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納在《八月之光》(LightofAugust)的序言中提及了早期批評家對於這個標題的解讀。他們認為“light”一詞應作“輕”解,每年八月母牛產子體重變輕,這裏的標題指向懷有身孕的女主人公莉娜。對於這種觀點福克納本人哭笑不得,他怎麼會使用這種貶低自己心愛主人公的鄉村俚語作為標題呢。實際上據作者本人在演講中所述,“八月之光”是“密西西比州八月中旬會有幾天出現秋天即至的跡象:天氣涼爽,天空裏彌漫著柔和透明的光線。仿佛它不是來自當天而是從古老的往昔降臨,甚至可能從希臘、從奧林匹克山某處出來的農牧神、森林神和其他神祇”。“八月之光”是人類將賴以永垂不朽亙古延綿的昔日榮耀。這個誤讀的出現便是譯者過於強調抽象字符的聯係(light的多義)而忽略了作者語境(密西西比的獨特氣候)所致。

例1“IsupposeIhave,”falteredTess,lookinguncomfortableagain.

“Well—thereisnoharminit。Wheredoyoulive?Whatareyou?”

“Who?”

“Whythismare,Ifancyshelookedroundatmeinaverygrimwayjustthen—dontyounoticeit?”

“Donttrytofrightenmesir,”saidTessstiffly.

“Well,Idont。IfanylivingmancanmanagethishorseIcan—Iwontsayanylivingmancandoit—butifsuchhasthepower,Iamhe。”(Chapter8)

譯文:“我想是的,”苔絲支吾地說,神色又顯得局促不安了。

“誰的脾性?”

“這匹馬呀。如果說世界上隻有一個活人能有力量駕馭這匹馬,那麼這個人就是我。”

例1是由吳笛翻譯、浙江文藝出版社出版的《苔絲》。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這段對話中,譯者居然漏譯了好幾行!

“作者之死”並不意味著“作者—文本—讀者”這個“作者”單極世界轉變成可隨意肢解文本的“讀者”單極世界。如果這樣,隻是從一個極端轉變為另一個極端。那種轉變並不能產生一種健康的新的“閱讀世界”,而隻是徹底地破壞乃至摧毀閱讀世界,使人類最終失去一個閱讀世界而已。“作者之死”隻是作者對文本與讀者的控製地位的喪失,應該在解放讀者的同時也解放文本,文本與讀者一樣都獲得全新的獨立地位,文本的獨立性得以徹底彰顯。“作者之死”為文本的獨立提供了條件,促成了文本的存在。

第三節譯者中心論

文本中心論雖然沒有把握好詮釋的“度”,畢竟還是立足於文本的,有的詮釋則根本漠視文本的存在,掩上了聽取文本言說的耳朵,成了對話中的“聾子”,隻管自說自道,這是詮釋的又一個誤區。羅蘭·巴特“作者之死”的提出使作者的中心權威地位被取代,讀者獲得了自由,從而對文本世界進行解構、再創造。我們在第四章論述過譯者的主體性,主體具有主導性,但這並不是說譯者可以無視原作者,淩駕於文本之上。

一、譯者“操縱”說

安德烈·勒菲弗爾(AndreLefevere,2004)認為譯者在處理源文本以及生成目標文本的過程中,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而有權也一定會取己所需對文本進行改寫。在他看來哪怕最忠實的翻譯也是一種形式的改寫,“編譯”、“摘譯”、“擬譯”、“述譯”、“縮譯”、“綜譯”等,都是合適翻譯。西奧·赫曼斯(TheoHemans)從翻譯目的論的立場出發,指出任何類型的翻譯都會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對源文本進行一定程度的“操縱”。蘇姍·巴斯奈特堅持“翻譯就是改寫”,“翻譯就是操縱”,而“‘翻譯’、‘原作’、‘譯作’、‘忠實’、‘對等’之類都是子虛烏有”。

近代譯論始於清末直到20世紀中期,這期間一共有四段譯論影響至深:第一段出自馬建忠的《擬設翻譯書院議》;第二段出自嚴複的《天演論·譯例言》;第三段出自傅雷致羅新璋書《論神似與形似》;第四段出自錢鍾書的《林紓的翻譯》(劉超先:中國翻譯理論的發展曆程,載《人文學刊》1998年第5期,第48-65頁。)。這四段論述談的基本上是譯者的運作問題,可以歸納為譯者對原作的悟、入、化,以及這種運作應該達到什麼樣的審美標準,即善、信、達、雅、神似、形似、化境等。從主體出發開啟翻譯運作的認識途徑,符合中國古代哲學從主體出發開啟“道”的內涵,及踐仁、踐義、踐禮、踐智的傳統。在上述四段論述中,除了馬建忠在談到“心悟神解”以前提到要首先分析原文文本以外,其他三段論述都沿襲傳統,隻談譯者的運作,可以歸納為“信、達、雅”及“悟、入、化”等。這些對後世、對社會、對譯壇影響深遠的論述,所起的作用無異於是一份接一份主體具有至高無上的淩駕性的宣言。

二、譯者中心論在翻譯實踐中的體現

我國的譯壇先驅以自己的實踐圖解了譯者的淩駕性,明顯表現出無視文本的“譯者操縱”。下麵是嚴複翻譯HerbertSpencer著的StudyofSociology(嚴複譯為《群學肄言》)中的一段。Spencer的原文是這樣的:

(文中斜體部分均未譯出或未貼切譯出)

Whenstandingbyalakesideinthemoonlight,youseestretchingovertherippledsurfacetowardsthemoon,abaroflightwhich,asshownbyitsnearerpart,consistsofflashesfromthesidesofseparatewavelets。Youwalk,andthebaroflightseemstogowithyou。Thereare,evenamongtheeducatedclasses,manywhosupposethatthisbaroflighthasanobjectiveexistence,andwhobelievethatitreallymovesastheobservermoves—occasionally,indeedasIcantestify,expressingsurpriseatthefact。But,apartfromtheobserverthereexistsnosuchbaroflight;norwhentheobservermovesisthereanymovementofthislineofglitteringwavelets。Alloverthedarkpartofthesurfacetheundulationsarejustasbrightwithmoonlightasthosehesees;butthelightreflectedfromthemdoesnotreachhiseyes。Thus,thoughthereseemstobealightingofsomewaveletsandnotoftherest,andthough,astheobservermoves,otherwaveletsseemtobecomelightedthatwerenotlightedbefore,yetboththeseareutterlyfalseseemings。Thesimplefactis,thathispositioninrelationtocertainwaveletsbringsintoviewtheirreflectionsofthemoonslight,whileitkeepsoutofviewthelikereflectionsfromallotherwavelets.

下麵是嚴複的譯文,文藻優美,可讀性之佳,使清末的士大夫階層為之愕然(文中括號部分為譯者自行添加的,無原文依據):

(望舒東睇,一碧無煙,獨)立湖塘,(延賞)水月,見自彼月之下,至於目前,一道光芒,滉漾閃爍,(諦而察之),皆細浪淪漪,(受月光映發而為此也。)(徘徊數武),是光(景)者乃若隨人。頗有明理士夫,謂是光(景)為實有物,故能相隨,且亦有時以此(自)訝。(不悟是光景者),從人而有,使無見者,則亦無光,更無光(景),與人相逐。蓋全湖水麵,受月映發,一切平等,(特人目與水對待不同,明暗遂別。不得以所未見,即指為無)。是故雖所見者為一道光芒,他所不爾。又人目易位,前之暗者,乃今更明。然此種種,無非(妄見)。以言其實,則由人目與月作二線入水,(成等角者,皆當見光。其不等者),則全成暗。(惟人之察群事也亦然,往往以見所及者為有,以所不及者為無。執見否以定有無,則其思之所不賅者眾矣)。

我們可以從譯文看到譯者極為強烈的主體意識:原文文本在譯者眼中似乎已不複存在。譯文中很多意義(表現為文辭)在原文文本中根本沒有,是譯文加諸於原文的(已用括號標出),假譯者之名傳己見之實。嚴複的這種主體中心論譯作在曆史上起過積極的政治作用,他的許多譯作在推動社會政治改革的啟蒙效果上功不可沒。但他的主體中心論翻譯實踐與他倡導的“信、達”主旨相悖,隻能說明他提倡的“信、達”是以主體的淩駕性為前提,而不是以原文文本的意義為依據。

實際上,譯者中心論導致譯者主體對原文文本的淩駕,主體憑借自己的“文辭”,形成自己的“邏各斯”中心,以體現自己的意向、達到自己預設的效果。

法國小說《紅與黑》漢譯中的一個段落是這方麵的一個典型例子。這一段描寫主人公於連在市長家當家庭教師,有一次在聽到當地的貧民收容所所長瓦爾諾先生在市長麵前誇誇其談時,對虛偽的瓦爾諾產生的極其厭惡的感情。這段話翻譯家羅玉君在20世紀50年代翻譯如下:

他忍不住私自咒罵道:“正直誠實的頌讚!人人都說這是世界上唯一的美德,然而這是怎樣的一種現實呀!自從他照管窮人的救濟事業以後,他私人的產業,頓時增加了三倍之多,這是怎樣公開的貪汙,這是怎樣卑鄙的榮耀啊:我敢打賭,他賺錢甚至賺到最悲慘的孤兒棄嬰身上去了。對於這些可憐的無父母的小孩來說,他們的痛苦和犧牲,比旁的窮人還要更多!啊,社會的蟊賊啊!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啊!……”

當研究者把這段話與原文對照之後,發覺在原文中很難找到諸如“社會的蟊賊”、“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之類具有強烈批評色彩的字眼,原來這是“譯者憑著自己的主觀性,從自己的立場、觀點出發,給這些並不蘊含著如此深刻的思想內涵的字眼添加了不必要的、中國人特別敏感的主觀成分”(許鈞:《文學翻譯批評研究》,譯林出版社1992年版,第95-96頁。)。然而,經曆過中國內地20世紀五六十年代那種特殊的政治氣候的人都知道,雖然上述對原文的理解與譯者“自己的主觀性”有關,但另一方麵,這種理解還與當時特定的政治氣候也有密切的關係。

著名的關國翻譯家沙博理SidneyShapiro,在翻譯許地山的短篇小說《春桃》時的策略是值得研究的。主人公春桃去洋人家做工。“她見主人老是吃牛肉,在饅頭上塗牛油,喝茶還要加牛奶,來去鼓著一陣臊味,聞不慣。有一天,主人叫她帶孩子到三貝子花園去,她理會主人家底氣味有點像從虎狼欄裏發出來的,心裏越發難過,不到兩個月,便辭了工到平常人家去,鄉下人不慣當差,又挨不得罵,上工不久,又不幹了。”此部分的譯文為:“Butcountrypeopledontmakegoodservants;theycantgetusedtobeingscolded。Inlessthantwomonths,Chuntaoquit。”沙博理將牛肉牛油牛奶味的部分果斷刪去,認為這是照顧譯語讀者的感情。譯者憑自己的主觀性斷定中國人不習慣這種飲食,不想冒犯譯文讀者,才作出了大膽的省譯。

這種做法完全漠視文本的存在,隻顧說自己的,把闡釋變成了與文本沒什麼關係的獨白。對這種情況,托多洛夫打了一個很形象的比喻,他稱之為野餐會:作者帶去語詞,而由讀者帶去意義。《韓非子》中講了一個有趣的故事:有個人的斧丟了,他懷疑是鄰人偷去的,於是在他眼裏看來,覺得鄰人的一舉一動無不顯示了他就是那個偷斧的人。後來,那人的斧找到了,與鄰人並無關係,他回想起鄰人的一舉一動,又覺得沒有哪一點像是偷斧人之為。其實,這人眼裏根本就沒有分析鄰人的一舉一動,隻是固執地抱定著自己的先入之見罷了。有的譯者便如這個丟了斧的人,沒有見到文本之前,便早早認定文本是個什麼意思,把自己的前見帶入文本,根本不聽文本的演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