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子劫父(1 / 1)

《子劫父》

在鹹豐與同治年間,粵匪作亂,曾國藩在原籍整頓團練,招募鄉勇,稱之為湘軍。湘人王友雄應募從軍,家中有一妻一子。那時友雄剛過二十歲,兒子才周歲。他投身軍旅後,音訊斷絕,妻子含辛茹苦,靠給人縫補衣服賺取微薄收入,撫育兒子。兒子漸漸長大,因為家裏貧窮,沒有能力送孩子入學,王友雄的兒子就每天跟一群無賴鬼混,養成了不良習性,終於淪為盜賊。王友雄的兒子生性凶狠,有時在湘、沅間的江麵上駕船,遇見孤客,就殺死取財。母親雖然知道他的行徑,卻無法禁止。

王友雄在軍隊裏服役了很久,打仗立功無數。二十多年後,升為都司。然而他不識字,不能執筆寫家書,所以從來沒有與家人通信。某一年他將要到蘭州任職,自己想到離開家鄉三十年,妻子兒子的生死存亡不得而知,於是下定決心回家探視,準備帶著他們一起去上任,也可以共享天倫之樂。

他整理行裝,水陸兼程。回到湘地後,就雇了一條船回家。船夫共有四人,皆身手不錯,所以船行駛得很快。待到夜深時分,行船駛到了一片偏僻的地方,船夫持刀入艙,用刀架在王友雄的脖子上。王友雄跪下乞求饒命,船夫們僅答應讓他留個全屍。四人一起將他抬到河裏淹死。好在王友雄熟悉水性,身上尚有零錢,便悄悄遊到岸邊,買了一套新衣服換上,沿途訪問,終於回到家中。

進屋後,妻子已無法認出他來,王友雄向她說明了來龍去脈。妻子大喜過望,問他行李在哪裏,聽說被盜走後,相對嗟歎不已。鄰居們聽說友雄做官回來了,也過來親熱地寒暄。友雄問兒子到哪裏去了,妻子告訴他兒子又與無賴鬼混去了,一出去就是幾天不回來。接著絮絮叨叨地和王友雄述說離別後的家常事。

大家正在聊著,隻見有數人扛著箱子闖進屋來。王友雄嚇了一跳,仔細一看,發現抬進來的都是自己被盜劫的行李。又有一個中年男子也跟著走了進來,正是那條船上的其中一個船夫。妻子叫他的名字,讓他拜見父親.那男子驚愕不已,不知所措. 王友雄好言撫慰他,並沒有過多責怪他。父子相認,其樂融融。

過了幾天, 王友雄召集鄉裏的長輩們到祠堂裏來飲酒。酒喝到盡興之時,他突然將兒子鎖在祠堂裏頭,麵對眾父老們責備兒子的罪行後,王友雄拔出刀來想要殺掉這個匪類兒子。眾父老見此情景紛紛都來求情,說孩子年幼無知,以後會改好的。王友雄的兒子也跪下乞求父親饒命。王友雄說:“我殺的賊多的是,難道家中的賊就可以寬恕嗎?今天我要為社會除了一個禍害!”最後不顧所有人的勸阻,還是把他兒子殺了。

這個故事算是《清稗類鈔》中情節相對完整的一個故事。我整理完這個故事以後心中難免有一些想法。第一,王友雄終究是一個混人,他征戰多年,已經升為了都司的位置居然不知道托人給家裏捎一個口信。完全拋妻棄子,置家人於不顧。試想,如果這幾年能把部分薪水托人帶回家,妻子也不至於這麼苦,孩子也不至於由於沒錢受教育而走上邪路。

第二,浪子回頭金不換。王友雄的兒子是由於沒有受到正規教育而走上邪路。憑借其知錯能改的表現,這個孩子如果參軍入伍未見得不會被軍隊改造成好孩子。王友雄既然已經成為軍隊官員,讓自己孩子參軍入伍,將來說不定也能取得軍功。離家多年,回來後就殺子。自己的妻子恐怕心裏也不會舒服吧。

<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