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縣郊一村某甲,“文革”時,在縣“文攻武衛”當大隊長,其婦獨自在家生活。甲家是新辟的宅子,遠遠獨立於村莊之外。甲的堂弟乙,乘虛而入,常來家中嬉戲,久之,與婦勾搭成奸。隻要甲不在家,便來和其幽會。一日,甲從縣城歸。時處炎夏,室內熱悶,晚上就在門前打地鋪睡。甲睡後,婦恐乙突至,為甲所察,假寐而候。夜深,不知情的乙果至。婦遙見,起身遠迎說:“他回來了。”欲望難耐的乙顧不得這,一把把婦擁在懷裏狂吻。吻一陣,婦問:“你是想長期抱我,還是就這一次?”乙說:“當然長期。”婦說:“要想長期就去把他殺了。”乙不假思索,鬆下婦就奔到酣睡的甲前,雙手狠掐他的脖子。甲醒同乙搏鬥。甲身強力壯,乙優勢漸減。兩人翻滾著又拚殺一會兒,已處下風的乙對婦說:“我都快叫他搞死了,你還不來幫我!”婦聞言近前,瞅準機會,一把抓住甲的生殖器,往後就拽。甲疼絕,力氣銳失,很快被乙製服掐死。乙防屍被識,用菜刀砍掉其頭,又剖開其腹,把頭往腹中裝。腹小難容,強行按入後,以鐵絲穿縫切口。婦屋後有條大溝,溝中水深草豐。乙拖屍入溝,撈水草厚蓋。二人都堅以為不會被發現。
過三四日,縣文攻武衛派人來找甲回縣城議事。婦說:“來是來了,來了又走了。”文攻武衛又派人在縣城找,找了幾天未找見,又來問婦,婦還是如是說。駐軍代表認為可能是出了問題,決定立案偵查。偵查工作先在縣城展開,無果後,移師甲的家鄉進行。辦案人員在察看婦住宅周圍的環境時,發現溝裏的草有處異常,細視,似有人體隱匿其中,立安排人打撈。一鄰人去把這情況告訴婦。婦色立灰變,遲疑片時,出門去看。離打撈處還好遠,屍體尚未完全出水,就邊往前走,邊哭著說:“我的夫啊,你死得好慘……”這立即引起辦案人員的注意:“沒見屍體,她怎麼知道是她丈夫?”屍體一撈上來,身份一確定,辦案人員就把婦帶回縣城詢問。婦很快交代了與乙合謀殺害丈夫的事實和經過。消息傳開,萬眾唾罵。過半載,婦和乙皆被判處死刑。刑前,婦要求把她在娘婆兩家的新衣服都給她拿來。要求被滿足後,她把衣服一層層都套到身上。上衣一共是穿了六件,麵料和款式,都是當時時興的。然令她沒想到的是,行刑過後,全被掠扒精光。婦屍停數時無人來收,被就地裸埋。
鼬笑
民國三十五年時,宿縣孫賈莊某男,一日剛燒好一鍋魚,尚未及吃,因故出門。約一小時返,見鍋裏魚沒了,鍋也像刷過一樣的幹淨,大憤,疑是鄰人竊食,高聲責罵。住其家的一對黃鼠狼,時在藏身處,竟得意得像人一樣大笑。某頓悟是其作祟,即下決心幹掉它們。他和東鄰家,隻隔一道用高粱秸插的籬笆牆。黃鼠狼往返兩家間,總是固定從籬笆的一個地方。至晚,他把捕獸夾隱置於此,很快即捕得一隻。把夾子在火上烤烤,去其氣味,再下上,不一會兒,又獲一隻。兩黃鼠狼皆體大如狸貓。售其皮,得銀元十五塊。按當時市價,可置地逾畝。
鼬陣
一九九五年一天傍晚,宿縣劉樓二男,趕集返家經拖尾河梁橋時,見橋周邊頻有黃鼠狼出沒,遂謀晚上來打。晚九點,二人又帶一人,三人各攜獵槍騎摩托車至。用礦燈一照,橋上黃鼠狼密集林立,數約幾千隻。立者姿態如一,皆後腿直立,前肢曲舉放胸前,麵朝著他們來的方向,類若軍陣。三人大異,不敢開槍,疑畏而返。
楊大姐
淮北某學校楊老師,攝影愛好者。一九九八年春節回太原一地老家探親時,把全家人召集起來合影。因為人數多,分成兩排。前排的人坐,後排的人站。他七十多歲的姐姐是所有人中年齡最大的,就坐在前排的正中間。
他回到淮北就洗照片。照片出來後,見所有參照的人都在,唯獨不見他姐姐。他姐姐的位置是空的,隻照出她當時坐的小板凳。他認為不吉,把這張照片撕了。
過幾天傳來訃音,他姐姐歿。
尋墳
宿縣灰古張某,其大伯母去世時,大伯父已歿四十多年。由於年數久遠又曆經幾次平墳,他作為家族中最年長的,也隻能知道其墳的大致方位。無奈之下,就叫十幾個青壯漢子邊挖邊找。可挖了大半天,挖了個很大的坑,也沒見著大伯父的棺。找不著大伯父的棺,大伯父、大伯母就合葬不了,大伯母的喪事就無法辦。他心急如焚又一籌莫展。其弟某,知附近一村有個被稱為“四眼”的五六歲女孩,能看清地下的情況,然又怕身為國家幹部的哥哥說他迷信,就背著他,於當晚找到女孩的父親,好言懇請他能讓女兒去給看看。第二天上午,那父親帶女兒來了。除掘墓人外,還有看熱鬧的大人孩子數十人。女孩因怕,父親抱著她,還給她在頭上蒙件褂子。到了挖坑的地方,女孩隻從衣縫中往外瞥一眼,就指著坑旁不遠的一個地方說:“那裏有個人,個子不高,方臉,一臉麻子。”張某一聽,與大伯父的體貌特征悉數相符,就叫人在那裏挖。挖沒多久,就見到了大伯父的棺。張某之女張雪,言之甚詳。
長辮女
五河西堌村某男,一日天還沒亮因故早起。時下著小雨。他走到村中路邊一根電線杆旁,見一女辮長及臀,背對著路,靠電線杆蹲著,覺得奇怪,就止步說:“你一個人在這兒幹啥?”女子不理,他上前拍拍她的肩又問。冷不防地,那女子突然轉過臉來麵對他。他一看,女無下巴,駭極,大號返奔。至家,忽而鑽到床下,忽而躲進大衣櫃,既怕見光,又怕見人,狀類狂犬病人。不幾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