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八角抹抹額頭冷汗,心道真是僥幸。她是有心把那主仆拖下水,這場麵越亂,她才越好帶著秦小豬脫逃。原還擔心那二人太鎮定,不願意出手。不想公差大人們主動給她幫忙,大咧咧就要來拿人。這下那二人想不插手也不成,妙得很。果然趕車婦見一堆人過來,也不說話。直接上鞭子,抽的人都不敢近前。她見人群散的遠了,便要抖落韁繩衝出包圍。
潑皮豈能這麼輕易就叫她如願。趕車婦鞭子耍的再靈通,也沒長後眼不是。有潑皮便從車後竄出來,爬車頂、拽車窗;更有機靈些的,趕緊找個長樹枝往馬車輪條輻裏插,別住了輪子,馬車再移動不了分毫。車婦臉上終於帶了明顯怒氣,伸手“噌”一聲,從座位下麵抽出一把長劍來,眾人見了都驚駭。
本朝承平日久,天家嚐道“俠以武犯禁”。不願讓無知無畏的遊俠兒壞了大好局麵,便頒布下一條《禁械令》來。鹹令各色人等,除了公差軍籍在冊人員,餘者不得無故持械遊街串巷。
這法令不是自本朝開始的,本朝的執行力度也不是最嚴厲的。傳說曾有某一朝代,執行的分外嚴苛,連那廚下使得切菜刀數量上都做了規定,十戶人方分得一把刀用。相比之下,本朝就人性多了。
首先,自然“甲弩、矛矟”之屬,是無人敢公然帶上街的。這些屬於軍械,帶在身上逛大街,是要謀反不成。其次,超過一定限度的刀劍之類。如江湖行走常備的防身武器,嚴格說起來也是不能帶著到處走的。但律法不外乎民情,官府總有照看不到的地方,有那窮山惡水處,還不許人帶件武器,自己保護自己嗎。
是以對這後一條,人人知道,也都在一定範圍內遵守。譬如攜帶刀劍進城鎮,切不可明目張膽明晃晃示人,多少總要遮掩一下。大致也就不會有人對江湖女兒背著個布裹的、長長扁擔一般的東西,宿店趕腳,大驚小怪。但也萬萬不能像這位趕車婦人一般,“倉啷”一聲,就抽出一把白刃長劍來,還惡狠狠地作勢要砍殺人。這還了得,已然是大大的犯了禁令了。
鄭捕頭原還未想穩妥,編個什麼理由抓人。此刻見趕車婦拿把長劍出來,當真是大喜過望,抽出自己的佩刀,吆喝眾人道:“還等什麼,這是違令之人,人人得而捉之。”
邢捕頭自不待言,心中便是有些顧忌,見此形勢也再沒有了,暗自也把自家的佩刀抽出幾分。她雖不大會使鋼刀,可劈柴總還是會的。況且就是用不到這刀,拿出來做做樣子也威風得緊。
秦小豬被縛了手腳,在車中哭地天昏地暗。聽到那邊聲響不對,席驢兒原本還隔著門簾,衝秦小豬說些不鹹不淡的怪話。這會也不說了,掉轉身子去看黃驃馬車上的主仆。秦小豬怕得要死,又擔心秦八角,便挪動身子靠著車壁,從門簾縫隙間向外麵偷瞄。哪裏看得到什麼,她這個角度看過去,全是烏壓壓的後背和肩膀,聽到得也隻是鬧哄哄的一驚一咋的人聲。
黃驃馬車廂中的主人家似乎也被激怒了,竟也不在製止趕車婦的舉動。若是膏藥錢幾人還存有些許理智,就該好生想一想,什麼樣的人敢頂著《禁械令》,當著公人的麵舞刀弄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