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誠信讓孩子體會擔當的責任(2)(2 / 3)

又過了100年,1997年時,為了緬懷格蘭特將軍,當時的紐約市長朱利安尼來到這裏。那時,剛好是格蘭特將軍陵墓建立100周年,同時也是小孩去世200周年的時間,朱利安尼市長親自撰寫了這個感人的故事,而且把它刻在了木牌上,立在了無名小孩陵墓的旁邊,讓這個關於誠信的故事世代流傳下去……

無名小孩陵墓之所以能保留到現在,歸根結底是因為人們對自身信譽的重視。一個人如果許下諾言而不去實現,那麼他最終就會失去誠信。隻有誠信的人才是值得信賴的,因為誠信這種品質比其他任何品質更能贏得別人的尊敬,更能取信於人。

誠信是立身之本,是一個人最寶貴的財產,對孩子來說,如果他講誠信,那麼它就能讓孩子挺直脊梁、光明磊落地做人,給孩子以力量和耐力。

播下種子,打造精彩未來

孩子的誠信意識與他所受到的後天環境影響以及教育有著直接關係。因此,作為爸爸媽媽,首先應該給孩子創造一個民主、和諧、寬鬆,愉快的家庭氛圍。因為隻有家庭成員之間能用誠實真摯的態度對待彼此,才會讓孩子感到自己得到愛護和關心,才能讓他信賴成人,才會許了諾言並牢牢遵守。具體來說,培養孩子養成誠信的道德素養,爸爸媽媽可以從以下方麵著手:

家長要與孩子建立真誠和相互信任的關係。

因為爸爸媽媽和孩子建立真誠、信任的關係,是培養孩子良好的道德素養的一個重要條件。可是,有的爸爸媽媽卻在孩子麵前常常言而無信。例如,在孩子哭鬧時,爸爸媽媽常用許諾來哄騙孩子:“別哭了,等會兒爸爸媽媽給你買支衝鋒槍。”盡管是這樣說了,爸爸媽媽並沒想兌現自己的諾言,但是孩子卻信以為真,滿懷希望地等待著。如果父母一次次地許諾都不過是一張張空頭支票,使孩子的一次次希望都化成了泡影,久而久之,孩子不僅失去了對爸爸媽媽的信任,同時逐漸地也就學會了不講誠信。因而,爸爸媽媽對孩子必須以誠相待、言而有信。隻有做到這一點,孩子才會信任爸爸媽媽,有什麼想法、有什麼事才願意告訴爸爸媽媽。

寄語孩子

周恩來總理說過:“世界上最聰明的人是老實的人,因為隻有老實人才能經得起事實和曆史的考驗。”孩子,不要羨慕別人的威風凜凜,隻要你能老實做人,誠信做事,你就會是大家最欽佩的人。

敢於承擔責任的孩子更優秀

一次,學校組織去國家公園野餐。老師把需要帶的東西都分派了下去,由班級裏的每個同學負責準備一項。同學們有的負責準備烤肉的爐子,有的負責去超市買食品,有的負責所有的餐具……而威爾遜分到的任務就是負責準備烤肉要用的調料。

期盼這次野餐已經很久了,因此,這一消息得到確認後,威爾遜就開心地跳了起來。一直到放學回家,他都開心地樓上樓下歡呼著,惹得爸爸媽媽一陣憐愛。媽媽提議讓威爾遜列一個單子,把需要用的東西先想好了,然後再交給媽媽檢查,這樣不但能防止遺漏,而且還可以防止沒有經驗的威爾遜漏拿東西。但是,威爾遜說要先出去向小朋友宣布這個好消息,回來後再列清單。威爾遜說:“放心吧,爸爸媽媽。我會帶好的,請不要擔心。”媽媽雖然不是很相信他,但是一想,這也是一個很好的鍛煉機會,就沒再要求他必須馬上開列出清單來。小威爾遜在外麵整整玩了一天,臨到晚上該睡覺的時候他才匆忙地跑到廚房裏收拾。第二天,當全班人準備就緒,要開始野餐時,小威爾遜卻怎麼也找不到烤肉汁,他慚愧地低下了頭。這次教訓讓他意識到因為自己的疏忽,使這次活動大為遜色,影響了自己,同時也麻煩了別人。

責任心是孩子對自己、家庭和社會所負責任的認識、情感和信念,以及相應地履行義務和遵守規範的自覺態度。它是孩子健全人格的基礎,能促進孩子能力的發展。

責任心重要的表現就是讓孩子學會關心別人,學會對自己的錯誤負責。現在很多父母總抱怨自己的孩子沒責任心,細化起來,就是孩子不懂得關心別人,不會為別人考慮。在自己犯錯誤後,總是逃避,不敢承擔起應負的責任。這實際上和父母的教育有關,是父母平時沒注意培養孩子的責任心,從而造成了孩子責任心的缺失。

在平時的生活中,如果孩子缺乏必要的鍛煉機會,沒有足夠的實踐經驗去磨煉自己的心理品質,就不能學會如何麵對失敗和挫折,如何來承擔相應的責任。實踐是檢驗和培養孩子責任心的最佳途徑,父母要善於利用各種機會,讓孩子在生活中體驗到什麼是責任,才能把孩子培養成一個健康的富有責任感的社會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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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要給孩子做好榜樣,同時,教育孩子的時候也應該講究一定的技巧性,這樣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建議父母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麵入手:

父母要以身作則,做孩子的榜樣。

在現實生活中,會有這樣的現象出現:當一個孩子的臥室比較亂的時候,他父母的臥室也不會特別整齊。所以,如果要想讓孩子具有責任心,父母首先應該具有責任心,在生活中處處給孩子做榜樣。

父母一定要多和孩子溝通,了解孩子的內心世界,經常聽一下孩子內心的想法。

父母隻有把孩子當成自己的朋友,孩子才能對父母“無話不談”,把父母當成作知己,在這樣的環境中教育孩子常常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放手讓孩子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

究竟什麼是孩子應該做的事情?這主要是和孩子的能力、時間、願望相聯係的一種實踐性行為。這種行為是一種不超出孩子能力的責任事件。孩子在能力所不及的時候,承受的結果隻能是失敗,從而使孩子產生一種逃避的心理,非常不利於培養孩子的責任心。父母一定要意識到孩子的能力和年齡、性別、心理成熟狀態、體能等一係列因素有關聯,如果這件事情是孩子力所能及的,父母就不要代替孩子做他能做的事情。

讓孩子從自己身邊的一些“小”事做起。

父母培養孩子的責任心,並不是說孩子應該對一些大事負責任,而對周圍的小事就漠不關心。因為那些連小事都做不了的人也成就不了什麼大事業。古人雲:“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同樣的,孩子責任心的成長也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父母應該從他小時就開始培養孩子的責任心,讓孩子從一些小事做起。父母不能抱著等孩子長大些再培養責任心的觀念行事。孩子任何方麵的成長都是循序漸進、水到渠成的,如果孩子失去了從小培養的機會,在他長大後也不可能“立地成佛”,突然就有了對人對事的責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