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終章(1 / 2)

時隔多年,戴維亞·拉姆斯重新踏上了這片熟悉的土地。

此時,因斯達早已是“黑龍之國”的領土,科努瓦卻成為抗爭的前沿。

明朗的山野經曆了一番風雨摧殘,在陰沉的天幕下顯出淒涼的色彩,恰如一段似是而非的記憶。倘若某一日戰火燒過,那就連這份記憶都不會留下了。

“拉姆斯將軍,”被這個聲音打斷思緒簡直是一件惡心的事,“你是否考慮過科努瓦對我們可能的‘歡迎’?”

“顧問大人對我軍的實力有懷疑?”

“怎麼會。隻是,陷入愛河的人往往容易作出許多不理智的決定。對了,拉姆斯,你今天是埃弗林的主將,還是科努瓦的求婚者?”

“我能理解顧問大人並不了解小地方的風俗。”

這位顧問大人是奉命與他同行——埃弗林的國王陛下說:“安塔倫,既然拉姆斯盛情邀請,你就去湊個熱鬧吧。”——真是好大的驚喜。

“嗬嗬,拉姆斯將軍,我們也算共事多年,我怎麼忍心見你誤入歧途?我、軍隊——還有你,我們都是為陛下而來,希望你不要忘了這一點。即使科努瓦的第一勇士戰敗,也不代表科努瓦一定會放棄無謂的抵抗。希望你不會忘記身為主將的職責,否則,我有權褫奪你的兵權。”

拉姆斯冷哼了一聲:“我戴維亞·拉姆斯領軍以來,未嚐一敗,今後也是如此!”

“很好。那麼,我姑且期待一下:這件事會有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

兩方人馬在因斯達通往科努瓦的主幹道上相會。

拉姆斯提韁向前:“貴方想必已經收到了我的書信?”

阿爾蘭同樣越眾而出:“我們恭候多時,對‘黑龍之國’致以敬意。然而,埃弗林的士兵曾多次騷擾科努瓦;這樣的情形,讓我如何能夠相信你的誠意?”

拉姆斯高舉左手,手中握著一支垂係鮮花的純金標槍。他高聲說:“在神之見證下,我,戴維亞·拉姆斯願娶阿芙娜·貝維斯為妻。鮮花為情,獻於我之所愛;金槍為誓,我必衝破一切阻礙!”他揮臂一擲,將標槍貫在阿爾蘭馬前,“在此,我向你提起決鬥,阿爾蘭·貝維斯——科努瓦‘偉大的貝維斯’,以我埃弗林騎士之名!”

阿爾蘭在科努瓦前,麵對著拉姆斯,麵對著埃弗林的軍隊,拔起標槍:“你的宣戰,我接下了!”

這就是兩個同伴睽違多年的再會。

*

“決鬥”的確是當地傳統的求婚風俗。

求婚者打敗女孩兒的家人,搶走自己的新娘,這是一種“搶婚”式的風俗。

但在漫長的歲月裏,它其實早已演變成一種程序化的禮俗:求婚者帶一束鮮花和一根標槍去心上人家拜訪。鮮花代表情意,標槍代表決意,他要把花束係在標槍上,插入女孩兒的家門前——標槍的質地就體現求婚者的身份。女孩兒的監護人若看好這個求婚者,就拔下標槍,通知親友,並於三天後“決鬥”。女孩兒則把鮮花編成花環,她若中意這青年,便在“決鬥”後把花環遞給他。然後,準新人一起跳舞,宣告他們好事將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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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很久,沒有這樣作為重頭戲的“決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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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場的每個人都知道這所謂的“求婚”不過是一個幌子,但暫時還沒有人想去戳破這層表皮,於是“決鬥”按照傳統訂了下來——訂在三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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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弗林和科努瓦的軍隊遙遙對峙了三天。

三天後,滔天的戰鼓揭開決鬥的序幕。

“觀禮”的隊伍隔著百米相對,鼓手竭盡所能地為己方爭搶聲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