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初中了,不少當父母的已不可能像小學時那樣輔導孩子了,鄭雷的父母也不例外。鄭雷上中學後,感到比上小學自由多了。父母管得少了,老師也不怎麼管了。然而他學習缺乏自覺性,學習也就沒有在小學時那麼認真了,自然成績也就逐漸下降。可是,他跟父母要零用錢的次數卻越來越多,數額也越來越大。父母隻是幹著急,卻想不出什麼好辦法。
一天,鄭雷又向父親要20元,說是同學生日,要買禮物。父親無可奈何地打開抽屜,從當日拿回的獎金中抽出了20元。當他拿著錢要給鄭雷時,突然靈機一動,說:“這是從我這個月的獎金中給你的,今後你還要錢,就必須拿出好成績來。得100分獎10元,90分獎8元,80分獎5元。80分以下無獎。你聽清楚了嗎?”
鄭雷無可奈何地點了點頭。
鄭雷走後,母親有點懷疑地對父親說:“你這樣不太合適吧?”父親說:“這叫按市場規律辦事,質優價高,多勞多得。”
事後的一兩周裏,一直不見鄭雷來討零用錢。後來,鄭雷卻不斷拿作業本上的成績來領獎了。有時是5元,有時是8元,也有時候是10元,看來鄭雷學習成績越來越好了。一個月裏,父親要給他三四十元。母親怕給的錢太多,父親則說:“劃得來,這叫教育投資,少喝一次茶也就省回來了。大人不必操心,孩子又有了進步,懂得了金錢的價值。”
然而,期末考試後發下來的成績冊裏,鄭雷不僅沒有一科得優良,而且還有3科不及格。父親這時才大吃一驚。
原來,鄭雷常花錢去請幾個成績好的同學吃東西,讓他們把作業給自己抄。有時甚至“買”作業來抄。他就是用這種“經商”來換得平日的好成績,換來了獎金。
在市場經濟中,以金錢刺激提高勞動效率,調動人的積極性已成為一種手段。在學習上也有以獎學金來鼓勵學生積極學習的措施。但是,這種金錢鼓勵、金錢刺激是建立在自覺勞動、自覺學習的基礎上的,鄭雷的平時成績並非自己刻苦學習的成果,而是一種“非正當”手段獲得的成績。當父親的不加辨別地給予獎勵,實際上是鼓勵他的“非正當”行為。
更重要的,學習不僅是為了成績,而是獲得知識,提高能力,學會做人,以便以後能適應社會,適應生活,適應就業的需要。否則,光有成績,也會變成“高分低能”的人。學習成績要持久穩定地提高或保持優良成績,首先要認識學習的社會價值和個人價值,而不是把學習當成是“爸爸要我學”“老師要我學”。其次是要有正確的學習態度和良好的學習方法,要在這個基礎上提高學習能力,這樣,才能獲得真正的優良成績。當父母的,不一定能在學科方麵給予子女輔導,但卻應該在學習的價值觀、學習態度上給予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