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6章 農業與農民文化 (10)(1 / 3)

如果說《白虎通》裏的規定隻是道德禮製的話,那麼到唐朝,就上升為法律規定了。唐律規定:妻妾擅自離去者,兩年徒刑。逃離後又改嫁他人,罪加二等。

總之,隻有七出三不出才是法定離婚。當然,還有一個恩斷義絕,法律可以據此強製男女離婚。按班昭的意思,男人娶女人,是對女人的恩典。照此推理,所謂的恩斷義絕,當是夫斷恩,婦絕義。這方麵的條款還不少,這裏列舉幾個:夫打丈母娘(估計潘金蓮沒娘了,否則她完全可以使個鬼點子讓武大打丈母娘兩下);夫打老丈人;夫殺妻家人;夫與丈母娘通奸等。這是針對男方來講。對於女方,好像嚴格了點:妻罵公婆(武大也沒了娘,否則金蓮同誌用這一手也不錯啊);妻罵婆家人;妻與夫家人通奸;妻欲害夫;妻與公公通奸——也就是紅樓夢裏焦大所罵的“扒灰”。

一夜夫妻百日恩,到此玩完!

中國傳統婚姻類型

婚姻類型,指的是男女雙方選擇配偶到嫁娶成婚等一係列過程中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其中包括了很多製度、地方習俗、倫理準則及審美取向。

中國曆史悠久,人口眾多,民間婚姻形式多種多樣,多到不好分類的地步。有人總結,到明清時期,中國民間的婚姻形式足有15種之多。盛義在自己的《中國婚俗文化》裏將其分門別類,列出七大類:血緣婚、氏族婚、掠奪型、財產型、補償型、信仰型和其他類。

隨著社會的發展,舊的婚姻類型在不斷地消失,新的婚姻類型也可以不斷地出現。近年來,王小波的妻子李銀河一直在呼籲給同性戀立法,準許同性戀結婚等問題,所以,不久的將來,中國可能出現一種新的婚姻形式:同性型。當然,它不是中國傳統婚姻類型,所以,不在我們的講解之列。

另外,血緣婚、掠奪婚、氏族婚等上古婚姻形式,因在上麵已經述及,這裏不再贅述。下麵給大家介紹的,是近古以來的典型的婚姻類型,而且可能和一般人的分類不同,也算是“一家之分”吧。

【一】政治和親婚

它一度是中國王朝安邦定國的一大外交政策。具體措施是,把皇家宗室女嫁給少數民族首領。它與歐洲封建社會流行的王室聯姻有點不同。盡管中國的和親婚與歐洲的王室聯姻都是一定意義上的政治、軍事聯盟,但我們大中國的心理感覺與眾不同:漢家皇帝一廂情願自作多情地認為,自己與周邊四夷的國王,包括匈奴的單於、烏孫的昆彌、突厥的可汗、吐蕃的讚普,在地位是不平等的,我們居上,人家居下,那麼漢家女兒遠嫁異邦首領,那叫下嫁。意思是說,我們公主嫁到你們夷狄那邊,不是門當戶對,更不是高攀,而是有辱身份,下了一個台階。之所以這樣說,一是我們在地理上的漢國中心論,也就是基於這種心理,我們才叫中國的。二是基於我們的文化中心論。由於文化上的優越感,導致我們的曆史越發展,我們看周邊兄弟越野蠻,也就是說,我們越文明,看周邊兄弟越不像人。宋時,二程等思想家們帶頭把周邊夷狄視作畜類。大清時期,西夷來犯,我們又一古腦地把來犯的西夷視作畜類。把皇家宗室女嫁與畜類,需要多大的勇氣啊,而這勇氣,來自於國家安全方麵的考慮。

漢朝首創和親外交,始作俑者是大流氓劉邦,以宗室長公主嫁匈奴單於。其後是武帝劉徹,先後把細君公主與解憂公主嫁給烏孫王。再其後是漢元帝,搞了個“昭君出塞”。昭君這一出,從名義上來講,相當於元帝把自己的女人出讓給少數民族兄弟,不像宗室女之外嫁,好歹是要替自己娘家說好話的,而昭君就不一樣了,在後夫麵前替前夫說好話。不知是昭君這個角色不好當,還是昭君漂亮得蓋過所有外嫁公主了,或者是因了昭君的民間身份,總之,昭君最得文史家青睞,還得民間輿論同情。相形之下,細君與解憂公主就有點默默無聞。

到了唐朝,用於和親的公主之多,多到掰完兩手手指,再派上兩腳腳趾還不夠用的地步。而且“和親”用作兩國間王室通婚的專詞,也自唐代始。唐人陳陶《隴西行》:“自從貴主和親後,一半胡風似漢家。”

中國的政治和親婚與歐洲的王室聯姻都是一定意義上的政治、軍事聯盟,但漢家皇帝一相情願地認為,自己與周邊四夷的國王,在地位上是不平等的。唐朝最著名的兩次和親,乃是641年,文成公主嫁吐蕃讚普鬆讚幹布。709年,雍王李守禮女金城公主嫁吐蕃讚普遲德鬆讚。當然,嚴格說來,宗室女並不是真正的公主,隻是要用於外交了,才把她們破格提拔為公主的。這種提拔,既是對外嫁女的安慰,也是對外方女婿的糊弄吧。而外方女婿也不含糊,平時不騷擾老丈人家,關鍵時刻還能替老丈人出氣。貞觀二十二年,唐太宗派長史王玄策出使吐蕃,一方麵和洽兩國關係,另一方麵也是去看望遠嫁的文成公主。王玄策率出使隊伍帶著大批絹帛文物上路,途經天竺國時,不幸遭到天竺人的搶掠,除了王玄策帶著少量人馬逃出外,大部分人馬及物品全都被搶去。王玄策狼狽地抵達吐蕃,拜見了鬆讚幹布並說明了遭劫的情況,鬆讚幹布二話不說,派遣大軍討伐天竺,搗毀了他們的都城,俘虜了天竺王子,還繳獲了大批牲畜,救回了唐朝使節隨從人員,算是替大唐老丈人出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