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五章(2 / 3)

對高額利潤的追逐同時也導致開發行為總是把自身利益放在首位,不惜犧牲其他個體甚至特定群體的利益;而政府和有關部門為了推進城市建設,也往往會利用製度框架內的一些空白或模糊之處為開發活動提供方便,客觀上容忍甚至助長了某些不公平現象的發生。上海在舊區更新過程中的拆遷安置便一度因此而備受詬病。應該說,開發商為了謀取利益而采用違法手段占用城市資源、損害民眾利益的現象已經隨著社會法製建設和相關機製的健全而大為減少;但為了改善舊城居住條件和城市麵貌,由政府支持的梯度遷移卻仍舊是住房開發過程中居住空間隔離和居民階層分異的一大隱患。

案例:黃浦區科技京城開發的居民梯度搬遷

科技京城—平江小區—桃浦地區的梯度搬遷

1992年末,新黃浦集團決定在黃浦區北京路與福建中路附近開發上海科技京城。項目占地2.38hm2,總建築麵積20.6萬m2,建成後成為上海最早的5A智能化商品寫字樓之一。在政府有關部門的直接幹預下,1994年,新黃浦集團與普陀區的“合作改造平江地區危舊房”項目簽約,開發“平江小區”作為以科技京城為主的中心城區舊改動遷安置基地。平江小區位於普陀區交通路與中山北路交彙處,屬城市四類用地,這塊用地上舊房裏的居民則被遷往更遠的桃浦(城市邊緣的五類用地)地區。聯動拆、動遷的出發點是社會的穩定和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被拆遷居民的遷入地不比原先用地等級下降太大。該案例中,“平江小區”作為中心城區人口疏散的一處”跳板”,見證了圈層式分異的過程。

住房開發行為的高利潤是與高風險結伴而行的,而風險既存在於開發行為自身,也存在於更廣泛的城市和社會環境。開發行為自身承擔的諸多風險之中,最突出的是建築安全風險。2009年6月27日,上海閔行區蓮花河畔景苑新建住宅樓在基本竣工時突然整體傾覆,導致一名工人死亡。有關的賠償、退房、對其他未倒覆但同期開發的住房質量的質疑、相關責任單位的資質信譽和應負責任問題,引發了一連串關於住房開發的焦點討論,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此類事故盡管並不常見,然而一旦發生,危害極大。

上海閔行區蓮花河畔景苑整體傾覆的住宅樓房

從更廣泛的城市和社會環境角度看,隨著住房市場的日益成熟,住房開發行為逐漸趨於理性。然而大規模住房開發依然可能帶來巨大的帶動和關聯效應,在建設和運行過程中對城市生態環境、經濟活動和文化活動產生危害:①環境風險,開發過程潛在的對原生態環境的破壞。②經濟風險,住房從規劃、開發到消費比一般商品的周期要長得多,較難與市場的波動同步。由此產生的經濟風險包括市場供求關係風險、地價風險、投融資風險等。③社會風險,包括政策、技術和管理風險,也涉及更新改造或重構居住形態時給城市帶來的社會網絡斷裂、社會矛盾激化的風險。對此,有學者認為應該將風險管理(RiskManagement)引入城市開發,對開發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識別、衡量、分析,采用適當的手段進行必要的防範(夏南凱、宋海瑜,2007),而政府作為公眾利益的代表對住房開發過程進行適當幹預無疑也相當必要。

2)住房的消費

住房消費是居民通過獲取住房而滿足自身需要的過程,是住房再生產過程的末端環節,與住房的生產、流通和分配有著不可分割的內在聯係,並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響著社會整體消費水平和居民家庭的消費結構。

匈牙利著名經濟學家科爾奈(JanosKornai,1977)認為,個人消費品的分配通常有三種形式,即拍賣、行政配給和排隊。第一種方式:拍賣。所有可能的買主同時到場,給出最高價的人即可得到商品。拍賣必須以市場機製為前提。第二種方式:行政配給。通過行政手段進行實物分配,其條件與前一種方式恰好相反,是在排除市場影響的前提下進行的分配。第三種方式:排隊。以消費者到達供應點的次序先後作為標準進行消費品的分配。

在計劃經濟的福利住房體製下,住房的投資、建設及分配均不受市場機製的影響,住房的分配實質上實行的是實物配給製。由於住房總量短缺,需求大於供給,排隊成為實物配給方式的主要輔助手段。行政配給方式所依據的標準往往不是單一標準,國家和地方之間、地方與各個部門之間,以及各個單位之間均不盡相同。但總體上取決於以下幾個因素:工齡、年齡、文憑、職稱、社會表現、家庭人口、困難程度等。個人消費者若需要配給住房,首先要提出申請,按照標準進行計分,根據分數排隊等候。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經濟體製改革的不斷深入,住房分配體製已由國家計劃分配轉入以市場銷售為主的商品市場軌道上來,價格、工資、利息、稅率等經濟因素成為住房消費的主要約束。在消費者收入水平一定的條件下,價格的變動對消費者的住房滿足水平產生的影響。一隻無形的手控製著住房的供求關係,這就是——價值規律。消費者正是通過市場完成價值與使用價值的交換,實現住房的市場化分配的。

房租與住房分配的滿意程度,住房價格變動對消費者住房消費

滿足水平的影響20世紀末,通過市場途徑解決居住問題已成為住房供應的主要形式,居民的住房消費模式也隨之發生了顯著的變化:①梯度消費模式。這一模式適用於中低收入階層,他們通過置換方式,或公積金貸款、銀行抵押及個人存款等綜合手段解決住房問題。消費者根據實際情況購置一定麵積的存量房或外圍地區價格較低的商品房,等具備經濟實力後再作進一步改善。②適度消費模式。適用於中高檔收入階層,這一階層的居民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但同時比較注重總價的控製。隻要交通方便,願意購買外圍地區環境好、配套到位、空間寬裕的住房,以距離換取麵積。③投資消費模式。這一模式首先適用於高收入階層,以大比例的抵押貸款方式購買高房價住房,借此騰出自有資金,從事收益率高於銀行利率的投資活動。其次適用於利用貸款購置新居以改善現有居住條件的人群,這部分居民承擔較高的資金風險,要麼利用原有住房進行出租經營用於還貸,要麼擁有充足、穩定的收入。多元的消費模式促進了市場的發展,近年來上海住房消費市場總體上表現為:需求總量巨大,商品房在總量增加的前提下逐漸形成內部級別差異;理性的住房消費市場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