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跨國公司FDI技術外溢的正麵效應
這是目前的主流觀點。很多學者認為跨國公司往往是先進技術的擁有者和研發者,因此也就往往是技術外溢中的溢出方,在技術外溢過程中對東道國產生正麵作用。例如,Caves(1974)認為跨國公司的投資和生產活動會在東道國產生正麵的競爭效應(pro·competitiveeffects)、外部性和技術外溢,因此,跨國公司進入東道國對其內資企業具有較大的促進作用。Pavitt(1977、1991)的數據顯示,在1981—1986年,世界上最大的686家跨國公司擁有美國全部專利的49%,擁有全部世界所有公司專利的60%,而同時跨國公司不僅是FDI中的主體,而且還是當前國際貿易的主導者,因為跨國公司之間的貿易占了國際貿易的絕大部分,因此,跨國公司在技術溢出中的地位也就不言而喻了。更多的學者(例如,Borensztein、Findlay、Das、Blomstrom等等)在研究中是將該觀點作為其研究的前提條件,采用大量的實證數據,借助於一定的計量模型,進行論證的。
③折衷的觀點
這是近些年來的一個趨勢,也就是說,很多學者並不絕對地認為跨國公司的進入一定會導致東道國技術水平的提升,他們並不否認跨國公司的進入會對東道國當地企業的技術提升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同時這種作用的有無、大小並不是隨著FDI流入自然而然形成的,而是取決於一定的條件,即跨國公司的技術外溢受諸多條件的製約。這一點在發展中國家尤為突出,例如,Xu(2000)就認為跨國公司在發達國家存在明顯的溢出效應,而在發展中國家的溢出效應並不明顯。Cantwell(1987、1989)、Kokko(1992)都認為跨國公司的進入對東道國可能產生技術和生產率方麵的良性循環(virtuouscycle),也可能產生惡性循環(viciouscycle),最終的結果取決於東道國的技術基礎、人力資源水平、產業結構和生產率等狀況。同時,他們還強調了技術外溢是內資企業、跨國公司和東道國政府政策之間的相互作用的結果。Cantwell認為,如果東道國本身的技術水平比較落後,人力資源的素質比較低,跨國公司就傾向於將一些低技術含量的產品的生產和銷售轉移到該東道國;相反,如果東道國本身的技術水平相對較高,則跨國公司往往傾向於轉移一些技術含量較高的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以利用當地的技術及其人力資本,這種跨國公司FDI往往屬於技術吸收型投資(Technology·sourcingFDI)。Kokko(1992)認為政府的幹預與技術外溢之間是一種負相關關係,政府限製越多,跨國公司FDI對內資企業的技術外溢效應就越小。
由於跨國公司分支機構與東道國企業間戰略的相互作用,MagnusBlomstrom和Jian·YeWang(1989)建立了一個將國際間通過FDI技術轉移視為一種內生均衡現象的模型。該模型明確認識到了兩類成本,一是跨國公司將技術轉移到其分支機構的成本,二是內資企業學習的成本,並在博弈理論框架下考慮技術轉移問題。該模型指出在跨國公司技術轉移比率增長的情況下,東道國企業學習效應的重要性。Dunning(1993)逐漸改變他的一些觀點認為:“也許跨國公司的活動帶來的最廣泛的可知的外溢效應就是它對作為某一產業(或戰略集團)的競爭位勢以及單個企業績效的衝擊。”這就意味著跨國公司的進入帶來了更為激烈的競爭,東道國企業要麼選擇投入更多的物質和人力資本來提高生產率,要麼退出該產業。AriKokko(1994)、MagnusBlomstrom(1998)等都認為跨國公司的技術溢出受到發展中東道國自身技術吸納能力的製約,跨國公司技術溢出的強弱因東道國企業的規模、技術、管理水平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國內吸納能力不足,就不能形成關聯效應,或者即便建立生產關聯也非常鬆散。如果跨國公司與東道國經濟之間的關聯鬆散,跨國公司的經濟活動更多的是與母公司或是海外的其他分支機構,那麼其在東道國的生產和經營就將會局限在一定的範圍,從而形成所謂的“飛地”,即其中間產品來源於國外,產品在國際市場上銷售,該分支機構隻是充當了一個組裝中心的功能,那麼就很難對當地經濟產生技術溢出。
MagnusBlomstrom和AriKokko(2001)認為很多以往研究所假定的FDI的技術外溢並不是自動的,這取決於東道國的特征和政策,他們著重探討了東道國政策對FDI的影響,認為:第一,支持當地技術能力和勞動力技能的政策,可能會促進跨國公司的技術外溢,這不僅是因為當地企業吸收外國技術的能力增加了,而且更多的當地熟練勞動力減少了跨國公司內部技術轉移的成本,這就可能會鼓勵跨國公司分支機構從母公司進口更多的技術。第二,政策使得跨國公司分支機構在一個競爭的環境中運行。受貿易或進入壁壘保護的外國跨國公司,使用過時的技術也可以獲取豐厚的利潤,但在這種情況下,並不對當地企業產生有價值的技術和知識的擴散。跨國公司麵對國內和國際的競爭必須不斷調整他們的運營和技術,以改變他們的市場條件,這就為當地企業的技術外溢創造了更大的可能性。他們在2003年對此問題做了進一步研究,認為跨國公司的技術外溢並不是一個自動的後果(automaticconsequence),外溢的潛力得以實現的條件是,東道國當地企業有吸引跨國公司分支機構技術、技能的能力和動機(theabilityandmotivation)。
(3)借助於一定計量經濟學工具的實證分析
①跨國公司FDI的生產率外溢研究
MagnusBlomstrom(1986)對墨西哥的研究結果表明,一是跨國公司分支機構在某一產業的存在與東道國產業的結構效率正相關,二是FDI與產業結構變化有關隻發生在產業的“先進”部門。技術外溢效率最重要的來源是由分支機構帶來的競爭壓力。AriKokko(1994)對1970年墨西哥的215個工業部門進行了實證分析顯示,在跨國公司分支機構的比例低於50%以及跨國公司分支機構與當地企業間的技術差距比較大的情況下,這兩種企業之間的相互作用對於東道國提高勞動生產率有明顯的影響。也就是說,FDI的外溢與技術差距(跨國公司分支機構與東道國當地企業之間)具有反向相關性,當當地企業的技術能力較強,與外資企業的技術差距小較時,外溢的效率較高。同樣,在Imbriani和Reganati(1997)對意大利FDI的技術外溢分析中也得到了相類似的結論。AriKokko、RubenTansini、MarioC.Zejan(1996)選取了代表資本密集度、利用能力、無形所有權技術的使用等6個變量,運用回歸分析法,檢驗了1988年烏拉圭製造業159個企業中FDI的產業內技術外溢問題,以判斷當地企業與跨國公司分支機構之間的技術差距是否對當地企業的生產率與跨國公司分支機構的存在之間的關係有影響。他們發現,隻有在與跨國公司分支機構有適度技術差距的當地企業的二次抽樣中才有正的、統計上顯著的外溢效應。他們對此做出的解釋是,企業層麵吸收外溢的能力存在著差異。
VinishKathuria(1996)用更為具體的(未公布的)來自於印度製造業企業層麵的數據,采用了Schmidt和Sickles(1984)的方法,檢驗了在同一部門中內資企業的生產率。結果顯示,有外資企業的部門,其生產率的溢出比較小。然而,正麵的外溢效應隻存在於低技術部門,在那些部門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技術差距並不大。FredrikSjholm(1999)利用赫芬德爾指數(HerfindahlIndex)對印尼FDI的實證結果表明,在競爭較充分的產業內,生產率外溢的效果較為明顯。WolfgangKeller、StephenR.Yeaple(2003)運用動態產業均衡分析框架,檢驗了1987—1996年通過進口和FDI給美國製造業企業帶來的國際技術外溢,他們的研究表明,FDI為國內企業帶來了重要的生產率收益。FDI外溢的規模在經濟上是重要的,約占1987—1996年美國企業生產率增長的14%。另外,實證結果還顯示了與進口相關的外溢,但與FDI的外溢相比是相對較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