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商業競爭中,許多商家采用了鋪天蓋地的廣告戰,嘮嘮叨叨、不厭其煩地宣傳。色彩鮮豔、形象生動的廣告,日複一日地重複在人們耳目中。這就製造了一種聲勢,形成了一股潮流,似乎你不用他這種名牌就跟不上潮流。而有些人為了顯示自己是個新潮的人,出門時從上到下全身都是名牌貨,似乎用名牌包裝的人也成了名牌人。為了說明自己是個時尚的人,就要誇耀自己身上的都是名牌,甚至特別注意把名牌的商標明顯地露出來,用以炫耀自己。於是,名牌成了個人的麵子、身份的標簽。
正是在這樣一種風氣下,一些青少年也被名牌欲感染,千方百計地用名牌來包裝自己。有了名牌衣,就要名牌褲,然後是名牌鞋、襪、帽等。這樣才能配套成為一個合乎潮流的“名牌學生”。
一些家長對子女的名牌欲也十分寬容,給予極大的滿足,寧願自己節衣儉用也要省下錢來滿足孩子穿上名牌的要求。可是,要包裝成“名牌學生”就要名牌配套,從衣、褲、鞋、襪,到書包、背包、手提包、眼鏡……家長要是再省也省不出這些錢了,孩子就從早餐、午餐的餐費中來“節約”了。活動能力強的孩子會“打工”掙錢來買名牌,而一些孩子則到自己或別人家裏“不問而取”,從而出現不軌行為。
向往名牌,用名牌包裝自己是喜歡表現自我外在形象的一種心理傾向,而商業廣告正是迎合了這種心理來誘惑消費者。具有這種心理傾向的孩子就容易受到誘惑而盲目地追求名牌。當家庭經濟條件許可,而又需要某類商品時,買件名牌貨是無可非議的。這種買是出自對商品的需要,而非對名牌的追求,不是為了買名牌而買。當孩子刻意追求名牌時,家長就要教育和引導,而不應該遷就孩子的名牌欲。
在教育孩子時可以讓孩子認識下列觀點:
(1)購買商品是著眼於商品的使用價值而不是名牌價值,這是購買商品的基本出發點。
(2)購買商品的準則是消費者本身有需要和商品價廉物美,是使用價值和經濟價值的統一。
(3)學生作為消費者有責任減輕家庭經濟支出,為家庭盡義務,就是家庭富裕的孩子也應該如此。
(4)學會識別廣告宣傳的目的、內容,不要盲目輕信廣告特別是虛假的廣告。
(5)在同學中不要進行生活、消費的攀比,更不要去趕潮流、追時尚。
家長如果能正確地對待“名牌”問題,對孩子的教育大有好處。如果家長自己本人也是講究穿戴、追求名牌,那麼則應是從自身做起,改變這種思想,才能教好孩子。常言道“言傳身教”,就是用言語和行動起榜樣的作用,而這種榜樣更能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