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必背篇目⑥(1 / 1)

《左傳》——曹劌論戰

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

公與之乘。戰於長勺。公將鼓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齊師。

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國語》——邵公諫厲王弭謗

厲王虐,國人謗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矇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親戚補察,瞽、史教誨,耆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猶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敗於是乎興。行善而備敗,所以阜財用衣食者也。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

王不聽,於是國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於彘。

《孟子》——齊桓晉文之事(後段)

曰:“無恒產而有恒心者,惟士為能。若民,則無恒產,因無恒心。苟無恒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及陷於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是故明君製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然後驅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今也製民之產,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贍,奚暇治禮義哉!王欲行之,則盍反其本矣!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八口之家,可以無饑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孟子》——大丈夫章

景春曰:“公孫衍張儀豈不誠大丈夫哉?一怒而諸侯懼,安居而天下熄。”

孟子曰:“是焉得為大丈夫乎?子未學禮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門,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無違夫子!’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誌與民由之,不得誌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