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曆史的記載屬實,那麼,妹喜和妲己兩個人,說她們是亡國的禍水,並不過分。因為她們的行為是主動式的,她們在很大程度上是暴政的推動者,讓她們背負亡國的主要責任也許並不恰當,但她們的行為,對亡國無疑要負有一定的責任。
相對於妹喜和妲己,褒姒的責任要輕一些,讓她背負紅顏禍水的罪名,有些冤枉。
《史記》載: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萬方,故不笑。幽王為烽燧大鼓,有寇至則舉烽火。諸侯悉至,至而無寇,褒姒乃大笑。幽王悅之,為數舉烽火,諸侯益亦不至……申侯怒,與繒、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舉烽火,兵莫至,遂殺幽王驪山下,虜褒姒,盡取周賄而去……
大體上說的都差不多,一般人對這個典故也熟得很,周幽王為了博褒姒一笑,拿烽火台當遊戲玩。烽火台是什麼?烽火台就相當於後來的萬裏長城,相當於空襲警報。烽火台就是當時周朝最重要的軍事設施之一,周幽王卻拿來討好自己的女人玩遊戲。終於,下一次,當真的需要救命時,諸侯沒有救兵過來,周幽王就像那個說“狼來了”的小孩兒,被侵略者殺死。這個事件,應該說,褒姒的責任相當的輕,她並沒有主動要求做什麼能直接或間接有損國家的事情,這些事,都是周幽王做的,她僅僅隻是由於性格的原因,不愛笑而已。
那麼,褒姒是不是對於西周的滅亡,一點兒責任都沒有呢?也不盡然,她還是有一些責任的。
《東周列國誌》說:因賣桑木弓、箕草袋的男子,拾取清水河邊妖女,逃於褒國。此女即褒姒也。蠱惑君心,欺淩嫡母,害得幽王今日身亡國破……褒姒以美貌饒死,以輕車載之,帶歸氈帳取樂……
《東周列國誌》有一點說到了點子上,那就是由於褒姒的存在,周幽王廢去了原來的王後和太子,改立褒姒為王後,褒姒生的兒子伯服為太子。為什麼說這樣做就不行?西周是一個宗法製的體係,對於宗法,對於嫡長繼承相當的重視,可以說,嫡長繼承是周王室及其下屬諸侯國保持內部穩定的一個重要基石。周幽王廢長立幼,就相當於破壞了這個基石,用我們現在的話說,叫國家元首自己破壞憲法,你國家元首都不把宗法製當回事兒,我一方諸侯憑什麼要按照宗法製效忠你?你做初一,我做十五,被廢掉的申後她爹申侯,領著外國兵就打進來了,西周就這樣滅亡了。
現在的問題是,在周幽王廢後廢太子的事情上,褒姒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
褒姒,她是一個有主見的人:剛進宮時,見王後,“並不起身迎接”,幽王要求“汝明日可往謁之”,但褒姒“至明日,仍不往朝正宮”。
這個情節,說明什麼?說明她從進宮的第一天起,就很與眾不同;進宮不久,她就敢不把王後放在眼裏。那麼,當她生下一個兒子以後,周幽王對她的寵愛一天勝過一天的時候,說她沒有主動謀取王後、太子之位,是不可想象的。
烽火戲諸侯,褒姒無罪;奪後廢太子,褒姒責無旁貸。但是,比起妹喜和妲己,褒姒畢竟更值得同情。後宮爭寵奪嫡,既是自己生存的需要,也是兒子發展的需要,後宮裏的女人,沒有誰逃得過這一關,褒姒的行為,既是主動行為,也有不得不然的形勢需要。
總之,褒姒被扣上“紅顏禍水”的帽子,有些冤枉。
曆史上另一個著名的紅顏禍水楊貴妃,則更是冤枉。
楊貴妃,弘農華陰(今陝西華陽市)人,後遷至蒲州永樂縣(今山西芮城),小名玉環,其父楊玄湖。玉環早年喪母,其叔父將其養大。她通曉音律,能歌善舞,原為唐玄宗李隆基第十八子壽王李瑁妃。公元736年,唐玄宗將其召入宮中,為女官。因她在初次見玄宗時穿道士服,故號太真。天寶四年(公元745年)封為貴妃,受到玄宗寵愛,父、兄、姐妹皆因之顯貴。堂兄楊國忠被封為宰相,操縱朝政,權傾天下,使唐政府政治腐敗,國勢漸微。天寶十五年(公元756年)“安史之亂”爆發,叛軍陷洛陽,破潼關,京師震動。玄宗帶楊貴妃逃往四川,途經馬嵬坡,以右彪武軍大將軍陳玄禮為首的隨軍將士,以楊貴妃和楊國忠倡亂誤國,憤而殺死楊國忠,逼玄宗將楊貴妃縊死。唐代詩人白居易在《長恨歌》中對這一事件有生動細致的描寫:“九重城闕煙塵生,千乘萬騎西南行。翠華搖搖行複止,西出都門百餘裏。六軍不發無奈何,宛轉娥眉馬前死。花鈿委地無人收,翠翹金雀玉搔頭。君王掩麵救不得,回看血淚相和流。”楊貴妃死後即葬於馬嵬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