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四六章 誰說不能斬?(3 / 3)

沈溪又看向第二名掌櫃,這人比較年輕,隻有三十多歲,長得白白胖胖,一看就養尊處優慣了。沈溪笑著問道:“你貨倉裏儲放的,莫非也是私鹽?”

“大……回大人,是……是私鹽,小人隻是運些鹽混口飯吃,還請大人贖罪。”這年輕掌櫃嘴上在跟沈溪求饒,目光卻看向陳懷經。

沈溪其實早就知道,這是陳懷經的小舅子,也是港口三個貨倉的正主,至於另外兩個掌櫃隻是跟著他混飯吃。

陳懷經開口道:“沈大人,不妨就讓此人繳納銀子贖罪如何?”

沈溪皺眉問道:“他有功名在身?”

陳懷經沒回答,那年輕掌櫃趕緊道:“大人,小人是弘治十一年生員,還請大人寬恕……”

在大明,但凡有功名在身的罪犯,可以花錢贖買徒刑和杖刑,就如同在弘治十二年己未科禮部會試鬻題案之後,唐寅、徐經和程敏政都曾花錢贖買過自己的徒期和杖刑,這是朝廷對讀書人的一種優待,屬於“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具體體現。

隻是在實際運用之中,是否允許贖買要看判官的心情,若判官“通情達理”那就可以贖罪,如果判官就是不同意,就算你是進士,該打還是要打,該配還是會被配。

至於判官的心情,通常都是由銀子的多寡來定奪。

沈溪把踩在麻包上的腳收了回來,臉上湧現一抹厭煩之色,頭轉到一邊,喝道:“拖出去,斬了!”

一句話,不但把那年輕掌櫃嚇了一大跳,連陳懷經和鹽課提舉司的人也都給鎮住了,圍觀百姓也是一片嘩然。

眼看士兵就要把人拖走,陳懷經趕緊來到沈溪身前,焦急地說道:“沈大人,您可不能濫用職權!”

沈溪皺眉道:“本官有監督地方鹽課之責,何來濫用職權之說?”

陳懷經道:“大人,這販運私鹽者,隻是杖一百、徒三年,您卻要直接問斬,不是濫用職權是什麼?”

偌大的場地內鴉雀無聲,圍觀的老百姓全都看向沈溪,想聽聽這位年輕的督撫大人作何解釋。

剛才的老掌櫃被打了五十棍子,而這年輕掌櫃有功名在身卻要被直接問斬,顯然是同一條罪兩個標準。

沈溪冷笑不已:“陳提舉對於《大明律·鹽法》看來無比熟悉,那就該清楚,在《大明律》中提到販運私鹽罪行時,雖有‘凡犯私鹽罪者杖一百,徒三年’這一條,但其後也有補充,‘若有軍器者罪加一等,拒捕者斬’。本官沒說錯吧?”

陳懷經麵如土色,他顯然沒料到沈溪不是因為不知《大明律》才問他,沈溪很清楚,隻是在試探他。

“是。”陳懷經一咬牙道。

沈溪道:“本官派兵前來查封私鹽,此子可有私藏軍械,可曾有拒捕?”

負責領兵查封貨棧的百戶馬上理直氣壯地回稟:“回大人,在貨倉中搜出兵器若幹,具都在此。兵士包圍貨棧時,賊人曾瘋狂叫囂,阻攔執法,一度以兵刃相向!請大人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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