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3 / 3)

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社會經濟條件和居民生活條件的提高,陽台逐步回歸家庭“空中庭院”的功能。新建商品住宅通常設一南一北兩個陽台。南向布置的多為生活陽台,與客廳、臥室連通,主要功能是休閑、觀景,采用較大的進深和寬度;北向布置的多為服務陽台,主要承擔廚房等家務活動的部分延伸功能。陽台欄杆的裝飾性日益提高,鏤花金屬杆件和透明玻璃陽台日益增多,這一方麵增加了陽台作為立麵要素的裝飾功能,另一方麵也反過來要求居民在使用陽台的時候更加注重社會形象。人們在陽台上擺放休閑桌椅、健身器材和盆栽綠化,無論在使用方式上還是形象上都與早年建成的公房陽台顯現出了較大的差異。“八五”以來的上海住宅設計標準一覽——陽台

“八五”期間城鎮

職工建築設計標準

(DBJ082090)每套住宅應設陽台或平台,內陽台和挑陽台的淨麵積不應大於4.0m2

住宅底層應設小院,進深不超過4.0m住宅建築設計標準

(DBJ082094)每套住宅應設陽台(平台)或小院

主要陽台的淨深不宜小於1.3m;住宅底層的小院進深不宜大於4.0m。中高層住宅陽台應封閉;沿街多層陽台宜封閉住宅建築設計標準

(局部修訂)

(DBJ082098)每套住宅應設陽台(平台),主要陽台的淨深不宜小於1.3m

住宅底層宜設小院。沿街多層陽台宜封閉住宅設計標準

(DGJ08202001)主要陽台的淨深不應小於1.3m,陽光室的淨深不宜小於1.5m

低層、多層住宅的陽台欄杆或欄板的淨高不應低於1.05m,中高層、高層住宅的陽台欄杆或欄板的淨高不應低於1.1m

陽台欄杆設計應防止兒童攀登。垂直杆件間淨距不應大於0.11m;放置花盆處必須采取防墜落措施住宅設計標準

(DGJ08202007)主要陽台的淨深不應小於1.3m,陽光室的淨深不宜小於1.5m

低層、多層住宅的陽台欄杆或欄板淨高不應低於1.05m,中高層、高層住宅的陽台欄杆或欄板淨高不應低於1.1m

陽台欄板、欄杆設計應防止兒童攀登。垂直杆件間淨距不應大於0.11m;放置花盆處必須采取防墜落措施。采用玻璃欄板時須符合《建築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的要求臥室、起居室、廚房、衛生間、儲藏室和陽台,各個功能空間在住宅中的位置與其重要性相關。20世紀80年代以前建造的集合住宅,臥室是住宅戶型設計的主要內容,務須占據主要朝向。單元式的集合住宅平麵中,北向的空間一般安排樓梯間、廚房、衛生間及次要居室。曆史上出現過的內廊式、外廊式住宅單元和高層多戶住宅單元中,次要功能空間更是往往被安排在通風、采光較差的位置,出現了沒有窗的“黑房間”。隨著社會經濟的進步,住宅的功能不斷得到完善,對衛生、舒適的要求逐步提高,次要房間的采光、通風條件也得到了改善。

梯間式集合住宅中各功能空間的位置

包括寢、食、育兒、學習、團聚、會客、娛樂等居住活動的主次地位變化,直接影響著住宅空間的形態。新中國成立以來,城市住宅經曆了一個從生存型文明型舒適型逐步發展的過程,住宅麵積逐步增大,功能空間日益分化,形式日漸多樣。

住宅單體功能空間的發展。

功能組織住宅特征1949—1957年每戶1室或套間式的2室。

臥室兼作用餐和起居。

多戶公用廚房、衛生間合住型1958—1965年每戶1~2室,以穿套式為主。

臥室兼作用餐和起居。

合用或獨用廚房、衛生間合住—獨戶型續。

功能組織住宅特征1966—1978年每戶1~2室,以穿套式為主。

臥室兼作用餐和起居。

獨用廚房、衛生間,部分功能結合過道設置獨門獨戶小住宅1979—1998年每戶1~3室,戶內通道擴大為過廳,並進一步發展為客廳。

用餐和起居功能轉移到廳。

獨用廚房。

衛生間設便器、臉盆、浴位及洗衣機位置公私分離型1999—2009年廳成為住宅的核心功能空間。

餐廳介於廳與廚房之間。

獨用廚房。

獨用衛生間,排泄、盥洗、洗滌、化妝等功能逐漸分離。

個性化及適應性住宅出現功能細化型針對城市、住宅區和住宅空間形態的分析有一個共同的特性,即在各個層麵或整體研究的範疇內,各功能空間或其內部的組成部分都相互聯結並擠壓,形成係統形態的共生與競爭關係。城市、居民在不同的發展階段需要相對合理的空間結構,所謂“相對合理”,意味著不存在絕對意義上的“科學”或”正確”的空間結構,而隻有適宜的空間形態,它們來自個體和社會的需要,既具有日常生活需要的延續性和心理依賴,又具有符合時代特征的技術理性和文化個性。5城市居住形態的社會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