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於“國退民進”還是“國進民退”有很多討論,引起大家關心。我看到對這個問題的討論,有兩個層麵。一是對事實的認定,也就是中國這些年來究竟是不是發生了“國進民退”這麼一回事。當然有很多不同角度的觀察,得出的結論也不盡一致。以我比較關注的土地問題而言,國進民退是存在的。因為憲法規定,所有城市的土地都是國有土地,所以城市化加速,城市的範圍擴大,政府就把更多農民的集體土地征為國有土地。這當然是國有土地在增加、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在減少。這是財產存量方麵的變化。
第二個層麵就是評價。如果事實上發生了國進民退,或者沒有發生,那麼到底應該還是不應該,好還是不好。這涉及價值觀,看法的分歧就更大了。
但是還有一個層麵的問題,討論得比較少。那就是無論是國進民退存在不存在,好還是不好,都有一個基本概念的含義,即何謂“國”,又何謂“民”?目前流行的討論,是把“國”與“民”在概念上對立起來處理。似乎在這個“國”裏麵,完全沒有民的因素;而“民”的概念,也可以徹底排除國的成分。我認為,這樣的概念本身就是問題。當我們用這樣的概念來概括可觀察的現象,並加以價值評判的時候,容易把具有實質意義的問題忽略掉。當然,對這個概念的討論不僅僅涉及經濟學或政治經濟學,自己也沒有想得很清楚,所以這兩年就沒有對國進民退問題發表過意見。
兩年前在一個場合,問題變得不容回避。當時我供職的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經林毅夫提議並得到各方麵的支持,重新組建為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等到大學正式批準成立的時候,林毅夫已去世界銀行工作。成立揭牌會上要發言,我就犯了難——這“國家發展研究院”裏的“國家”,究竟是個什麼含義?沒有辦法,我隻好把亞當·斯密的《國富論》搬了出來。此書名是嚴複的譯法,後來郭大力、王亞南的譯本,書名就成了《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那麼,究竟是“國富”,還是“國民財富”?查斯密的英文原文,是The Wealth of Nations,因此關鍵就是怎樣理解Nation。譯成中文,Nation當然有“國家”的意思,但此國家可不是彼國家(State),與填表格“國籍”欄目的那個Country,也不是一個意思,當然就更不是“政府”、“朝廷”或“官員”了。於是,我就用亞當·斯密的Nation概念,把北大國家發展研究院裏的那個“國家”,理解為“以人民為本位的國家”。那才是經濟學傳統的關懷,就是國民財富的增加,以人民為本位的國家的富裕和強盛。
當時就這麼簡單提了一提。但這個國家的概念問題一直引起我的思考。為什麼在今天的中國語境裏,人們講到國家似乎就隻意味著State,隻意味著政府和政府部門,甚至隻意味著掌權的“官”?為什麼我們這裏,國家的國,國富的國,國進民退的國,或者國籍的國,如果要找對應的詞彙,總是不那麼容易找到Nation那裏去?
是中國的文化傳統使然嗎?也不盡然。剛才總編致辭裏,不是提到一句“江山社稷”嗎?那可不是舶來品,而是地地道道的中國文化。什麼是江山社稷?“江山”是領土,“社稷”是人群中的一套儀式,其中“社”代表土地神,“稷”代表穀神。社稷就是祭祀土地神和穀神的儀式。為什麼要祭祀?答案是農業文明靠土地和穀物養人,所以祭祀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還是黎民百姓,是國民的安康、富裕與財富。孟子的名言大家熟悉,“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在那麼早先的時候,就把這個關係梳理得如此清楚。在這個傳統裏,任憑君權多麼高高在上,官位多麼顯赫,政府多麼強大,在政治倫理上還是要排到民和社稷的後麵。這是中國思想文化傳統的精華,一脈相承、發揚光大到當代。“為人民服務”是這樣的理念,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也是這樣的理念。
所以,我們也許可以把“國”的概念,理解為三個元素的合並。第一是一定幅員的領土,第二是人民,第三是人群得以組織起來的典章製度,其中包括管理眾人之事的政治、政府與行政。加到一起,江山人民社稷三位一體,才算完整的國家概念。沒有民隻有官和政府的國家,在曆史上和現實裏都站不住,因此在概念上也站不住。這是說,我們有理由拒絕沒有人民的國家概念,不能輕易接受與民對立的國家概念。在公共政策討論的頂層架構裏,最需要嚴格推敲的基本概念,就是國家。這個概念出了岔子,一係列問題都會歪,跑偏就嚴重了。
具體來看,“國進民退”本來要討論的是國民經濟中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的比例及其變化。既然有國有企業,他要增加競爭力、發展壯大、做大做強,當然是題中應有之義。總不能要求把國有企業做小、做差、做垮吧?問題是,什麼是國有企業?國資法的規定,國企是屬於全體人民的企業,所有者是全國人民。過去叫全民企業,反映的就是這個性質。既然全國人民是所有者,當然全國人民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出資人”。但是全國人民怎樣才能充當所有者和出資人?13億人哪,上哪兒開會,怎麼掌握情況、做出判斷和決策?這裏有巨大的信息成本。目前的解決辦法,是人民把國企委托給國家機關,這就是國資委。所以準確地說,國資委是“代為履行”出資人的職責。從經濟關係分析,那也是一類委托與受托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