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之章——兩本手記(2 / 2)

第一,清除家裏所有的指紋。

第二,帶走或銷毀我留在暗處的竊聽器。

第三,檢查家裏有沒有被安裝竊聽器,如果發現則立刻銷毀。

在做完這些必不可缺的事情後,我離開了這間房子。

林可雲的手記

4月9日,星期二

李陽說今天要忙一些工作上的事情,所以今天暫且先不調查了。

我像往常一樣在藍星咖啡廳吃早餐,同時翻閱著一份最新的報紙。

翻過幾頁報紙後,我看到了一份新聞。那條新聞的標題,是老人獨居家中被烈火燒死。

我開始仔細瀏覽這條新聞。

死者叫做李強,男67歲。

我突然想起來,李夢雪的父親就叫做李強!李叔叔怎麼會無緣無故地遇害呢?

我思考了片刻,得出了結論。李叔叔向我和警察透露了關於李夢雪之死的相關細節,所以被殺害李夢雪的凶手殺害了。

我從衣兜裏拿出手機,撥打了李陽的電話。

電話接通後,我的第一句話就是:“李警官,方便說話嗎?”

“你說。”李陽問。

“李叔叔被人殺害了。”我用平靜的語氣說出了這個悲劇。

“什麼?!”

“你沒看今天的報紙嗎?”

“呃……因為一直在處理工作,所以沒時間看。”李陽說,“那麼,殺害李叔的凶手的身份確定了嗎?”

“官方暫時還沒有確定,但我心裏已經有數了。”我說。

“對於殺害李叔的凶手的身份,我心裏大概也有推斷了。”李陽說

“下午方便見麵嗎?”我問。

“應該可以。先掛了吧,我這邊還有很多工作。”李陽說。

我繼續瀏覽起這條新聞。

死亡時間大概在昨天夜裏十一點到今天淩晨一點,死因經司法解剖後確定是由於在火災中吸入過多有毒氣體(例如一氧化碳等)。

並且,死者身上有大麵積的燒傷。

看到這裏,我不禁心頭一緊,沒想到凶手為了掩蓋一起案件,竟然願意殺害另一個完全無辜的人。

目前,警方在案發現場發現了疑似凶手留下的鞋印。鞋印長度約為25.7厘米,警方順勢推斷,凶手的身高應該在176厘米上下。

我想起了一些事,又趕忙給李陽打了電話。

“方便說話嗎?”我小聲地問。

“你說。”李陽說。

“警方有沒有把李叔叔遇害的案件和李夢雪遇害的案件聯合調查?”我問。

“我看看啊,目前還沒有。”李陽說,“難道你的意思是,希望警方把這兩個案件聯合調查?”

“是的,既然死者是父女關係,而且父親還向警方透露過一些關於女兒之死的線索。”我肯定地說,“那很有可能,凶手為了防止李叔叔再向警方透露太多而滅口。”

“我覺得你的推理應該沒錯,我一會兒向上麵反應一下,等下午見麵再說吧。”

“好,那先掛了吧。”

我掛斷電話,放下手中的報紙沉思著。

看來,這次的凶手有點棘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