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形象不完全依賴於現實,還常常借助於虛構。虛構是想象的必然結果,但是這種虛構也有生活依據,有生活的集中與概括。
此外,在形象思維的藝術創作過程中,自始至終都伴隨著強烈的感情活動,創作者在藝術形象塑造中常常體現出強烈的愛與憎。從對社會生活中具體事物的實感出發,產生和在形象中抒發創作者的真情。這種真情實感的緊密結合,是藝術思維、形象思維的自然規律。
(三)集中地運用典型形象
一切綜藝作品對社會生活的反映都不可能是自然形態的照搬,因為社會生活是多變的。電視綜藝通過創作者塑造的藝術形象反映生活,往往具有更鮮明、更廣泛、更深遠的意義。經過創作過程塑造的形象,實際上是創作者認識社會生活並對其加工提煉,即分析、選擇、集中、概括的結果。這種藝術形象一般具有概括某種典型人物或事物的廣泛意義,以使人們通過這一形象舉一反三,真實、全麵地認識社會生活的本來麵貌。這種形象稱為具有典型性。創作者通過觀察、判斷和認識社會生活,把生活現象概括、集中起來,並進行由表及裏的挖掘和去粗取精的提煉,然後在具有典型的形象中表現出彩。在綜藝創作中,典型化突出表現在形象塑造中的典型人物及所處的典型環境,這是大多數成功綜藝節目或作品的魅力所在。圍繞典型人物和典型環境,常常還有典型條件、典型情節、典型性格、典型事物、典型經驗等。
綜藝形象典型化的主要意義在於,它所表現的藝術的真實源於實際社會生活的真實麵貌,又高於實際生活,並能體現出更深遠的意義。典型化的基本規律則主要表現為典型性與鮮明個性的統一、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有機融合。
電視綜藝創作成功與否和水平高低如何,主要體現在形象塑造典型化的結果及其方法和途徑上。
(四)追求內容與形式的統一
所有的綜藝節目或作品都有它的內容與形式。一般來說,內容和形式也是統一的。綜藝節目或作品的內容包括兩個因素:一個是客觀的因素——現實的社會生活;另一個是主觀因素——創作者的思想和感情。綜藝作品的內容是這兩個因素的統一體。綜藝節目或作品的內容在創作過程中表現出來的是它的題材和主題。題材和主題分別是作品內容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的體現。
綜藝作品的形式是指它的內容結構和表現手段。形式一般與作品的思想內容直接而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作品的內容不是抽象地存在的,而是通過相應的形式表現出來的;作品的形式就是具體地表現作品的內容並為內容服務的。內容決定形式,形式為內容服務,這是綜藝創作的基本規律。
形式並不是消極的,它對內容具有反作用。主要表現在:一是適合於內容的完美形式不僅有利於內容的充分表現,而且可增強作品的藝術感染力;反之,低劣粗糙、不適合於內容的形式則會妨礙內容的表達,削弱作品的藝術感染力。二是內容可以用不同的形式來表現,一個內容的素材,可用電影來表現,也可以用電視劇、戲曲或話劇來表現。各種豐富多彩的形式及其不同的表現手段、表現風格,既可以為創作者提供多樣化表現內容的機會,也滿足了不同層次、不同興趣的觀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