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的性質和作用多種多樣,概括起來主要有四氣(性)、五味、歸經、升降沉浮及有毒無毒等方麵。按其功能又將中藥分為解表藥、清熱藥、瀉下藥等。下麵就一一介紹給大家。
一、中藥的性質和作用
(一)中藥有氣還是有性?
四氣最早記載於《神農本草經·序錄》,指出藥物“有寒、熱、溫、涼四氣”。但宋代寇宗爽認為“凡稱氣者,即香、臭之氣,寒、熱、溫、涼則是藥之性”。《神農本草經·序錄》中“氣”字,恐後人誤書,當改為“性”字,於義方允。提出將“氣”改為“性”,故“四氣”又稱“四性”。中藥的四性是指寒、熱、溫、涼四種藥性,古時也稱四氣。其中溫、熱與寒、涼屬於兩類不同的性質。而溫與熱,寒與涼則分別具有共同性;溫次於熱,涼次於寒,即在程度上的差異。對於有些藥物,通常還標以大熱、大寒、微溫、微寒等詞予以區別。
藥物的寒、熱、溫、涼,是從藥物作用於人體所發生的反應概括出來的。與所治疾病的寒、熱性質相對。能夠減輕或消除熱證的藥物,一般屬於寒性或涼性。反之能夠減輕或消除寒證的藥物則具有熱性。此外,還有一些平性藥,是指藥性寒、熱之性不太顯著、作用比較和緩的藥物。平性是相對的,一般都有微寒或微溫之分。
病證有寒熱之分,藥性有溫涼之異。“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神農本草經》)。這是臨床用藥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具體運用時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要辨證施用。必須在中醫理論的指導下,通過辨證,明確疾病的陰陽盛衰和寒溫性質,有針對性地選用寒性或熱性藥物,逆病情而治。尤其對真寒假熱證或真熱假寒證,當明察秋毫,辨其真假,勿從其表象而治。
二要寒溫並用。疾病往往是複雜的,表寒裏熱、上熱下寒等寒熱錯雜的證候非常多見。因此,必須寒藥與熱藥並用,使寒熱並除。誠如何夢瑤所雲:“因其人寒熱之邪夾雜於內,不得不用寒熱夾雜之劑,古人每多如此”。如半夏瀉心湯、生薑瀉心湯、甘草瀉心湯就是寒溫並用的典範。
三要擇時應用。《素問》雲:“用熱遠熱,用溫遠溫,用寒遠寒,用涼遠涼。”即在炎熱的季節要避免使用熱性藥,在溫暖的季節要避免使用溫性藥,在寒冷的季節要避免使用寒性藥,在清涼的季節要避免使用涼性藥,這是根據四季氣候變化選擇用藥的一般規律。
(二)中藥味道有哪些?
中藥有辛、甘、酸、苦、鹹五種不同滋味,稱為五味。具體到某種藥是什麼味,有的是嚐起來的真實滋味,還有很大一部分是根據其治療效果而歸類到某味。此外,尚有淡、澀二味,習慣上淡附於甘,酸與澀功效相似。長期以來,五味作為中藥藥性理論的主要內容之一,用以概括藥物的功能特點,解釋藥物的奏效原理,指導臨床正確用藥,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一向為曆代醫家所重視。
1.辛味
有麻辣或清涼感,有的具香氣,能發散解表、行氣活血、溫腎壯陽,適用於外感表症、氣滯血瘀症、風寒痹症、腎陽虛虧症等。如荊芥、紫蘇子、陳皮、木香、當歸、鬱金、韭菜子、蛇床子、菟絲子等。
2.甘味味甜,能調和脾胃、補益氣血、緩急止痛,適用於身體虛弱,功能不足之症,並能調和藥性,如甘草、黨參、熟地黃、飴糖、黃精、枸杞子等。
3.淡味能滲濕利水,治療水腫、泄瀉、淋濁、癃閉、小便不利等症,如茯苓、豬苓、澤瀉。