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無知還胡攪蠻纏(一)
針對這個案子,鄧玉嬌的辯護律師同樣圍繞無限防衛權,對其展開積極辯護。
始終認定鄧玉嬌的行為屬於無限防衛,在法律允許的限度之內,不存在防衛過當的問題。
結果……
當地的法庭,對此案審理之後。
卻依舊做出了防衛過當的宣判。
依舊判處鄧玉嬌有罪,卻加上了各種減刑、從輕判處的情節,判定免予處罰。
這個案子。
在司法實踐中,有著重大的影響。
對隨後十幾年的社會風氣,也有著極為惡劣的影響。
導致許多人麵對不法侵害……
不敢還擊。
比如說別人打了張三一個耳光,可張三卻不敢還手。
因為打贏了,屬於打架鬥毆,雙方拘留,且需要賠償對方醫藥費。
打輸了,自己還要再挨一頓揍,對方也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這就是很明顯的不敢防衛。
麵對暴力犯罪的時候……
更多人選擇的都是忍氣吞聲,生怕一拳把對方打死了,還要反過來跪著求他別死。
鄧玉嬌的案子,就是明顯的判例。
明明可以判處正當行使無限防衛權,判決無罪,卻依舊判處了犯故意傷害罪、過失致人死亡罪,免予處罰。
“無限防衛權的立法指導思想,是為了保護他人人身權利,絕不能流於表麵。”
“因此我希望……”
最後。
張益達花了二十分鍾時間,陳述完了己方觀點。
退回了律師席。
而在旁聽席。
劉梅等婦女們則是滿臉懵逼,仿佛聽天書一般。
剛才張益達所說的辯護意見……
她們一個字都沒聽懂。
好像還扯到了另一個案子。
“這個律師是不是跑題了?說了那麼多,無限防衛權到底是個啥?”
“我不管無限防衛權是啥,我就知道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對,今天法院一定要判處黃蘭死刑!”
“律師果然沒一個好東西,估計是想要用這種胡攪蠻纏的方法把罪名給賴掉!”
“……”
劉梅等人交頭接耳,不斷交流。
越想越覺得張益達非常可惡。
聲音也越來越大。
引來了法警的再次警告。
而秦昊坐在旁聽席的一角,聽著她們的交流,無奈搖了搖頭。
其實。
張益達的辯護,十分精彩。
全程圍繞無限辯護權,還提出了十幾年前的經典判例,來作為佐證。
如果說當年“不是你撞的,為什麼要扶”,導致了不敢做好事。
那麼鄧玉嬌案……
直接導致了被害者忍氣吞聲,不敢暴力還擊。
雖然鄧玉嬌最後不用坐牢,但卻依舊判決了有罪,隻是免予坐牢。
當時的法庭……
無論如何,都不肯判決無限防衛權的正當行使。
導致了這十幾年來,風氣明顯的變化。
與此同時。
公訴席上。
一名公訴人聽完了張益達的辯護,也跟著站了出來:“對方律師所說,無限防衛權的構成要件都符合,我們有不認同之處。”
“我院之所以判定為防衛過當,隻因為將鬧婚者的行為,認定為不法侵害,而非無限防衛權中的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