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教師是個高尚的職業,大多數的教師不會昧著良心把辦私事說成辦公事,多數的教師能公私分明。在本案例中教師說自己也可以說謊的,我想如果有這樣想法的教師,本身的思想覺悟和自身素養是不高的,也會帶給學生一些負麵的影響。
5.作為學校,出勤的管理製度是學校正常管理的一項基礎性的製度,是每個教職員工必須要嚴格認真遵守的,不然的話,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就會被影響。如果對這位教師可以原諒他的請事假,不扣獎金,那麼以後這樣的情況會屢見不鮮。學校的製度將是一紙空文,無法執行。思考
1.在新學期中,學校有必要讓教師再次認真學習學校的規章製度,對一些重要的條款更加要關注,在平時的工作中多加注意。
2.教師是個自律性比較強的群體,對於個別教師的出格表現,學校領導平時要多與他談心交流,讓其能對學校的工作認同或者支持,與他溝通,解開心結。
3.管理中要加強過程的監控,對於教師的出勤情況進行及時的記錄,進行定期反饋公示,讓老師們在平時能對自己的情況做到心裏有數。
4.加強對教師的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師德修養,提升教師素質,讓每個教師擁有健康的心態和麵對挫折的坦然心理。隻有健康的教師才能教育出健康的學生。
(寧波市黃鸝小學洪曉蓉)相關鏈接
有的學校為了追求製度的科學化、精確化,把評價製度製定得非常細致和繁瑣,難於操作。管理的量化應該是宜粗則粗,宜細則細。過細的死板的量化管理,隻能導致教師不能潛心教學研究,而是誠惶誠恐地去應付那一張張的量化表格。
學校的管理,說白了就是平衡不同層次教師的心態。必備的製度管理不可缺少,更重要的是推行情感管理。學校的製度管理過於僵化、死板、苛刻,必然導致教職工怨聲載道,必然影響師生的情感,進而影響教學質量。因此,那些一天到晚的簽到、簽退,中間抽查坐班的行為控製方式和隨意減少教師休班時間的做法是不可取的,那些不顧廣大教職工的意願,把領導的意誌強加於人的做法,更是會影響教職工積極性。比如,強行集資,還得讓教師寫出自願申請,如教職工代表大會上要通過某事,不是采取充分討論、無記名投票表決,而是問“不同意的舉手”等,這些不尊重職工民主權利的做法是與“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相違背的。
作為教育的管理者,要努力為教師營造和諧的內在環境,主動為教師排憂解難。任何改革措施的出台,都必須考慮到“教師心理”這一層麵,把大部分教師的心理承受能力作為底線,堅持以人為本,不斷改進領導方式,推行人性化管理。教師具有良好的精神麵貌,才能創造出優秀的教學成果。(孫占傑:《優化學校管理機製維護教師身心健康》,《北京教育》2005年第6期)
細節自省表“省”出意外效果
2007年8月,某學校迎來了一名新校長,看上去很儒雅,但很注重細節。而所在學校的前任老校長據說很好相處,不管教師怎麼做,都不用擔心挨批。久而久之,教師都顯得很自在,各種作為教師不應該出現的行為都出現了,不論是否符合教師職業道德。久而久之,不好的習慣都習慣成自然了。新校長很迷茫,對於“自由”慣了的教職工,還有多少製度是用來約束人的呢。他經過一番思考,決定從教師細節行為入手,來改變教師整體師德麵貌。除了開學初提出師德管理理念:細節決定形象,細節決定成敗。另外還出台了《教師細節自省表》。這張表很通俗,很細碎。老師們按照校長的要求把它壓在了玻璃台板下,好每天“三省”。如下表:××小學教師日常細節自省表
〖F〗
續表
〖F〗
××小學校長室
2007年10月
這張表的出台,那位校長沒有把它當作製度,而是讓老師們有空閑時看看裏麵的條款,並且告訴他們,校長心中的好老師標準是能注意表裏的細節就可以了。老師們對什麼硬性的製度是不會在意的,看到“自省表”這幾個字眼很新鮮,倒有興趣看上幾眼。一兩周後,校園裏教師麵貌煥然一新,沒有人監督檢查,沒有人提醒這個提醒那個,校園裏沒有發生重大事件,一切變化好像是在每位老師的內心發酵醞釀。
教師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社會給予的使命決定了教師應當是受社會普遍尊重的群體。同時,社會各界人士對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似乎教師應當成為一切真善美的化身。他們認為,教師隻有做到真善美,自己的孩子才能得到健康的成長。我們身在教師這一行,知道教師生活在同一個社會,不可能脫離現實的繽紛生活而存在。社會上有的一切現象、觀點、做法等等,我們也無法避免。教師自身也有特殊性,大多數老師表現出對大小事情的自尊意識和頂真意識。一切有損自尊心的言行,都會引起強烈的反應。因此,作為學校管理者,我們倡導以人為本,也要立足於現實的人的基礎。我們隻有倡導,讓教師走向逐步完善,努力避免明顯的有悖於師德規範的行為出現。教師師德管理需要尊重教師的管理方法,自省表就是根據以上分析提出的方法之一。自省表就其本質來說就是教師自我反思,自我教育的過程,屬於道德約束範疇。相對於硬邦邦的製度,它的優點是和風細雨式的,好比是打太極拳,柔中帶剛,柔得讓人很有自尊,剛得讓人無法阻擋。教師心裏知道這些條條框框是用來約束人的,但是沒有人來檢查你,也不傷自尊,大家心領神會,各得其所。思考
細節體現規範。古人雲:“學高為師,身正為範”,“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這些古人有關細節的重要描述告訴我們:要做一名讓人民滿意的教師,必先三省我身,躬耕不輟。教育部前部長周濟在全國師德論壇上也曾講過:教師要有光榮感、責任感、使命感,要珍惜人民教師這樣一個光榮的稱號,要自重、自警、自勵、自強,尤其在新課改時期,更要有緊迫感、危機感,要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一句話,黨和國家要求我們潛下心來教書,靜下心來育人。
校長管教師,“管”字需要大智慧。師德建設采用道德約束機製,更符合時下以人為本、和諧社會的理念,具有明顯的有效性。不管各種政策是否有效合理,其在實踐中的檢驗是最好的評價。教育無小事,事事皆育人。我們教師在教書育人的同時,也是自我完善的過程。因此,值得反思的是,學校的各項政策措施出台,是否可以多一些道德機製上的考慮,真正實現人性化的、以德治校的管理?
(慈溪市天元鎮潭南小學張洪鋒)相關鏈接
學校作為教育的一個組織機構,它的正常運行自然離不開嚴格的製度和規範。它對於保證一個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是不可或缺的,它對穩定學校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起著重要的保障作用。而製度又往往以規定、條文、標準、紀律、指標等形式出現,其中的約束力是明確的,強調外在的監督與控製。它有很強的導向性、控製性、約束性,屬於“剛”性的管理。一個管理嚴格的學校,一定能在教育教學上得到豐厚的回報。但是我們不能忘記,學校的製度管理麵對的是有思想、有感情的人,不管是教職工還是學生,單純的行政管理已不能完全解決學校麵臨的現實問題,“人文管理”的理念也就應運而生了。人文管理很大程度上含有情感管理的成分,它在管理過程中有一定的靈活性。人文管理強調情感和自律,屬“柔”性管理。製度管理更多地表現為靜態的外觀行為,人文管理更多地表現為動態內隱的心理認同。但不管是“剛”性的製度管理還是“柔”性的人文管理,其出發點都是為了有效地服務於學校的發展和個體的成長進步。兩種管理應該是一種相輔相成的關係,在管理中隻有做到“剛”、“柔”相濟,才能真正促進學校的發展。(王建明:《談學校製度管理的“剛”與“柔”》,教育隨筆)
Z校長的委屈
在學期末的結束會上,Z校長感慨萬分,再也控製不住自己的情緒,把許多憋在內心的苦水向全體教師倒了出來:“我一直強調以人為本,我本人對教師已經夠寬容的了,每個教師的家庭都會碰到各種困難,有各種各樣的事情需要解決,所以我對老師有時上班遲到、早退,有的年輕教師午睡過頭了等等不會太多追究,甚至個別老師上班時間去考駕照我也同意;我本人把權力看得很輕,我不要權,盡量讓中層幹部去作決定,我已經夠民主了;論學校成績,今年的招生、高考、競賽都創了曆史新高……可在這次教育局的校級領導考核中,在民主測評反映來看,偏偏有那麼一些老師把我們打為不合格,這到底是為什麼?……難道我不夠人性化、不夠民主,還是學校業績不夠好……”
民主測評是新形勢下考察幹部的一種有效手段,在促進幹部轉變作風、規範行為、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現實生活中,民主測評的結果與被考察對象的實際表現有時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對於這些差異性,本校教師和被考核當事人必須全麵分析、正確看待。同時上級領導也應看到其中弊端,在如何增強民主評議工作的導向性、實效性問題上要進行深入調研,創新評議方法,確保評議結果公平、公正、真實可信,才能進一步推動民主評議工作持續、健康、有序開展。思考
1.要正確看待校長考核民主測評的結果。對於教育局領導來說,民主測評的結果要從總體上來衡量,每一份民主測評的結果隻是代表某位教職工的當時內心的想法,絕大多數教職工能顧大局、識大體,能客觀公正地對待,對他人對自己負責,但不可否認有一些教職工並沒有這種素養,尤其是經常受到批評的對象,泄私憤、搞報複者必有其人,有否定票的未必比“一優到底”的校長工作好。對於被評校長來說,有一定數量的否定票也不必煩惱、委屈,也許你的改革觸動了一些人的神經,開始起效果了,或者在提醒你工作中確有不足需要改進;“一優到底”也未必是好事,它會麻痹你的鬥誌和拚搏精神,喪失憂患意識,也許是教職工對考核工作和學校的工作不感興趣的流露,“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等出大事才醒悟那就來不及了,所以說,就當前的師德水平而言,校長的工作做得再好,有適當的否定票也是最客觀的、最正常不過的。
2.民主測評保持正確導向,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參與熱情。民主評議就是讓教職工打分、評判,其核心是充分發揚民主。然而在曆年民主測評中,都曾出現部分測評票“一優到底”或“一差到底”的現象。分析原因,一是部分教職工對民主評議行風活動重要性認識不夠,錯誤認為是例行公事。二是在部分教職工中存在著偏激思想,把個別部門或個別幹部身上存在的問題記在校長的頭上。三是部分教職工對民主評議信心不足,以個人好惡、感情近疏作為評議標準。上述情況的危害性極為嚴重,對民主評議結果的公平性、公正性產生直接影響。因此,要保持民主評議活動旺盛的生命力,就必須始終保持正確的導向,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激發他們參與民主評議活動的政治熱情,讓群眾想參與、想監督,能參與、能監督。一要加大校務公開力度,提高學校工作透明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二要切實解決好師生反映強烈和學校存在的突出問題。教職工最重實際,他們對民主評議活動是否認可,就是看自己切身利益問題能否得到有效解決。要健全溝通渠道,把“師生利益無小事,馬上辦,立即辦”變成現實,真正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三要不斷提高教職工師德水平和參政議政的能力。既能讓廣大教職工準確領會上級領導的要求,又能集中反映廣大師生的意見和建議,同時還能從大局出發,跳出個人私利的小圈子,真正反映民意。
3.創新評議方法,注重民主評議工作的科學性和實效性。必須增強評議方式的科學性,把評議工作中存在的學年終測評的靜態評議,轉變為動態的評議過程。適當增加日常考核的分量,建立加強日常評議的評議過程,建立日常評議的製度和辦法,真正使民主評議貫穿評議-整改-再評議-再整改的動態循環過程,切實做到以評促糾、以評促建。選擇多種方式測評,在實行集中問卷測評的同時,也可廣泛采用電話調查、入戶調查等多種多樣的方式進行,減少人為因素的影響,提高評議結果的可信度。評議活動要經常化。這是促使參評單位經常保持壓力,克服短期行為,確保取得實效的有效舉措,也是全麵了解和掌握被評校長工作情況,以利於作出客觀評價的客觀需要。
(餘姚市第五職業技術學校陳建設)相關鏈接
成都市教育局首次在校長任期目標考核中邀請人大代表等參與評選“辦學特色獎”、“突出進步獎”。
昨日下午,成都市任期屆滿的19所直屬學校的校長接受了一次特殊考試。他們先後向由80多位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教育專家、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評審委員會述職,並接受評審委員的提問。評審結果直接關係到校長們能否獲得兩個新創獎項——“辦學特色獎”和“突出進步獎”。據悉,這是成都市教育局在校長任期目標考核中,首次邀請社會力量參與獎勵評選。(2005年12月13日《華西都市報》)
“安全協議”能否使學校免責?
我市某小學按學校教學計劃組織學生進行一項社會實踐活動。事先,學校讓每個學生帶回一紙“安全協議”請家長簽字。主要內容為:學生自願參加學校組織的社會實踐活動,期間如不聽從老師管理而出現意外事故,其後果概不由學校和老師負責;如不同意此協議,將視作放棄此次社會實踐活動。
該校陳同學的父親為了能讓兒子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在協議上簽了字。出發前,學校專門對學生進行了一次安全紀律教育,並每班安排了兩名教師負責管理。但在活動過程中,陳與同學發生打鬧,老師發現後立即予以製止,可恰在此時,陳摔倒在地,小腿疼痛難忍。老師當即送陳去醫院救治並通知其父親前往。經拍片檢查,診斷為小腿骨折。
事後,陳的父親找到學校,以本活動由學校組織、老師未盡到管理義務為由,要求學校賠償經濟損失。而學校以家長在協議上簽了字且校方已盡到了管理職責為由,不願承擔賠償責任。那麼,該校提供的“安全協議”是否有效?校方是否盡到了管理義務可以免責?
本案的焦點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麵:其一,“安全協議”是否有效;其二,學校有沒有盡到管理職責。
首先,本人認為該“安全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9條之規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製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格式條款是當事人是為了重複使用而事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據此,我們可以認定,格式條款必須具備兩個要件,一是為重複使用而事先設定,二是未與對方協商而簽訂。根據本案所述:“如不同意此協議,將視作放棄此次社會實踐活動。”表明校方拒絕家長修改該份協議,可以視為未經協商而簽訂;再者,該份協議是為與多個家長簽署而製定,符合為重複使用而預先設定的要件。因此,該協議屬於由格式條款構成的格式合同。
《合同法》第40條又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權利的,該條款無效。”那麼,本案中的格式條款是否構成“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權利”呢?安全協議中“期間如不聽從老師管理而出現意外事故,後果概不由學校和老師負責”則是關鍵內容。對這一內容,本人認為校方沒有免除自身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權利。因為,從該內容來看,校方並沒有推脫自己作為教育者以及活動組織者的教育管理的責任,隻是明確了自己不應該承擔的責任部分——“如不聽從老師管理而出現意外事故”。眾所周知,聽從教師管理是確保活動正常開展和師生平安的有效手段,是學生在學習活動中應該遵循的行為準則。“聽從老師管理”並沒有額外加重學生以及家長的責任,排除其權利。因此,“期間如不聽從老師管理而出現意外事故,後果概不由學校和老師負責”的約定有效。
其次,校方盡到了管理義務可以免責。因為校方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保護義務不能等同於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監護義務,相關法律法規把校方對學生遭受的傷害僅限於承擔過錯責任。這在司法界已達成共識。
在這個案例中,學校已完全盡到了管理職責,沒有任何過錯。根據教育部令第23號《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29條之規定:“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一)成立臨時的安全組織管理機構;(二)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四)製訂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就本案所述,“出發前,學校專門對學生進行了一次安全紀律教育,並每班安排兩名教師負責管理”。“在活動過程中,陳與同學發生打鬧,老師發現後立即予以製止”,當陳受傷後,“老師當即送陳去醫院救治並通知其父親前往”。應該說,學校已嚴格履行了法定義務,安全管理上並無疏漏,也就是說,校方對陳的受傷沒有任何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思考
人們維權意識的增強,應該說是社會進步的體現。我們支持學生及其家長維護他們正當的權利,但不能同意他們獲取過分的利益。這就要求校長熟悉有關法律法規,並能準確運用。校長們需要多學法、用法,必要時還要充任律師的角色,來維護學校的利益。
(鄞州區薑山鎮朝陽小學王金朝)相關鏈接
一、現象和問題
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實施工作已在我市各地蓬勃開展,教改效果日漸顯現,其中最為明顯的就是新的教育觀念促成了教學方式的改變,學生的自主性、社會性、實踐性學習活動大大增加,各方麵的知識、能力得到有效培養。然而相對於中小學校而言,由此帶來的問題也更多,尤其是在學校的安全管理方麵,探究、實踐活動的增多,勢必導致師生安全問題的增多,安全問題直接影響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運行和課改的真正落實。學生出事,家長衝擊學校事件屢見不鮮,由於法律規範缺位,一些學校在組織教育教學活動的過程中,害怕出現安全事故,不要說取消春遊、秋遊、參觀考察等有益的活動,就連學校課外活動,甚至一些傳統的體育項目也都給取消掉,如此做法可謂因噎廢食。廣大學校校長普遍認為,辦好一所學校,每天祈求的不是學校獲得榮譽、受到表彰,而是全校師生每天都能平安無事。學生的安全問題使學校管理工作如履薄冰,惶惶不可終日。據有關部門對全國11個城市4.3萬名幼兒及中、小學生進行的意外傷害調查顯示,每年我國有20%—40%的兒童因意外傷害需要給予醫學關注。兒童意外傷害,已被視為當今最嚴重的社會、經濟、醫療、司法問題之一。究其原因,是在立法上(教育部已頒布了《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對學校及師生的安全責任及維權上尚存在諸多的空白和無奈。
鑒於此,我們在企盼國家立法盡快進一步完善的同時,建議市政府及主管部門從溫州實際出發,研究並製定有關措施,以保證學校大膽開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施中各項正常的、必需的、有益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
二、建議
1.借助媒體,廣泛開展關於“學校是否應該開展各種健康正常的探究實踐活動”的大討論,讓教師、學生、家長及全社會都達成共識——不能因噎廢食。
2.要規定全市各類學校必須加強對在校生及家長進行安全責任和法規教育,讓雙方明晰責權。
3.政府要加大投入,完善學校的安全保衛設施,盡量減少隱患,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4.建立和健全中小學侵權損害賠償製度:由於學校一般為非贏利性機構,其教育經費主要來源於財政撥款,如果學校承擔巨額賠償,勢必對學校的正常辦學造成影響,而讓負有直接責任的教師承擔也不現實,對此,可借鑒國外的做法,通過保險製度,設立事故基金或依法將學生加入保險納入規定中,從而轉移學校的賠償風險,實現損害賠償的社會化。(http://220.191.204.205/taya/new2005/showzx.asp?CASE_NO=%B5%DA174%BA%C5)
學生安全,學校能做些什麼?
本校地處某鎮鎮區東部,西、南麵緊臨居民住宅區,東麵為村工業區,北靠河道。學校西大門位於引發路東端,是學校近1700名師生員工出入的主要道口。引發路道路狹窄,兩旁常有不少社會車輛停放,每當放學時段,接送孩子的家長人多車雜,交通顯得十分擁堵,學生通行安全令人擔憂。
麵對這種狀況,學校不得不想方設法予以重視,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與家長進行溝通和聯係,具體采取了如下幾方麵的措施:
一是實施錯時放學。讓一、二年級學生先放學,然後再讓中、高年級段學生放學。因低年級絕大多數學生由家長接送,讓他們先放學可明顯減輕校門口道路的交通壓力,便於中、高年級學生放學行走。
二是堅持放學隊伍管理。放學鈴聲響後,學生以班級為單位,在教室門口排隊,然後由班主任或班幹部負責帶隊走出校園,隊伍行至校外第一個十字路口再自行解散。為了保證隊伍行進的安全有序,值周教師協助小交警開展具體的管理工作,指揮隊伍逐班行走出校,不爭先恐後。
三是采用舉牌領隊的方式。一至三年級每班放學隊伍的前麵有一學生高舉著班號牌領隊,一方麵便於值周教師和小交警的管理督促,更便於接送的家長尋找孩子,避免在校門口擁堵張望。
四是爭取家長的理解和協作。經常利用家長學校上課、召開班級家長會等機會或采用擬發告家長書的方式,及時與家長們聯係,以取得家長們的重視和配合,共同做好學生上、放學的交通安全管理。尤其是對新一年級的學生家長,在他們送孩子入學的第一天就進行集中輔導,就如何接送孩子等具體的安全問題,向家長們作必要的講解,讓大家及早引起足夠的重視。
五是借助社會力量齊抓共管。學校經常與當地交警隊、派出所及鎮城管隊等部門取得聯係,爭取相關部門的重視和幫助,通過他們對路邊攤販、車輛停放等狀況的及時整治和疏導,在學校附近主通道設置交通警示牌,劃地麵停車位標線等,為校門外主要通道的暢通提供有力的保證。
幾年來的實踐證明,切實采取以上各種措施,不僅能保證學生放學通行安全,而且有利於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行走習慣,增強集體組織觀念和遵守公共秩序的意識。
采取五條措施,解決現實困難,保障了學生的通行安全。文章沒有介紹這五條措施是怎麼出來的,但從這些措施的全方位、多層次、互補、互輔、切實、嚴密,我們不難推想:它們必定是仔細觀察、細致調查、群策群力、集思廣益的結果,而不可能是校長心血來潮、靈機一動的產物。當然,其前提是校長“想方設法予以重視”。
學生放學通行的安全問題並非該校一校獨有,隻不過別的學校或許不像該校那樣突出、嚴重罷了。願我們的校長都做有心人、細心人,以紮紮實實、實實在在的措施去解決問題,防患於未然。畢竟,學生安全“茲事體大”。思考
相對來說,學校是一個人員比較集中的地方。在小學,由於學生的年齡小,明辨能力不強,特別對自身安全防衛程度往往不夠,因此,容易發生或大或小的種種不安全事故,給學校、給家庭、給學生本人帶來了無法彌補的打擊和痛苦,加強學校的安全教育,強化學校的安全管理,提高每一個教師對安全的重視程度,尤其促使全體學生養成“時時記安全、處處講安全、件件想安全”的良好習慣,從而創建一個文明、和諧、舒適、快樂的校園。
學校安全無小事。學校領導和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觀念:一是要樹立學校安全意識,製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加強安全工作管理;二是要認真落實安全責任製,層層抓、層層管、層層分解,把責任落實給學校每一個教職員工;三是要實行安全排查製度化,做到定期拉網式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四是發現安全問題要及時整改,杜絕任何安全事故的發生。
(鄞州區邱隘鎮中心小學史登前)相關鏈接
交通安全教育製度
為增強我校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減少師生道路交通傷亡事故,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我校特製定以下教育製度。
1.規範教育體製,形成教學製度。把學生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納入法製教育內容,學校每月安排1課時以上的交通安全教育課。根據學生年齡特點,采取靈活的地方課程、舉辦交通安全講座等活動,把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落到實處。
2.積極組織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我校和公安交警密切配合,共同製訂工作方案和教育計劃,廣泛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競賽、演講比賽、圖片展覽等豐富多彩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3.以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識為重點,使我校學生學習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知識。把道路交通安全常識普及到每一個學生,定期在學生中開展征文比賽,激發廣大學生的學習熱情。
4.強化寒暑假交通安全教育製度。我校和公安交警密切聯係,利用放假前、開學後召開學生大會,教育廣大學生文明走路、安全騎車,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幫助學生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同時,加大對危及學生安全的交通違章行為的查處,努力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5.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月”活動。不斷建立和完善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交通安全防護體係,為廣大中小學生撐起生命的保護傘。在學生上、放學橫過的公路路口設立交通警示牌、安全崗等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6.各班主任應把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作為晨會的必講內容,教育步行騎車的同學靠右行、靠邊行。做好對學生接送車的管理工作,做到各站點責任到人,到崗到位,對乘車學生要加強等車及坐車時的安全教育。值日教師要加強責任心,等學生全部離校後方可回家。各班要堅持路隊放學製度,切實執行學校按時清校的規定。
7.嚴禁未滿12周歲兒童騎車上下學。
8.加強門衛的工作責任,小門口不得亂停車輛,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外來人員進校要辦理登記手續。(http://www.zgzxx.com/ReadNews.asp?NewsID=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