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火山旅(1)(2 / 3)

中年男人說,五百元一個月,需要付三押一。他頓了頓繼續說,煤衛合用,而且沒有淋浴器。

我看到男孩站起來走到女孩身邊,輕輕撞了撞她的手肘。他們走到門外。

男孩把聲音壓得很低,可我還是聽得清清楚楚。

“這房間不好。廚房和衛生間需要出門,還要下樓梯。你是近視眼,夜裏不方便。”

“可是朝南,我喜歡曬得到太陽的房間。”

“沒有淋浴器,你洗澡怎麼辦?”

“我可以買個大盆,打水洗呀。以前沒有淋浴器的時候,不都是這樣過來的嗎?”

男孩不說話了。女孩也沉默了。

女孩轉身進了房間,她站在床邊看著窗。她是不是在想象每天早上陽光照進來的場景?

我很想告訴她,隻要她住進來,隻要這天有太陽,那麼早上七八點鍾的時候,橘黃的太陽會隔著窗戶溫柔的照看她,耐心等她醒來。她可以在陽光裏打個嗬欠伸個懶腰後,再慢慢起床。她甚至不用再疊被子,隻需要將被子反個麵,攤在床上,就能在每天晚上都聞到滿滿的太陽香了。

我相信女孩知道這些,因為我看見她閉上眼,“唔”了一聲,表情很陶醉。

3

南很喜歡這個房間。之所以沒有立刻租下來,是為了西的態度。她愛他,而且確信他也愛她。他們想同居,同居需要房間,於是他們尋找。尋找本身並不複雜,因為辦法有很多,可以通過新式的網絡也可以通過傳統的中介。但是他們的要求很苛刻。房租不能超過六百元,因為他們的工資都不太高;最好在她的公司附近,不是因為她喜歡睡懶覺,而是她已經預見到了同居的一個必然結果,春宵苦短日高起,君王可以不早朝,她卻得在早上九點之前趕到公司敲卡。所以,就近是一個基本原則。問題是她的公司在繁華路段,房租水漲船高,兩全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可以說,南對這個房間的一見鍾情是建立在知己知彼的基礎上的。

問題是,她的同居對象西不喜歡這個房間。

這個結論她一開始就知道。但是在她仔細地回想了那個夜晚以後,她產生了新的疑惑。西說的理由似乎全是為她考慮的,他的情緒隱藏在那兩句話的背後。她能追溯到的真實是遺留在影像裏的畫麵,但是畫麵之外的,當時洋溢的氛圍,已經散失在時間的流逝和空氣的流動中。

她試圖接近真實,事實是她不能。

她無法再知道西不喜歡這個房間的理由。

這個理由並沒有直接導致他們最終分手,但它未嚐不是一種力量。

當然在那個時候,南不可能意識到這些。

這並非悲劇和喜劇的區別。隻是悲劇發生後,人會一遍遍往後看,帶著自責與怨氣。而喜劇會讓人們一個勁地往前。

他們對房東說,還需要再考慮考慮。

在考慮的一星期內,南努力說服了西。她對他反複強調他們的要求,並告訴他,他們沒有更好的選擇。

一星期後,他們租下了這個房間。南把西的妥協看做是他愛她的一種表示。

他們戀愛已經一年多了。

西是一個在酒吧唱歌的歌手。他從來都不唱流行歌曲,不是為了特立獨行,隻是不喜歡而已。不喜歡自然不會去刻意學,所以他不會唱。認識他的那一晚,南坐在吧台聽見他在台上唱地下嬰兒的“覺醒”。

她喜歡這種有搖滾風格的歌曲。喜歡,找不出什麼理由。甚至喜歡本身,都可以不存在。隻有出現了更不喜歡的,才會清楚,什麼是自己喜歡的。需要對照物的存在算不算一種真正的存在?

他們在一起是理所當然的,對彼此的外表都滿意,而且有足夠的共同語言。

他們的共同語言是音樂。因為都喜歡搖滾樂,他們總在周末一起去人擠人的酒吧看一場搖滾演出。南喜歡站在最前排,西總是抱著手站在她身後。等到周圍的小孩們開始興奮得撞來撞去的時候,他就伸出兩隻胳膊圈住她,把她圈離危險地帶。沒有演出的日子她就坐在排練房裏看他和樂隊裏的朋友吵吵嚷嚷地排練,這樣的下午她從不覺得厭倦。有時他帶她去一些不知名的小據點淘五元一張的盜版CD……交集很多,足夠打發他們在一起的時間。

南是一個日資廣告公司的文案。日資公司的特點它都有,比如工資少得可憐,比如職位隨著工齡升遷等等。廣告公司的特點它同樣具備,她常常加班到深夜兩點,第二天一早再黑著眼圈紅著眼睛趕在九點前跨進公司。

他們通常在周末的下午約會。

她喜歡他,隻是因為他是他。

這是個一廂情願的想法。因為他更覺得自己是一個搖滾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