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崇惟誌,業廣惟勤”、“人棄我取,人取我棄”幾句流傳千古的至理名言,可謂是中國香港預發控股集團主席、“花花公子”遠東掌門人陳振東先生經商道路的真實寫照。
陳振東被人們譽為20世紀80年代中國商海裏一顆耀眼的新星,然而新星的冉冉升起有其艱辛勞苦的軌跡,是“向前”的信念托起了這顆新星,是“以攻為守”的人生哲學使得這顆新星越發顯得光彩照人。
陳振東小時候住的是木屋,夢寐以求的就是長大了能住樓房,他打工時省吃儉用,幾年之後購了一座300多平方米的小樓房。1986年為了創業,他忍痛把樓房抵押給銀行,即使這樣,資金仍不夠,於是他父親把因塑膠廠停工而獲得的廠主發給的10萬元遣散費拿出來支持兒子。就這樣,陳振東在西環租了一間屋子,連他和夥計在內共有三名職員的預發公司開張營業,從事小本經營的進出口貿易。當時,寫字樓、貨倉、接待室都在同一間屋,采購、推銷、運輸押送都由陳振東一個人在做。
也正是從這時起,他與美國“花花公子”運動服裝在亞洲的總代理人——一位日本人有了接觸,開始推行銷售。由於他的努力,不久便從日本總代理處取得了“花花公子”服裝在港澳的分銷權。他的第一張訂單是幾打對襪,數量雖少,但是他終於有了一個開始。
陳振東知道“花花公子”這個牌子是美國的名牌,其亞洲總代理是日本人,此外知道得並不多。但他認為既然是名牌,必然有其“名貴”之處,拋開其他不說,就其商標本身也是一筆巨大的無形財富,一種預知感使他對“花花公子”產生了興趣。經過反複觀察,他認為日本代理商出口的“花花公子”服裝質量上乘,做工很好;隻是品種欠缺,款式跟不上潮流,而且尺碼不合東南亞市場的需要,因此銷售額很難上去。但他認為一個銷量不好的名牌,一定有他的發展潛力,於是便產生了挖掘這一品牌潛力的意念。這種意念的產生,在於敏銳、細微而全麵的洞察力,然而洞察力帶來的是巨大的商機。陳振東的事業便起色於他對商機的洞察力。
於是,他又鼓起勇氣寫信給美國“花花公子”總公司海弗納家族,把這些意見詳加陳述,並直截了當言明中國人的市場應由中國人去開拓才會取得成功。沒想到總公司立即給他複了信,邀請他前去美國麵談。他在美國以誠懇務實的態度同總部代表做了討論,並提出一整套設計、生產和銷售的辦法。於是陳振東於1989年10月以迅雷之速將“花花公子”服飾的港澳代理權從日商手中光明磊落、理所當然地拿到了手,並在大陸建立了“花花公子”服裝王國。
“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其實對家鄉念念不忘的陳振東在向美國總公司陳述意見時,他更大的目標是為進入中國大陸市場鋪路而不隻是在港澳地區。
1989年10月,在取得港澳專營權之前,他曾隻身前往大陸考察和兜售生意,當時,正值中國大陸改革開放,經濟騰飛之際。一些實力很強的海外公司在觀望中國局勢,有的往後撤、有的拖延擱置,而陳振東認為自己資本有限,平時很難與強手競爭,現在正是人棄我取、人退我進的天賜良機。此時不入,更待何時?他慧眼獨具、膽識有加,趁機將“花花公子”引進中國大陸。
陳振東推銷“花花公子”服裝的第一家是廣州友誼商店,第二家是上海百貨公司,雖然人地生疏,但找到經理談判後很快成交。緊接著,他把總公司批準的一套方案付諸實現,從服裝設計,到外國采購布料,在港、台、泰國和大陸聘用獨立的承包商生產等,樣樣都親力親為,這樣終於把首批優質產品投放市場,引發了中國人穿著“花花公子”衫的熱潮。之後,便在一些城市的大百貨公司和繁華地區開設專櫃和專店,突出“兔子頭”商標,強化名牌效應,很快便得到發展。起初,預發公司負責提供專店專櫃的全部裝修費用,之後減為提供一部分,至現在,除提供統一的商標及配件外,費用一律店主自理。
預發每年還從營業額中撥出3%至5%的廣告費用做宣傳,一台台的“花花公子”服裝表演和以傳媒形式出現的新穎廣告,使“兔子頭”衫的知名度很快得以提升,直到現在,“花花公子”也是大陸最流行的海外名牌服裝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