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2 / 2)

完善旅遊服務設施和市政服務設施。

設置旅遊服務中心1個,旅遊停車場4個。在鎮中學東側規劃旅遊服務中心1個,利用現有集貿市場用地,結合集貿市場部分功能搬遷,設置1個旅遊停車場。擬設置公共廁所2個,每個建築麵積302。廢物箱按2550間隔設置。

街景立麵保護。

保護範圍。

核心保護區內的“回”字街保存較為完整,較好地體現了豐盛古鎮傳統的建築風貌特色,因此劃定“回”字街兩側建築為街景立麵更新保護範圍。

保護更新措施。

對沿街建築立麵的改造,主要采用改觀、修繕、拆除、更新措施,著重完成建築的整體立麵改造、細部構建修複、牆麵的清理、部分門窗的更換。對建築材料、色彩、形式、尺度進行嚴格控製。針對具體情況采取的改造方式女口下:

①對破損的梁架、屋架、瓦屋麵、屋脊及剝落的夾壁牆進行維修;

②拆除木柱外砌磚,恢複木柱,並按傳統樣式調整立麵劃分;

③將磚牆麵、石牆麵或水泥抹麵牆鑿毛,抹紙筋石灰漿,麵刷白色灰漿;

④立麵按傳統樣式加穿枋和柱礎裝飾;

⑤損壞的門窗按傳統材料和樣式修複;

⑥立麵的柱、梁、門窗、穿枋漆成栗色或暗紅色;

⑦對戶外廣告、商鋪招牌等廣告設施應引導采用傳統的形式和色調進行設計,盡快製定豐盛鎮廣告安裝的管理辦法,以保障廣告設施與古鎮整體風貌格局協調統一。

非物質文化保護。

非物質文化的內容。

非物質文化是文化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古鎮魅力的內在精神,與物質文化相輔相成。豐盛鎮非物質文化資源豐富。

非物質文化的保護原則。

①特色原則:充分發掘非物質文化,突出以旱碼頭文化和田園文化為代表的古鎮文化。

②發展原則:適應時代發展,提升文化品位,給古老的非物質文化注入新的活力。

③協調原貝1與物質文化建設協調發展。

保護規劃。

①保護古鎮的城鎮格局、街巷空間、文物古跡等曆史文化載體,延續古鎮傳統文化。

②充實古鎮文化內涵,發揮曆史文化的現實積極意義,恢複古鎮活力,改善居民居住生活質量和環境品質。結合旅遊和現代居民生活需要,恢複古鎮曆史悠久的特色店鋪,如製秤店、醬油鋪、錢莊等農貿市場中對環境衛生影響不大的經營項目如服裝、手工製品等遷回核心保護區,恢複集市貿易功能。

③積極組織培訓從事民間手工藝和民間文藝活動的人才,為非物質文化的延續提供人才準備。

④積極組織各種傳統慶典節日和各種文化活動,如玩龍舞獅等,為非物質文化的延續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⑤組織有關部門積極申報非物質文化保護項目。

古鎮重要節點的更新保護。

涪陵、南川場口節點。

現存涪陵、南川場口的街巷空間較為完整,目前仍是周邊鄉鎮進入豐盛鎮的重要的交通口。結合場口的發展曆史、作為展示古鎮風貌的場所、古鎮重要的空間節點、用地的自然和人工環境條件以及視線分析,規劃設計將兩個場口整合,統一設計,利用地形高差,形成富有層次的台地開敞空間。

在功能布局上,結合旅遊發展要求規劃設計一個民間工藝品展銷市場,並通過對現狀建築功能的改造和置換,增設商鋪、餐飲、休閑功能,提高經濟效益。

在空間設計中,利用原有建築和新建建築進行空間圍合,注重對建築尺度和外部空間尺度的控希,以形成宜人、親切的空間氛圍,與古鎮的整體風格相協調。

在細部設計中,以延續和展亦古鎮文化為宗旨,保留原“水井坎”,結合反映水井發展曆史的設計主題,設置花池、坐椅和雕塑等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