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一個殺手的挽歌(2)(2 / 3)

很快,燈光熄滅,電影正式開場。前十分鍾的戲是兩個主角一一亮相,著實沒什麼新意,但是十分鍾後,我越看越不對勁。我萬萬沒有想到,這部電影居然是用我的那個劇本改編而來的,整個劇情走向和人物設置幾乎完全照搬。看到這裏,我的眼睛火星四濺,暴怒到了極點。

“操你媽的,這人吃人的社會。迷離哥!你這個大騙子,竟然一直在利用我!”

出了電影院,我一路狂奔。風猛烈地刮著,把街上人們的頭發都吹得東倒西歪。我咬著牙站在天橋上,低頭俯瞰橋下川流不息的霓虹車流,眼前的北京變得越來越模糊。

這個城市太大了,大到從這頭走到那頭可能需要幾天時間,大到坐地鐵走上一圈也需要幾個小時,大到你生病去看醫生卻發覺你的車被堵得走不動,大到你身無分文迷了路就根本回不了家,大到你很難在這個城市遇到真正怦然心動的愛情,大到你和最好的朋友也要幾周甚至幾個月才能見上一麵……

我真希望這一刻全世界的燈都熄滅,真希望我的腦袋現在就嘎嘣一聲爆掉。

第二天,我哪兒也沒去,在家裏整整想了一天。這年頭拿別人的劇本去修改,然後掛自己的名,這種事情在電影圈裏並不稀奇。可是話說回來,電影的幕後投資人老麥咱惹不起,這種偷劇情的官司也不好打。為此我特意找了一個律師谘詢,他說主要是我和迷離哥之間沒有任何字據和證明,而且劇本的原稿也不在我手裏,即使開庭了也沒人會相信我說的話。

因為看了加斯範桑特的電影《大象》,一個瘋狂的念頭閃電般躥入我的腦海,我突然心血來潮,決定模仿電影中的情節,複製一場“亡命之旅”。

我先是買了一台超微型攝像機,也就是針孔攝像機,它的攝像頭很小,是魚眼的,大概隻有一元硬幣那麼大。我的想法很簡單,把幹掉迷離哥的過程拍下來,這是我能想到的最接近完美的複仇手段。我又去了幾家書店,想找一些講述如何殺人或者殺人技巧的工具書,但很遺憾我並沒有找到。接下來,我又在網上搜索殺人工具,網上雖然有賣槍的,但都是玩具槍、仿真槍和獵槍。不過,我買了一套和遊戲《反恐精英》一模一樣的作戰裝備,包括頭盔、麵具、皮靴、背囊,以及腰帶和水壺。最後,我還找到了一個仿造的軍工廠,我在那裏買了一把中號的軍刺。軍刺其實比手槍更適用,因為你不必擔心子彈會打光,隻要你還有力氣,幾乎可以無窮盡地使用它。

決心一旦下定,我便義無反顧地動手了。

行動之前,我給肉鬆打了一個電話,我問他在殺人的時候聽什麼音樂最好。他很驚訝,問我怎麼突然說這個。我說我正在寫一個小說,剛剛寫到這個情節,不知道用什麼音樂,所以想請他幫個忙。他想了一會兒說,如果我要殺人的話我一定會聽Lou Reed的《Perfect Day》。我說好,聽你的。

迷離哥的工作室在四環附近的一個藝術區,大概一個半小時的路程。臨行前,我穿上了新買的裝備,又將攝像機綁在了身上,這樣就可以邊走邊拍了,一切準備就緒,殺人行動一觸即發。

很快,我便騎車到了藝術區,周末的藝術區在搞一些展覽活動,門口燈火通明,人聲喧嚷得跟工廠車間一樣。燈光下,有很多濃妝豔抹的女人,她們看上去就像另一種奇妙的動物,在夜裏所散發出的嫵媚讓人看了膽戰心驚。我在路邊的超市買了一瓶酒,把酒全部澆到了頭上,風絲絲地吹在臉上,十分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