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2 / 3)

“我是凶手,我才是凶手。”

就在我走上台階,快要跨進餐廳大門的時候,發生了一件事情。

一個女孩子從我後麵飛快的奔了上來。她也不知道是從哪裏竄出來的,跑得飛快,並且還冒冒失失的撞了我一下。她明顯是在趕時間,直喘粗氣。先是踩到了一個哥們的腳,接著又撞在了我的肩上。小妞力氣還真不校弄得我一個踉蹌,向前衝了一步。

“沒長眼睛嗬!”我那哥們立刻就罵了起來。

我倒是沒說什麼,我的第一個反應是“小偷!”或者“打劫!”

還記得陳喜兒的那本日記嗎?那本日記裏有這樣一段:“1990年3月,在神戶街頭被一黑人搶劫。”當時的情形就是這樣。一堵黑牆從後麵風一樣的刮上來,又風一樣的消失得無影無蹤。等到我清醒過來,才發現這是樁劫財劫神的事情。對,不是色,而是神。財是肯定劫跑了。人也給嚇得不輕。魂魄飛散,講的就是這個。這可是江湖高手才能做的。所以到了後來,隻要有人用高速度碰我的身體,我的頭一個反應,不是小偷,就是搶劫。

為了保持些體麵,當時我沒喊出聲來。沒喊出聲來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我在眼梢裏隱約瞥到了一點——

那小妞細長的個子,挺秀氣的。雖然隻是背影,但我還是能確認那是個秀氣的女孩。她身上穿了一件奶白色的T恤,深藍仔褲,後腦勺那兒紮了個馬尾,綁得挺高。一晃一晃的……

“嘿!”

我聽見了自己的聲音。但那肯定不是抓小偷或者抓強盜的聲音。

“嘿——”

這聲音有點類似於打招呼、想引起人注意、也許還有其它的什麼,我自己都沒有意識到的。

她聽到了。腳步放慢了些。突然,她猛的回過頭來,朝我笑了笑,還做了個鬼臉:

“對不起,真對不起了!”她大聲的說道。

然後,她就又抬起那雙修長的細腿,朝店堂裏跑進去,很快就不見了。

那天阿強預先訂了座位。離舞台非常近。我們全都坐下以後,阿強又神秘兮兮的湊到我的耳朵根上,嘰咕了幾句。周圍亂哄哄的,他的話我沒聽全,但大致的意思懂了,無非就是“連汗毛孔就能看清楚”之類。

我仰起臉,哈哈哈笑了兩聲。笑聲挺刺耳的,聽上去,很像一個色鬼的笑聲。但心裏我是不屑的。我覺得,自己或許還真是個好色的男人,但我的好色,和阿強的肯定不一樣。我對女人的汗毛孔之類不感興趣。想想看,一個男人,一個光著屁股、趴在窗台上看了那麼長時間女人的男人。對於他來說,汗毛孔能算什麼!汗毛孔能算個屁!難道汗毛孔裏能冒出綠芽芽來?難道汗毛孔裏能長出白色的霧氣來?或者還是能濕潤潤的,滴得出淚水來?

我估計那個叫什麼金斯基的,她的汗毛孔裏就什麼都長不出來。所以對於我來說,就隻能算是放屁,就隻能算是臭狗屎。

不過,進了餐廳以後,我倒是一直在東張西望。店堂裏還有零星的幾桌客人。都喝得差不多了。其中有一桌好像還在行著酒令。

“路見不平一聲吼,你不喝酒誰喝酒?”

一個粗壯的大漢,臉紅脖子粗的,在那裏哇啦哇啦的叫。非但臉紅,脖子粗,就連脖子、以及脖子以下暴露在外麵的部分,也都紅得像母猴的屁股。這家夥手裏拿著酒杯,一個勁的在勸酒。他的對麵,東倒西歪的站著一個矮個子。矮個子臉倒是不紅,反而煞白煞白的。他搖搖晃晃的,站都站不住了。但看來腦子還是清醒的,因為他總是重複著說同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