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十五分鍾身敗名裂(9)(3 / 3)

好,第三個,如果真的是擁有這些東西就可以快樂的話,那張國榮應該怎麼樣都不會跳樓吧?他不是很成功嗎?他不是很多人愛他嗎?他不是很有錢嗎?他不是每天穿得很漂亮嗎?他不是很有才華嗎?很少人會願意利用一個那麼成功的人的自殺來想想,“為什麼我們還活著?”這是很嚴肅的一個問題。所以我覺得,很多人覺得隻要有錢就能夠解決問題,其實是因為他可能還沒有想到一個問題:他是誰?你買了這個包包,別人也有這個包包,那會因為你買了這個包包之後你就跟別人不一樣嗎?不會啊,你隻是更成為另外一種人的其中一個而已。那為什麼我們很多時候是用錢來去驗證,別人告訴我們的經驗是真的呢?我們為什麼不可以——我並不是說完全不能做那個事情,我隻是說,那是不是也應該——挪出一些時間來自己去找一些自己的經驗,然後發現有很多經驗其實不見得錢是能夠買得到的?所以我剛才講香港文化的十個基因,絕大部分——全部啦,都是在告訴我們:當你在現實當中沒有權力的時候,你就可以用這些普及文化來帶給自己一些好像擁有權力的感覺或想象。

我常常覺得我在香港很難找到朋友,因為很多人都認同剛才那些東西是成功的。我跟學生在分享這些經驗的時候,他們常常就會說,“阿SIR,如果像你講的那麼壞,他們就不會那麼賣錢啦!都賠啦!”對啊,它就是賣錢啊,就是賣錢才搞到香港現在這個樣子。如果,香港的電影,在過去二十年有長進的話,今天會是這個樣子嗎?我常和人家分享我最近看電影的經驗,世界上有哪些地方的電影會在同一部戲裏麵,用十分鍾的放映時間,重複上演用手槍劫持一個人的場麵?我最近看《神槍手》就是,不到半小時又來:“你不要走過來,你不要走過來!”我到飛機上看《花花刑警》,又是那個,餘文樂,還是鍾嘉欣,被人家挾持,半個小時就有兩次了。

我沒有看《證人》,我問看過的人:有沒有那個鏡頭?“有啊,當然有啊。”聽起來很可笑,但對我來講,這是不合理的。但是,對很多人來講這有什麼所謂呢,電影嘛,隨便看看戲而已嘛,幹嘛要那麼執著呢?幹嘛要有那麼多要求呢?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會是這個樣子。也許是因為我看到過其實可以不這樣吧。我就在想,那個編劇在家裏,或那個導演拍到這個場景,他不會說“昨天不是拍過了嗎”?他怎麼可以跟自己交代,又在拍?!又是那個情節,不知道應該要怎麼往下發展,就又拿起一把槍,又“你不要過來不要過來”,所以花多少錢的大片還不是一樣。我覺得在目前這個階段,我沒有辦法因為香港電影是這樣,所以我會為自己是個香港人而驕傲。越講越遠了……ANYWAY,我從來沒有試過一口氣把十個“基因”講完的,我今天講完了。[掌聲]

2009年5月28日

即興演講於上海新光影藝苑

(本文鳴謝潘琳、解秋婉同學的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