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微微抿唇笑了笑,“我是李慕遲,林思遠大學的同班同學,你應該不認識我的,但是我認得你哦。”
原來我真的不認識他!我尷尬的看著他,有點無地自容了。
記得大學那會兒,我曾多次跟著林思遠去上課,反正老師從開學教到畢業都認不全班上的人,後來林思遠跟我說,他們班如果有女生想翹課,第一個想起的人便是我,然後就找他了。
我眨巴著眼睛問他,“為什麼啊?我跟你們班女生又不熟,最多也就幾個嫉妒我把你搶走的罷了。”
他摸著我的腦袋說:“寶貝你傻啊,你是一個人,她們是一群人,你要認識她們很難,她們要記住你卻非常的容易。你上了這麼多年的學,難道還不知道,隻有不認識學生的老師,而沒有不認識老師的學生麼?”
“可這跟她們翹課想起我有什麼關係呢?”我依舊不明白,反正我是從來都不翹課的,就算是去課堂睡覺,我也一定準時到。
“說你傻你還真的就笨了,你可以代替她們點名喊到啊。”林思遠輕輕彈了彈的額頭,笑得一臉寵溺。
那個時候的他溫柔又體貼,學習成績也好,每個學期都拿獎學金,是很多女生心目中的黑馬王子,我們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快樂的不得了。
“你在想什麼?”正沉淪於回憶之時,李慕遲抬手在我麵前晃了晃,“怎麼,我幫您回憶起了那段戀愛的時光麼?”
我收回心神,沒有回答他的問題,隻是看了看站台那邊,我等候多時的車早就走的無影無蹤了。
對於林思遠的同學,我幾乎沒有任何的好感,不過看他一臉真誠,且文質彬彬的樣子,我也沒有當即離去,反正車已經走了,便跟他打招呼,“你好,謝謝你還記得我。”
李慕遲還算是健談,一點都不顯得生分,笑著對我說:“這麼多年不見,你還是這麼漂亮。我聽說你畢業之後就跟他結婚了,現在怎麼樣?”
我的確是跟林思遠結婚了,但現在不是馬上就要離婚了麼,這有什麼好說的,而且我也沒有對一個陌生人吐苦水,便借口道,“不好意思啊,我上班要趕不及了,得去坐車了。”
李慕遲抬手看了看時間,問道,“你在哪裏上班?我也準備去上班呢,不知是否順路?也許我還能載你一程。”
今天出門的早,其實壓根就不需要趕時間,隻是為了逃開這個跟林思遠有關係的男人而已,可是他緊咬不放,我隻好把公司地址給了他,“xxx……”
“我上班的地方離你公司隻隔著兩條街呢,要不你就別去擠公車了,我載你一程如何?雖然我們不熟,但老林可是我的班長呢,你就是班長夫人,哈哈……”他笑的很斯文,就像是個古代那種意氣風發的書生一樣。
“不用了,我習慣了坐公車。”我想也不想的拒絕,然後擺擺手,“先這樣吧,我真得上班去了。”說完頭也不回的往站台走去。
恰好這個時候有輛車過來了,也能到我們公司,我便跟著人群擠了上去,上車之後,透過車窗,我看到李慕遲走向了一輛算不上豪華的黑色汽車。
我以為這隻是一次意外,沒想到後麵居然還會再見,一次,又一次。
公車把我帶到目的地之後,我看了看時間,離上班還有好長一段時間呢,就沒有立刻去寫字樓,沿著街道散了會兒步,路過一家書店的時候還進去買了本書,這才去了寫字樓。
剛走進寫字樓大廳,我就看到一個女人坐在牆角的沙發上,是昨天才見過的梅若晴,她來這裏做什麼?不要說是來找我的!
可是,她不來找我怎麼會到這裏來呢?我搬家了,他們誰也不知道我去了哪裏,但是上班的地方卻是大家都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