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大廈,本市人民蹭書看的黃金要地。
一群十幾二十歲的小夥子美姑娘,人手一本書全神貫注,在展台與立柱間或靠或坐或站或臥,那臉上都帶著一種非要擠上這輛半個小時才等來的公共汽車的迫切。江山代有才人出,一批批新書也生生啃成了舊書。店方在肉痛之餘,至少還能自我安慰,“看哪,新一代年輕人對知識的渴求何其強烈”——盡管那都是通俗小說。但若讀者中還摻雜了一個一坐好幾天的禿頂老頭,就顯得不那麼青春洋溢、欣欣向榮了。
店員第四次走到他身邊,經過時還刻意咳嗽了一聲。那老頭像前三次一樣,立刻將書頁貼在眼皮上,盤著腿身子往旁邊一轉,頭和書本一起塞進了書架的空檔裏。店員翻翻白眼撇撇嘴,無語地走開了。
那天行屍走肉般從單位飄回家,他立刻衝進兒子的房間,以欲哭無淚的怨怪,將那本教唆他犯罪的書一口氣讀完了。他心裏很矛盾:確實,要沒有這勞什子東西,估計也出不了這事兒;但現在除了向它求教之外,他實在是想不出其他辦法了。
看完最後一頁,嗯,還有點感觸:這裏頭有學問哪。書裏說了,受害人身份越是顯赫,警方的破案力度就越是排場。這個理論第二天就證實了,一群製服大兵壓境,隨侍著刑偵界各領域的菁英,公安局長都親自出馬,這場麵,大呀!不管怎麼說,上麵都不會對一個比熊貓還珍稀的專家的死亡熟視無睹。
害怕呀,真害怕,被叫去問話時直打擺子。幸好,他平時見了人也哆嗦,再者,看見大簷帽就打軟的老百姓絕不止他一個,所以隻走個過場就被放回來,是不是以後都沒事了?
不!這本書告訴他,平均每個嫌疑人都要受審兩到四次,一個案子才能完結。這麼說,危險的在後頭?
讀過這部寶典,確實長了不少見識。然而,雖然吐露了這麼多真理,但一本書畢竟是一本書,總覺得單薄,就好像大冬天隻穿件單褂怎麼都冷。這前因後果的,中間似乎有點什麼隱諱的道道兒,但雲裏霧裏稀裏糊塗,總也鬧不清楚。也許,該多看幾本同類型的,再增廣點閱曆,武裝武裝思想。他是看著紅色經典《地道戰》長大的,至少知道打仗打輸了要讀毛選;現在殺了人了,看看偵探小說吧——這種教你怎麼殺人越貨的東西叫“偵探小說”,作者在後記裏告訴他的。
臨陣磨槍,不快也光。他找到了圖書大廈——他跟一切能滿足自己又不必花錢的地方有緣分,坐在偵探小說專櫃的過道裏,埋起頭來。如果必須買回家,他可能還會猶豫;現在隻要頂住白眼費用全免,猶豫都不必猶豫了。看白書的感覺,很大程度上撫慰了他驚恐的心。
他實在不是做學問的材料,若不是性命攸關,那些黑色的方塊字,他一個也看不進去。而今為了捍衛生存權,隻好硬起頭皮自我折磨。可是,看得越多,他心裏越二乎,越不知道該不該信這些。如果說這都是胡編的,那看多少,也蒙不過警察吧;如果說是真的,那就更壞菜了。因為書裏的凶手們不管用了怎樣高段的技巧,聰明到何種程度,最後都會被抓住。麻煩了這個……
不管怎麼樣,他最終還是得依照學來的套路應付這件事,否則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去想。畢竟,他這一輩子,誌向從來沒大到想跟警察杠上。每從故事中讀到一個要素,便拎出來想想自己:
時間——凶案最好發生在一個你不在現場的時間。那個時候,自己確實不該在現場。那天是周末,不上班;自己工作了幾十年,從沒加過一天班,恐怕他承認當時在所裏都沒人會信。這麼想來,訊問時閉著眼睛回答的“我在家呆著,睡覺”,難道還很精妙?書裏說了,最好的偽證並不是悉心編織的謊言,而是對符合人性、符合個性、符合既定模式的慣例的簡單描述。這不就是在說自己嗎?當然,他並不是在這個理論的指導下才做出這件聰明事,看見警察時他還不知道這些。實在是因為,他生活中的地點,隻有單位和家;既然不能說單位,隻好說在家;而除了呆著和睡覺外,他也想不出還有第三件事情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