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忠介有五歲女,方啖餌,忠介問:餌從誰與?女答曰:僮某。忠介怒曰:女子豈容漫受僮餌?非吾女也,能即餓死,方稱吾女。女即涕泣不飲啖。家人百計進食,卒拒之,七日而死。
據說,清人周亮工在《書影》裏也提及此事。
我想海瑞怒女估計是兩個原因:一則是,女人豈能接受外人之食?二則是,我堂堂清官的女兒,豈能吃“賄賂”?也許會有人說,這是別人在後頭說海瑞的壞話。當然也可說是好話。因為不同的人,能從這故事裏看出不同的意味來。有人能看到大義滅親,就有人能看到法治的缺失。但不管怎麼說,這種對待幼女的二杆子作派我是相信的。
從這些二杆子作派裏,我們可以品出《老殘遊記》所謂清官可恨的意味來。我想,清官至少脾氣是很大的。往貶裏說,那叫剛愎自用唯我獨清;往褒裏說,那叫愛憎分明不留情麵。為什麼?自己不貪可能給他提供足夠強的底氣,而這種底氣,導致別人不敢幹的事他敢幹:抬著棺材罵皇帝!把親人不當人!就拿《老殘遊記》來說,雖然是小說家言,但裏麵兩個“二杆子”清官卻值得讓人深思。一個是曹州知府玉賢,政聲似乎非常好,曾經有人路過曹州府某鄉,看見路上有個藍包袱無人拾取,問鄉民何因。鄉民笑著搖頭答:“俺還要一家子性命嗎?”為什麼鄉民們不敢拾遺呢?因為玉賢上任以來,在自己的衙門前弄了十二個“站籠”,讓犯罪嫌疑人在裏麵“輪蹲”,一般人的抵抗力,也就是三天。三天之後,就給“站”死了。不到一年,十二個籠子竟然報銷了二千餘人。這麼一種“二杆子”作風,百姓當然路不拾遺夜不閉戶了。
於是在上司宮保大人眼裏,這個玉賢就是個“辦盜能手”了,並且因此要保舉他。另一個是巡撫派往齊河縣辦案的差官剛弼,巡撫宮保大人認為他是個“清廉得格登登”的“清官”,可是正由於他認為自己是個從不接賄錢的所謂的清官,所以辦起案子來主觀臆斷、獨斷專行、草菅人命、剛愎自用。更可氣的是,無辜嫌犯之家屬為了親人免於酷刑和解脫案子而賄賂他,這清官馬上據此斷定,嫌犯是真正的罪犯了,否則為什麼行賄呢。至於海瑞,他所判的案子,站在純法理的角度看,也隻是一部分事實清楚,相當多的案子,則是論據不足的,而且更多的時候,他是從道德及儒家倫理為基點在進行判案。比如他對審疑案的原則竟是“凡訟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一句話,哪怕海瑞再枉斷官司,就憑他的這些原則,就足可以在民間贏得個好名聲了,民間百姓對於清官的擴大器宣傳效應會遮蓋住一切問題的。
【六】清官可以休矣
在呼喚民主與法製的今天,應該向清官作一下告別了。事實上,對於清官,大家已經不耐煩了。
其一:中青報編輯李方在其著作《笨拙的自由》中有一篇文章,題目就是“青天大老爺都是胡扯蛋”。
他認為,所謂青天大老爺,主要使命是辨忠奸,而為民作主隻是副業。但是老百姓有點自作多情,偶爾逮個貪官,就跟著拍巴掌,而貪官懺悔時,好像很少說過對不起老百姓的。而且,青天大老爺終究是他們那撥兒的,盼著他們那撥兒的人出來拯救你於水火,豈不是跟做夢一樣。這就像什麼呢?就像他們那撥兒打起來了,打到你的村子裏來,終於打死一位,然後告訴你說:看,俺為你除了一害。
李方這文章寫得有點調皮,不過,清官的本質還是給抖摟出來了,那就是:清官與我們老百姓不是一撥兒人,他們是那邊的,哄我們玩呢!
其二,1979年10月,中國社會科學院國慶30周年學術討論會上,中國現代史專家李新作出了如此概括:清官乃不祥之物。這概括很精彩,我深表讚同。清官,是茫茫黑夜裏的昨夜星辰,他們不是明天的太陽,絕不代表未來!清官的伴生物,是皇帝,是草民,是大量的貪官。
呼喚清官,就是呼喚黑夜。告別清官,告別昨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