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拉底死得也很可愛,公元前399年,七十高齡的老哲學家,被控犯有“不敬國神”、“別立新神”和“敗壞青年”的罪行而送交審判。在法庭上,蘇格拉底以一貫的從容為自己辯護,重申自己的哲學觀點。其後,參加審判的501位法官投票表決,以281票表決蘇格拉底有罪。根據雅典法律,在判決有罪之後,原告和被告雙方各提出一種刑罰,再由法官表決用哪一種。原告提出死刑,按照當時的情況,如果蘇格拉底表示誠心認錯並提出一種較輕的刑罰,比如放逐,那本來是很容易被法官們采納通過的。但是蘇格拉底拒不認罪,隻是在朋友們的請求與擔保下,才提出以三十個錢幣的罰款作為刑罰,並表示他願意為真理獻身,結果,第二次表決以360票通過了死刑判決。在死囚牢裏,蘇格拉底在朋友們的眼皮底下,從容飲鴆而死。蘇格拉底是一個稱職的牛虻,終於獲得了好多人的討厭,正如他自己所說“就像一個人正在打盹,被人叫醒了一樣,寧願聽安托尼的話,把這隻牛虻踩死”。這隻牛虻從容地背負著自己的反動哲學,走向了死亡,更走向了永恒!
再次是顛覆性,所謂的顛覆性,拿龍應台的精神來概括:我要留在主流中做最大的“顛覆”,做最紅的蘋果核心裏的一條“蛀蟲‘。龍應台的這種顛覆,既批評體製,又不想置身於體製之外。這是一種體製內顛覆吧。
還有一種是體製外顛覆,典型代表是老莊。如果說在中國曆史上儒家是執政黨的話,那麼道家就是在野派,而且是永遠的在野派。相對於儒家的一本正經和嚴肅來講,道家就像絕頂聰明又淘氣的孩子。儒家仁啊愛啊囉嗦不清,老莊卻在一旁不時地搗上一句——老子雲: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知有慈孝。國家昏亂有忠臣。莊子雲:“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候,諸候之門而仁義存焉!”總之,有點哪壺不開提哪壺的搗亂勁兒!
但是道家的這種體製外顛覆是有限度的。第一,他永遠是站在路邊說話,甚至是鑽到深山老林裏說話的。第二,他的顛覆是一種清高,一種自保,甚至是一種逃避。到了魏晉時代,以嵇康為代表的士人還在作顛覆,但是永遠沒有超出老莊的高度。比如嵇康在《與山巨源絕交書》中自言:
不堪者七,甚不可者二。臥喜晚起,而當關呼之不置,一不堪也。抱琴行吟,弋鉤草野,而吏卒守之,不得妄動,二不堪也。危坐一時,痹不得搖,性複多虱,把搔無已,而當裹以章服,揖拜上官,三不堪也。素不便書,又不喜作書,而人間多事,堆案盈幾,不相酬答,則犯教傷義,欲自勉強,則不能久,四不堪也。不喜吊喪,而人道以此為重,己未見恕者所怨,至欲見中傷者;雖瞿然自責,然性不可化,欲降心順俗,則詭故不情,亦終不能獲無咎無譽,如此五不堪也。不喜俗人,而當與之共事,或賓客盈坐,鳴聲聒耳,囂塵臭處,千變百伎,在人目前,六不堪也。心不耐煩,而官事鞅掌,機務纏其心,世故繁其慮,七不堪也。又每非湯、武而薄周、孔,在人間不止此事,會顯世教所不容,此其甚不可一也。剛腸疾惡,輕肆直言,遇事便發,此甚不可二也。以促中小心之性,統此九患,不有外難,當有內病,寧可久處人間邪?
總而言之,我毛病大了,不是人間人!與其說是顛覆,還不如說是不合作,頂多是消解,是一種泥漿戰術——為了把別人拉進泥坑裏,自己先跳進泥坑,拉不下來,也要往正統身上蹭點泥漿的,與王朔的“千萬別把我當人”有異曲同工之妙,中國文人痞子化,開山鼻祖並不是小王朔,倒應了孔子那句話:其由來漸矣!
也許,正是由於中國知識界內部與外部的顛覆始終沒有超出老莊的高度,所以中國知識界最後才會走進“萬馬齊喑”的死胡同裏。幸運的是,五四運動之時,中國的知識分子再次揚眉吐氣,曆史還算夠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