一)師範院校改革分層次進行
1.從我國師範院校發展的現狀和教育改革的要求看,我國師範院校的發展改革可以分三個層次進行,層次劃分與相應的發展目標為:第一個層次是少數處於領先地位的重點師範大學——發展目標為高水平、綜合化、科研型的大學,其中教師教育在全國領先並起示範作用;第二個層次是部分辦學水平相對較高的師範大學——發展目標是瞄準高水平、具有地域特色的教師教育,並基於學科基礎和社會需求而適當地綜合化;第三個層次是大量的地方師範院校——發展目標是更新教育思想,提高教學水平,成為為新世紀基礎教育提供合格師資來源的重要基地。
2.我們認為,作為我國龐大的教師教育係統,中央政府應主要關注前兩個層次師範大學的改革與發展,尤其要重點建設少數處於龍頭地位的師範大學,並使之成為具有示範性、綜合性、開放性、超前性的師範大學,這是我國教育事業發展的要求,其理由是:(1)我國龐大的教師教育體係需要有教師教育居領先水平的、在國際上有影響力的師範大學為代表;我國龐大的教師教育體係需要有起示範作用的師範大學為龍頭來帶動整個教師教育的發展;(2)國家重點建設少數師範大學是提高教師培養水平的需要,更是提升教師專業地位和職業聲望的要求;(3)進行前瞻性的教師教育改革探索,使我國教師教育能有效地借鑒國際經驗,需要師範大學有高水平的學術支持和多學科的綜合支持;(4)少數處於我國發達地區的師範大學所麵對的是當地超前發展的基礎教育的需求,因此這些師範大學有條件成為教師教育改革的實驗區,從而具有超前性。
(二)教師教育改革的步驟
高水平、有活力、開放的教師教育體係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分步驟地逐步推進:
1.首先從實處入手,推進現有的師範院校的改革,改善師範院校的辦學條件,改革教師的培養模式、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提高師範院校的辦學水平;
2.其次從大處著眼,逐步建立開放的教師教育體係,吸收有條件的非師範高校參與教師的培養培訓工作;
3.在開放教師培養渠道的同時,建立一套適應開放體係要求的教師教育評估、監督體係和教師任用的資格鑒定製度。
(三)少數重點師範大學的改革思路
1. 關於培養目標的改革:(1)在培養層次上,把培養培訓研究生層次的教師和校長作為重點;(2)在培養規格上,從專業對口型向素質適應型轉變;(3)在人才素質上,強調科學與人文精神、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