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江崢(1 / 2)

我在他們家住了下來。我在二樓有一間自己的房間。第二天我買了油漆把它刷成了寶石蘭色。把窗簾換成了乳白色。把床單換成了大紅色,桌子和椅子被丟出了門。我在門上掛了個牌子,上麵寫著“請勿打擾”。然後我開始畫畫。

第三天我有了一張關於那個姓江的男人的畫。畫完時已經是淩晨了。我的對門就是他的房間。江氏夫婦有意這樣安排的。我看到他的房間空著。淩晨時分他不在他的床上也沒有蜷縮在角落裏。我想起了第一天見到他時自己說出來的話。他果然是夜行動物。他的夥伴都生活在月光下。我把那副一人高的畫搬進他的房間放在燈光可以直射的地方。然後我拿上我的皮包出門去。我要看看這裏的月亮是不是更悲哀。這裏的女孩是不是更甜蜜。這裏的男人是不是更瘋狂。

我找到一間酒吧,它叫做“TOY

TIME”。裏麵的牆壁上掛滿了新式老式各種各樣的槍支模型,和真的一模一樣。但它們摸上去有酒的滑膩和音樂的溫暖。真正的槍應該是冰冷而幹燥的。這裏的這些“玩具”都是酒做的。它們有靈魂卻沒有生命。

這裏讓我感到無能為力。我隻能賜予物體以靈魂,但卻沒辦法讓它們擁有生命。我不是上帝。我可以創造但我沒有能力讓它們活著。

這令我沮喪。這算什麼。如果一個有靈魂的東西沒辦法活著那麼它們隻能被束縛,隻能徒勞地散發它們的靈魂。它們什麼都得不到,沒有人會賞識它們。沒有人會注意到它們。它們在牆上哭泣。但誰也聽不到。

一個棕發男人在我身邊坐下。他替我叫了杯雞尾酒。他說漂亮女人都雞尾酒。我叫Jack。我是這裏的Boss。我以前沒有見過你。我說這裏應該有很多人你以前都沒見過。你的店裏不可能沒有新客人。因為我是外國人你才買酒給我嗎?Jack說因為你的皮膚顏色我很喜歡。因為你的蜷曲黑發我很喜歡。因為你的故做深刻的眼神我很喜歡。我把酒潑到他臉上說要麼你消失要麼我把煙灰缸砸到你頭上你看著辦吧。Jack說你知不知道你在招惹誰。我可以用一隻手掐斷你的脖子。Jack一把抓住我的頭砸向吧台。我一陣眩暈。血流了下來。直流進我嘴裏。我迷迷糊糊地說我喜歡自己的血它很幹淨。它沒有尼古丁也沒有□□。我喜歡自己的血。Jack把我抱在懷裏他在我耳邊說寶貝寶貝我也喜歡你的血我愛你。來,讓我們喝酒吧。我要用我的酒淹死你的血液。他脫下襯衣包在我頭上。我昏沉沉地跟他喝酒。喝到我們死在對方懷裏。後來有人告訴我Jack其實是同性戀。他從不找女人。我說但是我確實是女人。他為什麼找上我?他不要求和我□□,不要求親吻,甚至不碰我的手。他是個古怪的人。那人說他遇見你之前很正常很正常。我說別說傻話了同性戀都不正常。

那個跟我說了這些話的人叫做AD。他是個唱片製作人。他喜歡製作的東西他作不了。他製作出來的東西天天在被人傳唱可他聽了就想吐。

後來Jack開始帶我四處去喝酒。我們每次都喝到不省人世。AD開始帶我去聽各種音樂。聽到我們一齊伏在街邊吐胃液。後來有很多人開始認識我。我也開始覺得很多人看上去很有點眼熟。那些人把我叫做Jack的精神戀人或是AD的girlfriend。AD說他以前總是帶著喜歡的女人四處去聽音樂。結果總是他一個人在吐女人則在一邊謾罵或者逃跑。他說他終於找到一個會跟他一塊兒吐的女人了。他說你現在是我的女朋友可咱們什麼都沒幹。我說明天我會送你一份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