蛛絲(結局篇) 一二五章 洞明(1 / 2)

佛經中有則故事,說一個江洋大盜,生前作惡多端,死後在地獄業火中苦苦掙紮,一天佛祖看到了,突然發現他生前也做過一件善事:在差點踩到一隻小蜘蛛時,突然動了惻隱之心,抬起了腳。於是,佛祖令這隻小蜘蛛垂下蛛絲到地獄,拉那大盜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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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巨大的轟鳴,突拉拉驚起一群夜鳥,而後,小樹林裏又恢複了平靜,月光透過搖曳的枯枝,淡淡地流在地上。然而,這平靜又同樣是短暫的,京城的夜晚路上往往還有不少行人,總有幾個好奇膽大的過來看看發生了什麼事。

雲舒趕來的時候,天翔的身體已經有些冷了,炸裂的火銃上,還黏附著兩根斷裂的指節。

“哥……”

雲舒隻吐出這一個字,便再也說不出話,他知道他是咎由自取,他也怨恨他的所作所為,但他的心裏,還是如撕裂一樣疼痛,伏在那血肉模糊的人身上,嚎啕起來。

待他哭夠了,站起身,一邊的隨從把收集的證物出示給他,沉痛道,“柳不恕這個魔頭,一定是恨沈大人追捕於他/她,居然下此毒手!”

雲舒本來他想到天翔被他揭穿,畏罪自殺,但轉念一想,別說以哥哥的個性不會這麼輕易自盡,就是自盡,又何必采用這麼慘烈的方法,可能是要采用苦肉計,弄傷自己,消除嫌疑,結果不小心槍走火了,弄成現在的局麵,但是當他拿過火銃來一看,整個思路又混亂起來。

那“不恕”兩字,是他反複研摩過太多次的!真真切切地寫在火銃尾部,不會有假的!

難道這案子真是不恕的手筆?可也不對,明顯天翔死時是自己握著槍的,難道不恕會什麼巫蠱之術讓他產生幻覺,對著自己腦袋開槍不成?

“死者衣內還找到這個”,又一個隨從上來,用白布襯了薄薄一片紙,遞給雲舒。

雲舒接過來,是不起眼的黃舊的紙片,好像是從什麼書上撕下來的,邊緣燒焦了,又被血打濕,看起來頗為惡心,但因為上頭好像寫了什麼,不得不認真閱讀。

而一看內容,他感到更為詭異,這裏記述的正是火器之法,難道天翔是按著這個行事的?可現在他既然身死,是因為夜裏沒看清楚弄錯了什麼,還是這上寫的根本就不對?這東西從何而來?又與不恕有何關係?

說起火器,最熟悉的一定是神機營了,所以雲舒為探個明白,天一亮就去神機營找了一個武官,給他看這內容,詢問意見。

那武官反複看了半天,道,“怪!怪!”

“怪什麼?!”雲舒忙問。

“這開頭寫的,明明是個極精通的主兒,可到了這裏,怎麼有這等屁話出來”,武官指著上頭一句道,“三錢火藥,哪會什麼‘無大礙’,直接見閻王了!”

雲舒拿過來看,發現是這樣一句:“五月二十三日,有二人齟齬……置火藥三錢於火銃膛中……傷士卒,幸無大礙。”

不光武官覺得怪,他更覺得怪,看著紙片的年頭應該頗久遠了,肯定不是為了這案子才偽造的,那麼難道真的那麼巧,記述之人粗心大意,犯了這麼一個錯誤,而這個錯誤又恰恰為天翔所用了嗎?

在百思不得其解,反複看去之下,他終於發現,那個“三錢”的“三”字,似乎有一點奇怪:中間一橫墨跡深重,用筆有力,而上下兩橫,則多少有些輕淺新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