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薄名(1 / 2)

又在邱櫻家歇了一晚。

次日一早,正是清晨。雪終於止住,灰色的天空散去,許久不見的金色陽光灑在青石街上,似抹了一層金粉金沙的寧靜。

街上的雪掃的很幹淨,時候尚早,行人不多,隻有早起的小販擺好了攤子。

顧秋用來睡覺的時間不多,五六個小時就能保證一天的充沛精力,所以起的一直很早,這個習慣從前世延續到了現在。

那身破舊的灰色道袍早就扔掉,現在身上穿得是邱櫻親手做的新衣。天青色的底麵,衣袖處勾著幾道藍白相間的細小雲紋,剪裁得要比身量寬大幾分,配上顧秋修長的身材,頗有衣袂飄飄的感覺。

他稱不上英俊,麵容也很平凡,但眉目間卻好像有絲靈氣纏繞,顯得整個人很是沉靜聰雋,還有些淡然的灑脫。

人的靈秀,衣裳的氣質,看起來相得益彰,宛如不出世的散仙。

來到北城,人多了些,都是前來趕集的鄉民和城中小販。連續近半月的大雪,把人活活的悶在家裏,此時雪過天晴,早早就聚了過來。

北城他來的最多,人也都相識,還有不少是他醫治過的,故此見麵都很客氣。

但今日,又有些不同。

“顧道長,起的真早啊!”

“哎喲!顧道長,我這剛出鍋的餛飩,來一碗?”

顧道長……

他聽著有些陌生,以前這些人都是叫他小顧道長,也沒有今天這般熱情。每個人見他都極力招呼,神色中似還帶著一絲敬畏。

搖了搖頭,坐到餛飩攤前,“來碗牛肉餛飩,加辣子!”

“好嘞!”

攤主手腳麻利的端來一碗餛飩,好大的一碗,足有二十多個。

認識顧秋的人都知道,他穿道袍隻是承了師傅遺願,讓道觀有個主事人,並沒有真的出家,所以對他吃肉也不覺奇怪。

“一碗怎麼給的這麼多,想宰客?”顧秋笑道。

“瞧您說的,我請客!”攤主急忙道。

這攤主他還算熟識,最是個節儉小氣的,今日怎麼變了性子?

“您現在是我們縣的大英雄,吃我一碗餛飩,我還收錢,別人得給我罵死!”攤主又道。

顧秋越發糊塗,問道:“你慢點,我怎麼聽著不太明白。”

“哎喲!”攤主索性放下正擦桌子的抹布,坐到他對麵,道:“現在縣裏都傳遍了,說您孤身一人,直入黑風口,殺得狼群是片甲不留屍橫遍野,而且還宰了狼王,割了腦袋。都說那狼頭足有……”攤主比了比三尺長的方桌,道:“這麼大!”

“你這是聽誰說的?”顧秋哭笑不得。

“茶樓的先生說的啊,我那天聽了一耳朵,真過癮啊!您給我講講,那狼王是什麼模樣?厲害不厲害?都說馬高八尺則為龍,那狼王那麼大個,也算隻妖精吧!”說著兩眼放光,看著顧秋:“您連妖精都能殺死,您是神仙!”

顧秋無語凝咽,這尼瑪都誰噴的狗血八卦啊!

當下比了比,說道:“你別聽說書的亂講,那狼頭雖然大,也沒這桌子大。狼王隻是體格大些,動作快些,更談不上是妖精,我也是拚了性命才幹掉它,運氣!運氣!”

他實話實說,可不想自己被越傳越神,俗話說樹大招風,到時候難免有麻煩事找上來。

低調!低調!

攤主聽了狼王不是妖精,眼露失望,似信仰崩塌一般失落。

顧秋一笑,道:“那天,我帶著小重小丫進到黑風口,裏麵可不比外麵,狂風呼嘯,大雪漫天……”

他將此事經過一一道來,隻是隱去了火藥一事,說成是自己兄妹拚盡全力才斬了狼王。

顧秋很有說書的天賦,言辭精彩,起伏轉承,攤主聽得入神,周圍人也越聚越多。聽到精彩處,都發出驚歎,聽得驚險時,也都屏氣凝神,大氣不敢出。

尤其是說到與狼王前後追逐,在雪原上狂奔的時候,眾人都瞪大了雙目,似身臨其境,生怕漏掉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