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些學藝者的日常生活,我們就會發現“師徒如父子”的親情表述掩蓋了師徒之間的主仆關係性質和二者之間的結構性衝突。如諺語所雲,“徒弟徒弟,二年奴隸”。徒弟要伺候師父及其一家人的生活起居,打掃衛生,端洗臉水倒尿盆。因此,“師父領進門,修行在各人”不僅強調的是徒弟的主動,實際上也暗含了對師父強權的批評,而“愛徒如愛子”不僅是對好師父德行的肯定,更從反麵表現出徒弟對與師父之間較為平等和真正親情化的正常關係的期待。
嶽永逸認為,“近代街頭藝人師徒之間這種複雜的關係,也與那個年代整個社會更趨於傳統、保守的教育觀念和人們講究尊卑長幼的等級秩序的世界觀不無關聯,”“師父‘虐待’徒弟是一種整體的‘社會事實’和常態”。
二、當今主要社會關係的變革
曆史上,在擬家庭關係籠罩下,學徒主要麵對的是師徒關係。而在今天,學校式教育模式下,師徒關係隻是雜技學童麵臨的關係之一。固定的學藝場所位於吳橋,加上聯係方式和交通的便利,師徒沒有人身依附關係,使得學童和家長的關係成為他們在學藝期間麵臨的主要關係之一。
1.和老師的關係
當今學藝過程中,師生關係被純粹的教與學關係取代。這點在公立雜技學校體現得更加明顯,“師傅”被賦予教師的專業職稱,工作職責就是教學。師徒之間擬家庭關係被純粹的契約式師生關係取代。
而在民辦學校,教練的角色有些複雜,介於二者之間。如前文所述,民辦團校主要經濟來源是演出所得,而學童往往在開始學藝1年左右就以實習的名義外出演出,尚為未成年人的學童在外演出期間,飲食起居、安全等責任仍由民辦團校的負責人或帶隊老師承擔,從這個意義上講,仍具備一定程度的擬家庭關係。徐老師五十多歲,學童都說她像母親一樣,CNN說,“徐老師經常幫我們買東西,給她錢她不要。有時候練功練不好,她被氣急了打了我一下,打完了她都哭了。有一回她生病了,還堅持上課,媽做的事她都做,甚至做得更多。她教我們如何做人,教我們不說謊、不欺負小的,要懂事、孝順家長。她生活、教功都管。我們好幾個人第一次來例假都是徐老師教的。一次,一個同學練功累了,想偷懶,想逃跑可沒膽量,就把自己鎖在櫃子裏,差點暈過去,幸虧發現得早,徐老師都哭了,你不想練你告訴我,這麼做多危險!”但是,不可否認,現在,在一些民辦雜技團校偶爾也存在打罵現象。
2.和家長的關係
曆史上學藝的方式決定了學徒長期漂泊在外,幾個月甚至幾年才有機會回家一次。學藝的開始意味著要和父母分開,和家庭中斷聯係。有的字據中明確限製學藝者和原家庭的聯係頻度。“閆某,今年7歲,自願拜李某為師,學手藝,學期7年滿。在此間所掙錢財歸師父所有,師父提供所有食宿花費。無故禁止回家,不許中途退學。如有違約有保人承擔。如遇天災疾病、走失死傷,各由天命。空口無憑,立字為證。”“無故禁止回家”等條款規定,更加劇徒弟和原家庭的分離。
雜技學童正值少年兒童時期,是一個人生理和心理發生轉變和逐漸走向成熟的時期,也是一個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逐漸確立的時期。在這個早期社會化的階段,家庭、學校環境對於他們的成長至關重要。對於雜技學童來說,離開父母,在封閉的環境下接受特殊的教育,對他們性格塑造有一定影響。
筆者在調查中,就雜技學童與父母的聯係和溝通狀況進行了了解。在大多數時間裏,雜技學童和父母被時間和空間的距離隔離在兩個不同的生活世界中,他們之間隻能進行有限的互動,聯係的紐帶主要依靠間接的方式。本部分重點考察雜技學童與父母之間是通過怎樣的方式來實現彼此之間的聯係和溝通,以及這種聯係的頻率、聯係的時間長短和聯係的內容等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