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中有三個基本概念:易、卦、爻。
第一個基本概念是易。
易,變更的意思。《說文解字》中說:“蜥易,蝘蜓,守宮也,象
形。《秘書》說:日月為易,象陰陽也。”許慎釋“易”為蜥蜴,從日從月,象陰陽,是強調變易的。西方人將《易經》譯為g Bible就是這個道理。西方人把《易經》看作變經,隻看到表麵變的部分,沒看到不變的部分,即隻看到了變化的現象,沒看到不變的規律。
前文講過,《易經》有“三易”。東漢鄭玄的著作《易論》認為:“易一名而含三義:易簡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這句話總括了易的三種意思:簡易、變易、恒常不變。也就是說,宇宙事物的存在狀態是:順乎自然的,表現出易和簡兩種性質;時時在變易之中;又保持一種恒常。
第二個基本概念是卦。
我們都認為卦很玄,其實卦就是懸掛的意思。《說文解字》中說:“卦,筮也。從卜圭聲。古壞切。臣鉉等曰:圭字聲不相近。當從掛省聲。”為什麼要把相關因素懸掛起來?因為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人常常身在廬山不識廬山真麵目。我們的問題,別人可能都看得出來,自己卻看不出來。因此我們要把自己的象掛起來,好好看一看,就像置身事外看別人一樣,對自己會有一個更清楚和清醒的認識。
在快速變化的環境中,當我們已經無法從象、數中得出推理的時候,可以卜卦,但必須至誠。《中庸》中說:“至誠之道,可以前知。”達到至誠的境界,人就自然有前知了。這時候占卜可作為人進行很重要的決策的參考。“易為君子謀,不為小人謀”。很真誠地占卜,才會把問題擺在自己麵前,用心分析卦的意思,深思卦象給出的啟示,從而針對問題分析問題。
《易經》有四大功能,分別為“象”“數”“理”“占”,也可分為兩大部分:一為“象、數、理”,一為“占卜”。
數,即數據。中國人常說天數、命數、運數、定數,就源於此。
象,就是現象。高懷民先生把象區分為八卦、六十四卦以及各種形式的卦圖。看卦先看象,卦有卦象。我們在管理中除了重視數據外,還應仔細觀察、分析各種有關的現象,才能夠了解數據所代表的真正含義,從現象的變化中歸納出隱藏於其中的道理。
有象可觀,有數可據時,依理做出決策。然而,無象也無數時,理不易明,如何決策?這時候,就要占卜。
占卜是不是迷信?我們不讚成用“是”或“不是”來回答。正確的占卜不是迷信;不按牌理出牌的占卜當然是迷信。當我們信息不足、數據不明,自己無定見,總是猶豫不決的時候,如果以至誠的態度、依照正確的方式就單一事項進行占卜,又知道怎麼解卦,那麼,占卜對於決策自然會產生很大的助益。
第三個基本概念是爻。
爻,“效”之意。《說文解字》中說:“爻,交也。象《易》六爻頭交也。凡爻之屬皆從爻。”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說:“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很多東西本來是正的,後來為什麼歪了?就是因為它們產生了變化。變化是隨時的,我們隨時要注意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