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明皓回來,我每天的活動就隻是去他住的公寓。
每天早上7點我都會準時出現在他門口,一下一下地踢門,直到看見他睡眼惺忪的無奈神情,才送上一個標準笑容大踏步進屋。
明皓大我四歲,早已過了讀書的年紀。我的職責就是:喊他起床給他做早餐幫他挑衣服讓他去找工作。
好吧其實這都是我自告奮勇的。
明皓從來都不是富有的孩子,無論物質或心靈。當年領養他的那對夫妻,小康都算不上。隻因為那叔叔對他說,我是你爸爸的朋友。
十五歲的他便義無反顧跟去了。
過了兩個月,我也離開了孤兒院。
直到最近我才懂,那時候的他隻是太掛念父母,太渴望被嗬護。而我卻固執地生著氣,硬是把這個男孩壓在心底不願理會。多麼傻。我們本來就是一樣的人啊,又怎麼會互相討厭。
可是,對於他突然回來的原因,我一無所知。
看著他出門,我窩在沙發上發呆。這樣的日子太美好。總是讓我產生錯覺。
我給他做飯的時候他說謝謝哦。
我打掃房間的時候他說辛苦了。
我挑選衣服的時候他說很不錯。
這樣,是不是就是夫妻的生活呢。平靜卻滿足。
正準備收拾屋子,手機震動起來。是金予賢的短信。
——你已經三個星期沒來上課了,要中段考了,回來一起複習吧!
我不屑,回複。
——我有事,最近不上學。
把手機調成靜音隨手一扔,我開始義務勞動。心情倒是不錯。
呼!我放好拖把,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腰。環視著在短時間內煥然一新的公寓,不禁自豪起來。這就叫做效率與質量的有機結合啊。於是滿足地窩進沙發裏一動不動看電視。
以往我就是這樣在明皓家待一整天。今天也打算這樣做。無聊地從沙發深處挖出手機,發現竟然有十六條短信和八通未接電話。
都是金予賢的。
我有些納悶,他腦子被誰攪了麼。打開信息一條一條看。果然,還是那些關於勸學的無聊話。
隻是最後一條有點不一樣。
——那個,季諾說有事找你,不過我保證他不會再報複你了!回來吧..
腦子裏這才浮現出我曾經應下的諾言。我不是好人但我至少是個守約的人。無語地看看表,差不多是下午上課時間。起身整理好衣服,留了張字條給明皓,極不情願地出門。
我慢悠悠地踱向學校,走的是小路,沒有車,很安靜。
下午的陽光透過頭頂的桑樹葉一點點撒在石板路上,變成好多小小的圓。我看得入神,越發喜歡這樣的光景。直到我看見牆角處的少年。
陽光依舊那麼懶,斜斜地鋪在他、和他懷裏的女孩身上。依舊是許許多多的圓。可我突然就討厭了。
他穿著我今早挑好的衣服,卻摟著我不認識的女孩。
我不擅長處理這樣的情況,腳步也沒有停下,就這麼走著,直直與明皓擦身而過。
我不肯承認,他們抱得太專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