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之章——兩本手記(1 / 2)

夜影的手記

4月6日,星期六

那天下午,我收到了一封加密郵件。

寄信人署名M,我知道那是凶手這個詞的英文單詞的首字母。

我打開了郵件,內容是這樣的。

夜影先生:

您好,下麵是我在整起犯罪行動中的行為。

我坐在一個靠窗的座位,享用著炭燒咖啡。

我一邊品味著咖啡,一邊享受著午後的陽光。身邊坐著高中同學,我們不時地聊天談笑。

忽然,一聲慘叫從我身邊傳來。

我轉過身,看見目標倒在座位上。我知道,她已經死了。

不一會兒,好幾個人圍了過來,還竊竊私語著。與此同時,從門外還跑來了一個人。

從門外跑來的人叫做林可雲,是我的高中同學,貌似是個偵探。他剛一看到屍體就戴上橡膠手套查看情況了。

與此同時,林可雲立刻讓店員封鎖了現場,並且不讓任何人離開咖啡廳。

很快,一輛警車停在門口,從裏麵走出了幾個警察。站在最中間的那個人是個小警官,我記得應該叫做李陽吧,之前我在報紙上看見過他。

現場搜證結束後,警察允許我們離開了。我走之前,感覺李陽和林可雲可能要一起調查這個案件。

您能給我想想辦法嗎?

我看完整封信後,不覺有些可笑。

他可能不知道,當時我也在藍星咖啡廳。

我憑借自己的經驗,覺得他應該先去找死者的家屬詢問一下有沒有警察之類的人找過他。

如果沒有,就警告他不準多說。否則嘛,結果就不言而喻了……

我把我的意見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了過去,過了五個小時才收到回信。

他說,他已經警告過死者的父親了,但是他不能保證死者的父親不會告訴警方一些有關情報。

4月7日,星期日

我又收到了他的郵件,上麵寫著:警方已經從死者父親那裏聞到一些事情了,下一步該怎麼辦?

我在鍵盤上打下了殘忍的三個字,殺了他。

而這一次,我會再幫他最後一次。

我告訴他,深夜開車走沒有監控攝像頭的小路去死者父親的家,乘著夜色放火燒了他家。

至於其他的細節,例如不在場證明什麼的,就得讓他自己想了。

4月9日,星期二

早上,一份報紙送到我家。

我把報紙拿回屋裏,在仔細檢查一番過後,我開始瀏覽。報紙,一條角落裏的新聞吸引了我的目光。

那條新聞的標題,是老人獨居家中被烈火燒死。

我快速拿出了筆記本電腦,給他發了一個郵件。內容很簡短,隻有一句話:你行動了?

很快,我收到了回信。比我的內容更簡短,隻有兩個字:是的。

“行動真快。”我想。

隨後,我把電腦上的指紋小心地擦掉,再重新設置密碼後,關閉了電腦。

而接下來,我決定搬家。

這間房子是我租來的,已經可以搬走了。我在兩天前就找到了合適的新居處,現在已經收拾好東西了。

但在搬走前,我還有幾個事情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